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乡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乡地处偏远,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意识观念相对落后,依法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较大,致使工作基础薄弱,相对其他乡镇问题较多。综合软硬件方面的各项指标,现将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1、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计生知识宣传,是提高广大育龄人群自觉执行计生政策强有力的保障。但就我乡而言,涉及马路沿线(甘什路)的村有10个,大多都是千人以上的重点村(容易被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在宣传方面,除了有几十条固定标语外,没有一块图文和当年新开展的各项工作并茂的宣传牌,更谈不上有文化长廊、文化大院,在这方面显得非常单调。
2、示范点创建规格不高
今年我乡的计划生育示范点有2个,分别是长官村和王沟村,其中长官村有较为整洁宽敞的阵地,因此,在区上半年考核中进行了布置,除缺少两个报栏外,基本上符合区上的要求。但王沟村的阵地陈旧,环境很差,无法做进一步的布置整理,至今该村示范点创建还是一个空白,而王沟村接待市区年终考核验收的可能性极大。
3、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大
截至目前,我乡本年度报表上反映的出生275人,其中落实结扎000人,放环000
人,但全乡的实际出生人数远远大于275人。大约在340人左右,其中多孩出生15人以上。也就是说,真正应结扎人数在160人左右,放环100人左右。而全乡目前真正落实手术为:结扎72例(区服务站大夫做56例,医院证明16例),放环:26例(服务所落实23例,医院证明3例)。手术欠账为:结扎约80例,放环约70例,欠账依然严重。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征收标准不高,按照《省条例》规定,我乡当年计外出生的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4397.6元,计外出生三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38393.6元。但在实际工作中,计外二胎、三胎征得的社会抚养费仅为3000-5000之间,和政策规定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二是应征对象没有做到100%的征收。主要表现在:上街村的几个钉子户,已经计划外生育了二胎,但是一直拒交社会抚养费,并威胁乡专干和村干部。其他村的计外三胎(二女户生第三胎或有儿有女户扎后生)则以女扎手术不成功或种种原因,大多数拒交社会抚养费。而计生局对多胎拒交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并不支持起诉,以致这些对象逍遥法外。
5、村办公室条件简陋
一是办公室条件差。具体表现在:①房屋陈旧,漏雨现象存在,如田于村;②部分村无办公室,借用民宅存放计生上墙表侧及相关资料,如穆沟、白寨两村;③房屋有限,计生办公室、服务室“两室”未分离,除长官、王沟两村外,各村均存在此类现象;④办公设施短缺,缺少办公桌、椅、服务床的现象各村普遍存在。
二是上墙制度不齐全。今年,又新增了诚心计生和协会、村规民约等各项上墙制度,由于经费的原因,除了长官、王沟两村制度上墙外,其他村均未制作上墙牌。
6、应付考核能力不强
一是乡专干经验不足,工作按部就班,缺乏一定的创新能力和预见性;二是村干部责任心不强,侥幸心理较为严重,在考核来临前,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三是村上缺少一套严密地,操作性强的应对考核预案,以致考核组进村后,陪调员不能就位,不能及时的划分成组,入户路线重复,接待点选择不准,任务不明确;四是群众灵活度不够,在考核组人员提问时,户里的明白人显得较为死板,只对户资料的内容掌握,一旦改变提问方式,明白人往往会露出破绽,道出实情,从而出现了户明白人回答和户资料运转不相符、不对口的问题,影响了全年的计生工作。
7、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困难重重
今年,区上下达我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任务是149对,但截至目前,只完成了53对,占任务的35.5%,缺口很大。要完成这一任务,困难很多。一是我乡早婚现象较为严重,无论新婚还是无孩待孕对象、一女户的早婚情况普遍存在,因此虽然应检对象很多,但是符合检查条件的对象却很少;二是流出人员较多,即使有符合检查条件的对象,但因为外出务工,大多数夫妇双方不在家或一方不在家,很难组织到区服务站进行检查。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
1、“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在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首先是在郭陈(范家庄)、王沟(苏河广场处)、长官(村阵地附近)制作三块以诚信计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幸福家庭创建为主题的宣传牌;其次是在马路沿线新书写15--20条固定标语(9月20日前完成)。
2、“示范点创建规格不高”的问题:一是在长官村阵地周围集中书写固定标语3—5条;在文化广场处的树上悬挂横幅2—3条;二是在王沟村建成人口文化长廊一处,地点设在苏河广场处,以制作铝合金的宣传展板10—12个为宣传手段,在村级阵地周围张贴6—8张宣传画(9月中旬前完成)。
3、“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大”的问题:在不能采取强制手段的前提下,对不按时做节育手术的对象,一是不在办理出生证的表册上签字,限制其办理入户相关的手续;二是暂时收回二胎生育证,等落实节育手术后方可发放;三是办理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先检查其家庭某个成员是否按期落实了节育手术,如其家庭某成员未落实相关手术,则延期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把关,长期坚持)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的问题:对不按乡上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一是不在办理出生证的申请表上签字;二是暂缓发放各类惠农资金;三是依法进行起诉,由法院强制收取。(严格把关,长期坚持)
5、“村办公条件简陋”的问题:一是动员各村低保户对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卫生进行打扫, 并将各村办公室周围的卫生状况作为考核村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重点考核;二是制作制度牌,确保各村上墙制度齐全、完善(9月20日前完成)。
6、“应付考核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平时加强对乡专干的培训;二是注重平时督查,认真掌握各村干部的工作态度,及时纠正个别干部的错误想法;三是对制定的村级考核政策认真把关,对存在的疏漏及时弥补;四是由各片自行组织干部进行模拟检查,对乡村户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18个行政村均能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
7、“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困难”的问题:一是从新婚对象入手,把是否做了孕前优
生健康检查作为办理结婚证和一胎生育指标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把二胎生育证的审批关,对做了孕前优生检查的对象可办理二胎生育证,否则不予办理;三是从流动人口中寻找目标人群,随时掌握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动向,一旦有育龄夫妇返回,且符合检查条件,可给予适当的补助,动员其接受孕前健康检查(9月底前阶段性总结,12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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