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1.0编制目的„„„„„„„„„„„„„„„„„„„„2 2.0适用范围„„„„„„„„„„„„„„„„„„„„2 3.0监理职责„„„„„„„„„„„„„„„„„„„„2 4.0监理控制要点„„„„„„„„„„„„„„„„„„3 5.0监理机构的检测试验„„„„„„„„„„„„„„„5 6.0其他„„„„„„„„„„„„„„„„„„„„„„6 7.0附件„„„„„„„„„„„„„„„„„„„„„„7
1.0编制目的
为控制被监工程的施工质量,规范监理对施工单位自检检测试验的质量控制工作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检测试验工作,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国家或部颁现行有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程试验等方面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2.0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 3.0监理职责
3.1监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检测试验工程进行监理,并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检测试验。其职责分述如下:
(1)负责检查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测与评定标准以及验收规程的要求。
(2)负责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室,检查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仪器仪表的率定和计量检验证明。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检与试验工作,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抽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成果,并对施工单位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样检测复核。
(4)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审定方案对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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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监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5)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抽样试验,并据抽样试验成果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3.2监理部依据监理合同中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运用检测技术和技能有效地开展工作,行使工程质量检测监理权与工程质量签证权,其职责:
(1)审查和批准承建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
(2)对违反检测和试验操作规程的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发出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停止试验工作等指令予以纠正,直至报告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出撤换此类作业人员的要求。
(3)在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直至返工。
(4)进入施工现场执行质检监理工作,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抽样检查,调阅施工单位的检测原始记录和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时,施工单位应支持和配合。
(5)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试验设备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
4.0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的监理内容 4.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配置:
(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
它可以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施工单位委托并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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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
(2)所有从事质检的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 (3)施工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其检测试验室的建立与设置计划一式六份报送监理部审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试验室设置计划。
2)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
3)检测试验室主要人员配备情况。
4)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 5)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部根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关的有关材料。
(4)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试验室发生变更时,施工承建单位应提前7d,将检测试验室变化的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
4.2施工单位的检测与试验工作: 4.2.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工作
(1)进场原材料质量预控。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监理部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监理部审批。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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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以及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直至合格为止。
(4)检测资料记录与整理。收集和分析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检测资料。
4.2.2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
(1)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提供必须的检测数据。
(2)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送有关资料。
(3)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将尽快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如果超过24h监理工程师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施工单位可以认为监理工程师已承认报检结果。
(4)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表(报告)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位,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得到合格签证为止。 5.0监理机构的检测试验
5.1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水泥、钢筋、型材、土料、止水材料、外加剂、砂石骨料、护坡用石料等)进行抽样试验、检验。
5.2混凝土的抽样检验,试验项目一般有:坍落度、扩散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等。
5.3对土石方填筑工程,抽检压实后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或含水率)。 5.4必要时,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混凝土芯样试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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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工程中的水泥浆比重等。
5.5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设备,施工单位检测试验人员应予协助。 6.0其他
6.1建筑材料和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按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理实施细则以及质量评定和验收、检测标准执行。
6.2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估计到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测、审核的合理与必须的时间。如果因施工单位拖期或报检不合格造成相应工程项目开工(仓)的延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3施工单位的所有报验表报(报告),均一式四份。所有检测试验计划、试验成果、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等在报送监理部审批前,均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签署。
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完成所有签署手续后及时返回施工单位一份,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分类整理归档,作为基本资料和验收依据,供以后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备查。
6.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测、抽查和复验,以及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成果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6.5施工单位对监理部的复检结果或签证意见有异议时,可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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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意见后的7d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确认意见后7d内向项目法人申请复查或复检。
6.6施工单位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检测与试验工程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按施工承建合同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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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试件试验成果表
分部工程名称: 试件编号 取样部位 取样地点 水泥品种及标号 工程部位: 水灰比及配合比 水泥用量3(kg/m) 监理部 签 证 日 期 取样
项目名称: NO. 监表30
外加剂品种及掺量: 试件尺寸(mm龄期(d) ×mm×mm) 试验 强度(Mpa) 检验报告单编号 设计 实测 本试验成果表经审核无误。 施工单位项目总工: 日期: 年 月 日 报送记录 监理部: 签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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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试块试验成果表
分部工程名称: 试件编号 取样部位 取样地点 水泥品种及标号 工程部位: 水灰比及配合比 水泥用量3(kg/m) 监理部 签 证 日 期 取样
项目名称: NO. 监表31
外加剂品种及掺量: 试件尺寸(mm龄期(d) ×mm×mm) 试验 强度(Mpa) 检验报告单编号 设计 实测 本试验成果表经审核无误。 施工单位项目总工: 日期: 年 月 日 报送记录
监理部: 签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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