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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技术赋权视域下的公众话语权与社会治理分析

2024-01-12 来源:星星旅游
第10卷第17期 2019年09月

Vol.10 No.17September 2019

媒介技术赋权视域下的公众话语权与社会治理分析

樊 菲

(湖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摘 要: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媒体时代到来。新媒体这个相对公平、公开的平台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传播的格局,受众可通过新媒体自由发声,不再只是被动地接收信息,更加便捷的信息传播和反馈机制已逐渐建立起来。从此,受众拥有了受者和传者两个身份,这也意味着受众拥有更多知情权、话语权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等。在这个人人皆可发声的时代,新媒体究竟是如何赋予公众权利的?公众究竟拥有多少权利?这些权利具体包括什么?这些权利让公众在参与社会治理时到底能产生多大的影响?以上都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媒介技术赋权的角度研究公众、媒介、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影响。

关键词:新媒体;媒介技术赋权;公众话语权;社会治理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9)17-0073-01一、赋权与媒介技术赋权理论赋权又译作增权、充权、激发权能等 ,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传播学者罗杰斯认为:“赋权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产生于小群体内众多个体间的相互交往,实质是个人、组织与社区借由一种学习、参与、合作等过程或机制,获得掌控自身相关事务的能力,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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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活、组织功能与社区生活品质。”赋权包括实践层面和心理层面。从实践层面来看,赋权意味着自我能力意识的增强,对社会政治环境进行理性分析,批判社会发展不完善之处,并采取行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心理层面的赋权主要在于自我效能感的提升,以增强个体达成目标的动机。同时,赋权也是一个增加个人权利、人际权利或者政治权利的过程,可以丰富个人和集体的资源。媒体技术的发展体现着一定的自由平等思想,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垄断地位被打破,受众拥有了直接表达话语的渠道,话语权得到了提升。传播学者罗杰斯认为,赋权的过程往往来自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他将“传播”带入了赋权理论的讨论核心,论述传播对于赋权的重要性。美国实用主义代表人物杜威表达了对媒介整合社会作用的期望;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对于“移民”与报刊的著述和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与默顿对于大众传播基本功能的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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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都渗透着由传播而赋权的价值关怀。

二、新媒体赋权与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由于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强、面向的受众范围广、信息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一个新闻热点的出现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的舆论漩涡,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从而引导政府决策的方向和行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效率提高,公众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提升。

(一)新媒体赋予公众权利的种类

1.知情权。由于新媒体具有传播时效性强、信息海量化等特点,信息能够更加快速、全面地呈现在受众面前,尤其是在媒介融合时代,各大传统官方媒体也纷纷入驻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由于官方媒体具备权威性,信息的真实性也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受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事件的内容,并能通过媒体后续报道更加便捷、全面地了解事件的经过,极大地满足并提升了受众的知情权。

2.话语权。受众通过媒体了解事件后,又能够通过新媒体平台发表自己对事件的认识和看法,对事件

进行评论或转发。新媒体平台是大众与政府之间进行

有效沟通的桥梁,也是大众对政府和社会进行监督的工具,一旦大量受众对于某一特定事件形成了大体相似或相同的观点时,由于互联网数据和网民的海量性,所形成的铺天盖地的舆论有时会成为左右政府决策,甚至影响政府工作方向的加压器。通过互联网,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声权利,即使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也能跨越社会阶层权力的限度,直接参与到社会治理活动中来,话语权得到了大幅提升。

3.选择权。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垄断局面,受众接收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受众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喜好更加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了解的内容,而非只能一味接收媒体传播的信息。社交媒体时代,受者对议程的设置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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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注意”转变为“有意注意”。

(二)媒介技术赋权的途径

1.新媒体“意见领袖”的推文成为新的公众话语聚集地。自媒体“意见领袖”让信息裂变式传播,“意见领袖”提出自己的观点,引导了网络舆论的方向。“意见领袖”在其专业领域拥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且跟随者众多,处于社交网络的中心位置,有着更大的话语权,其追随者也因其集中于该议程中,出于对其的信任与认同跟帖评论。新媒体“意见领袖”的言论曝光量和影响力大,在其话语权之下,又衍生出了更多普通网友的话语权。

2.新媒体传播平台为公众与政府直接对话提供机会。随着新媒体上越来越多的政务微博的开通,一些政务信息更加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让政务在阳光下进行。政府进行政务宣传和社会事件公开,满足了受众的知情权,公众也能更便捷地通过媒体反馈意见,与政府进行直接交流。新媒体拓宽了民意表达渠道,有利于社会治理的顺利进行。网友可以在微博、微信公众号评论留言,表达对政府某项决策的看法,评论时下的社会事件,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等,新媒体充当了政府和民众的沟通平台,推进了政治民主化进程。

3.媒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人人皆可平等发声的平台,阶级边界逐渐模糊。互联网检索信息和发布信息的便利性使人人都有机会成为传播者,建构自己的议程,同时也能针对特定事件表达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在互联网建构的公共领域中,阶级边界(下转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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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风格,有益于扩大官媒新闻信息的传播范围。娱乐化的特征并不只存在于小众媒体企业。例如人民网微信公众号在《火锅立大功了!公安级A级通缉犯竟然是这样被抓的……》中,开头用一两句简短的话语简述该案后,就插入一张网络卡通人物望着火锅流口水的表情包,该图下面才是正文报道,十分生动形象。因此,在切合文章主题的前提下,利用恰当的网络流行语或表情包,能在第一时间吸引读者,使人眼前一亮,也能增添文章的趣味性,缓解受众阅读冗长文章时的疲倦。

