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定协议双方:
甲方:中北大学医院
乙方:赖力(身份证号:)
二、协议内容及用途:
乙方使用甲方食堂,用于医院的饮食服务工作。
三、协议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用房。
2、乙方根据经营用水和用电量向甲方提供水电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5000元。费用一次性交情,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乙方负责甲方病人及职工饮食供应,保证每日三餐按时开饭。
5、乙方负责医院组织大型活动和节假日职工聚餐等情况的饮食供应及环境装饰。在兴华小区居住的人员的就餐、实习生的就餐和因工需要不能按时吃饭的工作人员就餐。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1、2两项条件仅限乙方为医院内部提供服务,不得开展对外经营项目。如需开展其它项目,必须向甲方申请,征得同意并交纳必要的费用。
7、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各种税金和各种费用自理。
8、乙方承包期满后,如不继续承包,剩余的主副食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9、如机械、用具出现故障,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物品如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10、乙方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型电器,不得随意改动食堂内原由设施,如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11、乙方的饮食工作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2、承包期满,清点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13、乙方要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水、防火、防盗等。
四、违约条款:
1、承包期未满而单方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付违约金200元。
2、单方违反承包条件,经对方指正仍不改正时为单方违约,违约者向对方付违约金200元,合同作废。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本协议和物资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定本协议后,以前签定的协议同时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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