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双方招投标文件之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概述
1、 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2、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1易损易耗件寿命要求为正常情况下的平均统计使用寿命即 ,每天工作时间按 小时计算。
2.2 备品备件应采用规定材料或更好的材料。
2.3 乙方需要制作样品给甲方试用,试用合格后甲方下正式的订单给乙方。如乙方制作的 样品试用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重新选择供应商。
3、价格调整
如遇市场价格下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价格下调的磋商,经磋商达成的新价格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未能就价格下调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价):_元,大写: 。 第三条 付款
1、付款进度
1.1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货款,即 元;
1.2 产品到货后并经甲方初步检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合同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货款,即 元;
1.3产品经正式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货款,即 元;
1.4剩余款项,即 元在正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清。
2、付款方式: 。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时间: ,乙方应于交货前2日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 ; 3、收货人名称: ;
4、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货物交付甲方前的风险及运费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及标准
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生产厂家合格出厂质量标准,或招标内容、图纸或样件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对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核对相关资料是否完整(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外观等; 1.2未注明寿命要求的备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在投入使用后 天内无质量问题则视为验收合格,无需甲方出具《质量验收报告》,但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1.3 除上述1.2条约定外,产品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质量验收报告》文件为准。
2、验收地点: 。 第六条 保修
1、自产品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起小时内
派出合格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处理、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修期满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派出合格技术人员至甲方现场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培训
乙方须在产品交付使用时为甲方提供1~2天的免费培训,使得甲方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的使用、保养和维护方法。以后的使用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进行免费的技术指导,帮助甲方解决技术问题。 第八条 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该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产品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至少应在行业价格内具有竞争力,有竞争力价格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相比较于其他客户最优惠的价格。乙方违反上述保证,本协议将自动以有竞争力价格溯及为双方结算价格,乙方应偿还价差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3、乙方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公司员工、代理人、谈判代表或其它乙方指定的人)绝不向甲方人员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它不正当利益,或有直接或间接图利甲方人员的行为。一旦发现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或本协议任何约定,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乙方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关系,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并应支付甲方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十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重新备货,并应按照上述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保修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将产品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退货,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 日内
向甲方交付新产品;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金。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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