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自治区地(州)、县(市)扶贫办主任会议及地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五个一批”脱贫路径,实施十大专项行动计划,健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脱贫攻坚步伐,促进贫困户提质增效增收。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地、县(市)实行 “一把手”双组长责任制,筹备召开了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县市党政领导和34个牵头单位都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以地委名义下发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分解了十大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还下发了《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了扶贫(移民)业务工作会议,与各县市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20__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指导县(市)、乡(镇)、村开展扶贫工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准识别,确保精准。一是坚持依规识别。地区贫困人口识别的标准、程序、方法等严格按照《20__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将农村人口全部纳入调查、识别范围,严格执行识别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贫困识别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考验。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地区、各县(市)、乡镇、村按照各自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切实做好地区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四是坚持群众参与。村“两委”、住村工作组要组织群众参与本村贫困人口摸底、识别、评议和确认的全过程,确保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挤水分”工作。按照“一出一进一实”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开展“回头看”、“挤水分”检查、抽查工作。3月初,由地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脱贫攻坚和一季度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和指导。通过实地入户核实,重新识别了16986户、65839人,做到一户不漏,一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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