二、网络新闻过度娱乐化的影响因素(一)经济因素在市场经济社会,媒体想兼顾新闻价值和娱乐价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新闻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产业,必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商业因素介入过多,社会效益难免被淡化忽视,从而使新闻价值让位娱乐价值。

(二)个人因素

新闻娱乐化的存在与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完全杜绝娱乐化的新闻制作方式,在现实的新闻操作过程中并无实现的可能性。随着网络和自媒体的出现,受众很难在海量的信息中专注于一条新闻,使人们的阅读呈现出碎片化、表面化的特点。受众的兴趣爱好、阅读方式、价值观念等有多重差异,他们选择新闻的标准也千变万化。

(三)媒介技术因素

媒介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新闻事业的进步,也会带来一些无可避免的问题。媒介技术拓展了新闻的制作方式和传播渠道,打破了传统新闻机构以“新闻价值”

为中心建立的神话,但可能导致受众将新技术应用带

来的新体验等同于新闻价值,容易“沉浸式”享受娱乐的快感。

三、结语

如何权衡新闻价值和娱乐价值,是每一个媒体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在源头把握好两者的关系,需要新媒体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新闻制作过程中,可以借鉴娱乐化的新闻编排方式,但杜绝喧宾夺主,故意哗众取宠。新闻工作者始终要坚守新闻道义,否则,当新闻价值偏向于娱乐价值或者两者混淆时,新闻本身所既有的传播社会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就无法实现,只追求新闻的娱乐价值而忽略新闻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会削弱新闻客观性和真实性,如此一来,真实就被蒙上了面纱,从而降低新闻媒体在受众心中的可信度。因此,专业的新闻媒体在新闻价值的定位上,必须坚持新闻的严肃性倾向,在政治立场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参考文献:

[1] 陈昌凤.斜杠身份与后真相 泛娱乐主义思潮的政治隐

患[J].人民论坛,2018(06):30-32.[2] 王琦,项国雄.网络新闻标题的娱乐化趋势[J].传媒

观察,2006(03):37-39.[3] 周艳.网络新闻娱乐化现象探析——浅析各媒体官方

微博新闻娱乐化的真实性[J].新闻研究导刊,2017,8(18):270-271.作者简介:唐云浩,女,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

(上接第73页)逐渐模糊,例如,在“抖音”“快手”等

视频平台上,平民的生活被搬上屏幕,无论是从事何职

业、处于社会何阶层,都能够自由地使用设备拍摄、记录自己的生活并上传。在进行社会事务讨论时,任何人都拥有在新媒体平台上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的权利。

(三)公众通过媒介技术赋权参与社会治理公众凭借媒介赋予的权利参与社会治理,主要体现在舆论监督上。一方面,官方媒体发布信息,公众可以对该事件进行留言评论,同时根据自己对事件重要性的判断选择性转发,并且能够借助微博等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政府的治理行为进行监督等,而解决此事的过程将推动政府部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有利于政府的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另一方面,“意见领袖”在对政府行为的舆论监督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领袖”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其追随者对事件有关信息进行转发和扩散,卷入其中,使其针对社会公共事件所发表的信息或见解极易在短时间内广为传播,推动了网络舆论的持续发酵。“意见领袖”所发表的言论体现了其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为解决网络事件所反映的深层社会问题提供了契机,有助于开展社会治理实践。基于此,“意见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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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在新媒体信息传播中的社会动员作用更加突出。

博舆论场上的喧嚣和争论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也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

三、结语

媒介技术的发展为公众和社会搭起了一座互动的

大桥,让普通公众拥有了越来越多发声、展示自我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也给了政府更多贴近群众的机会,制定的决策越来越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新媒体技术,政府的社会治理过程更加开放、透明和负责任。媒介工作者也需要提升自身素养,让媒介充分发挥其舆论监督的作用,打造一个更加平等优质的平台,更好地为公众和社会服务。但值得警惕的是,虽然如今手机、电脑等电子媒介已经基本普及,但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人们接收信息的渠道仍然较为单一,媒介技术赋予的权利无法到达偏远落后地区不善于使用媒介的人手中,权利差距也会加大。同时,社会公众在使用媒介赋予的权利时,不能没有限度,为了提高浏览量发布一些不实信息或言论过分夸大其词,也不能利用自己自由发声的权利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成为网络暴民。参考文献:

[1] 靖鸣,郑爽.技术赋权:受者接受信息的议程选择权挑

战传者议程设置权[J].新闻爱好者,2018(05):19-22.[2] 黄月琴.新媒介技术视野下的传播与赋权研究[J].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3(06):140-145+164.[3] 王晓璐.网络意见领袖在社会治理中的动员作用分析

[J].新闻传播,2018(09):4-5.作者简介:樊菲(1996—),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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