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保密承诺书》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集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院决定开展签订保密协议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签订范围
所有在职职工(院领导与集团签订)
二、签订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院办公室负责《保密承诺书》保管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通过开展此签订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门员工的保密意识,进一步加强部门保密工作。要注重对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部门、院办公室和承诺人各一份。
(四)今后,新上岗和离岗人员必须在上岗和离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不签订的,不得上岗或办理离岗手续。
(五)承诺人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书》各项要求,对违反保密承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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