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展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
二、制订本院管理服务、生产经营(经济创收)、环境改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管理服务于收(代)养入住的人员。 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五保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五、在满足五保对象入住的条件下,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 六、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七、在当地政府的委托下为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 八、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完善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乡镇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成立由镇乡分管领导、民政干部、院管理服务和收(代)养人员组成的院务管理委员会。
二、院委会的职责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院的发展规划、决策和处理院的重大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督促相关方面按分工职责代为处理。
三、院委会通过的决议,院内应立即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报告院委会,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四、坚持民主办院、文明办院、勤俭办院的原则。院内可实行综合办公、护理服务、生活后勤、生产经营等分组多层次的管理模式,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为入住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
五、院内职工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贪污挪用、损公肥私等行为。同时,接受院委会的监督,院委会应对其德、能、勤、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院内人员都应遵章守纪,弘扬艰苦奋斗、公正廉洁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集体劳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嫖娼、卖淫和观看淫秽录像、黄色书刊等违法违纪、危害社会的不良活动。
出勤、请销假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按时在院上、下班,上班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岗不履职、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旷工者按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二、院长因事外出应书面申请,经所在镇乡民政办同意后报镇乡领导批准并告知县民政局备案,落实好院的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
三、组负责人外出,请假须安排好工作,确定组的临时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职工请假外出须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组负责人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未假擅自离开者按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收(代)养人员探亲访友,因事外出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组负责人同意后报院办公室批准登记后方可离开。
六、凡请假外出者均必须按时归院,按程序予以销假,逾期未归者按违反纪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国家法定假日在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的前提下,由院统筹安排轮休,请探亲、病假按国家《劳动法》等相关的规定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和老人要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纳入争先创优的内容,保持院内整洁、舒适,为老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二、室外环境卫生要明确责任,分区落实专人管理,坚持每天打扫,随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三、室内环境卫生由入住人员力所能及坚持每天打扫,门窗要擦拭干净,生活用品放置有序;不得放置与吃、穿、住无关的物品。
四、搞好老人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做到衣被随脏随换、随洗、随晒,整洁、干净。
五、每天清除老人室内和公共场所垃圾,送往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院外人员在室内或公共场所存放任何物品。
六、院组织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查找不足,并考评通报各组情况,确保居住环境卫生安全。
七、室内外及用品卫生标准:
1、门窗家具:门框、门窗、桌椅、床头柜、茶几、屋顶、墙面。标准: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2、床上用品:枕头、枕心、被面、床单,辅叠平整美观。标准:清洁无污渍、无破损。
3、电器:各种灯具、风扇、电视机、摇控板、空调、冰柜、冰箱、热水器、开水器。标准:用品置放有序、无灰尘、无污渍、无油垢、无损坏。
4、住房:地板、设备、痰盂、烟缸、茶具、水瓶、浴池、便池、坐厕、面盆、镜子。标准:用品放置有序、清洁无污渍、无破损。
5、餐厅:餐桌、椅、桌布、餐巾、餐具、洗碗池、操作台面、锅台面、蒸饭器、泡菜坛。标准:无灰尘、无污渍、无油垢、阴沟无异物。
6、清洁区域:走廊、楼梯间、门窗、墙脚。标准:无灰尘、无蜘蛛网。
安全保卫制度
一、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的安保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由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按照辖区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形成相互监督、经常检查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外来人员需留宿的,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并予以登记。
二、经常开展全院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防火、防水、防盗、防毒、防触电、防丢失、防意外事故的意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
三、责任人经常检查食品卫生、电器线路,易燃物品等,出现隐患,采取谁管理,谁负责重点防范并及时报院部处理。严禁收(代)养人员在室内生火、床上抽烟、私拉电线。冬季取暖要门窗通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院。
四、未尽事宜,参照《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火警制度》结合院规院制执行。
五好老人标准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内统一规定。
四、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洒,不得谩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登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不私自外出。 七、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财务管理制度
一、执行财经纪律,专款专用,帐目公开。 二、敬老院的一切收支,必须手续齐全、账据相符。 三、任何人不得侵占公款,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敬老院自产的蔬菜,蛋禽等,用于自食或作饲料,也应合理 五、收费,汇作收支账,不得账外处理。
六、做好对敬老院经济实体的账务监督工作,定期检查,加强经营管理。
七、管好用好捐赠款物。
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会计、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计划,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当好参谋。
二、及时理清款项的收入来源、使用情况,坚持专款专用,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做账分清资金渠道;做好财产清查、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院内的收支要按月、季、半年和年度定期公示,公示要留有资料。
三、按照会计制度及时填制记账凭证,按时记账、算账、对账、结账和报账,做到账目健全,凭证合法,手续完备,数据准确。
四、严格票据管理,管好空白票据和印章,控制签发空白支票,要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及时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并管好、用好会计档案,适时移交。
五、指导出纳工作,监督单位财务的运作情况,及时与出纳核对现金、应收(付)款凭证、应收(付)票据,做到账款、票据数目清楚,账据相符。
六、积极参加中心的公共服务活动,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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