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 户口所在地:
鉴于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智牌家具区域专卖店导购工作,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加以双方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约期限:
自年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终止合同,须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市商场智牌. 专卖店(地点:)店内从事商场导购工作,工作岗位为导购员,甲方保留根据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职责和职位说明的权利。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在 区域内各智牌专卖店之间的工作调动和临时替班,服从节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时间的安排以及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
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日正常工作时间:
1、按商场营业时间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时或商场调整营业时间,则按商场调整后的营业时间为每日正常上下班时间);其中中餐和晚餐时间分别为:1 小时,用餐时间段按商场规定,为非工作时间。
2、各员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时间表》中的时间上班。
3、在《排班工作时间表》内遇节假日上班的视为正常上班时间。逢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请假,凡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属、亲人(指双亲、子女)生病需陪护,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此种情况下不作旷工处理。
4、节假日必须全部到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时间表》中排到为休息,则公司给予调休,调休时间段规定在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之间。
5、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如有事需事前请假,且需要书面提交申请,经上级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请假;如遇急事,必须事前电话向上级管理者请假。未事前请假缺勤者一律作为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有旷工行为者,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级管理者将不定时抽查出勤情况。
四、薪资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资,其中分为:基本工资RMB元/月、固定加班费RMB元/月。
员工全部个人收入所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金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并由个人自行按期交纳。
公司为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购买社保。社保中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员工的薪资中扣减。
月薪计算方法:]
月实际发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本月排班表中实际出勤小时/本月排班表中应出勤小时)×元
本月基本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由于商场不营业导致员工不上班,则员工未上班日工资不予发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7、甲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当甲方发生经营困难时,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方有权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员工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具体要求:
1、 员工必须准确、真实地在公司考勤机上记录上下班时间(如考勤机突发故障无法记录上下班时间,需向公司上级管理者及时报告同时在考勤表上登记);
员工之间如需相互调班,必须经过店长同意,并由店长负责安排好时间和工作对接,书面报上级管理者备案,每月每位员工仅允许相互调班壹次,否则,原安排应出勤日未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2、每日需在迎宾前完成店面的清洁卫生工作,迎宾后即进入正常营业;
3、做好当日工作记录和交接簿。各导购员完成当日各自开出销售定单的整理
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将各自开出的定单传真到深圳公司业务部,并在次日上午与公司业务部电话复核和确认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写的其他销售统计报表;
4、负责店内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点工作,如有遗失由当班员工按零售价的50%承担赔偿;如遇责任不清,则赔偿金额各人分摊;
5、每月末由店长带领员工对店内所有物品进行实物盘点,参与盘点的员工须在盘点表上签名,并在次月1号前传真到公司跟单部(遇节假日顺延),列出盘盈盘亏明细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商场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所有销售必须开具商场统一提供的销售定单,所有销售款(含床垫、饰品、贴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场统一收银,员工严禁代收代缴现金、代替客户刷卡支付;
8、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不得在公司提供的
办公设备(如电话、传真机、电脑)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私用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对于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按费用的双倍收取;
9、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任职或兼职其他任何个人或经济组织;
10、员工在本专卖店内不得销售除公司指定床垫及贴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如有违反,取消所有未发放的销售提成款,并罚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顾客在本店内遗忘物品,导购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电话通知楼面管理人员,并妥善为顾客保管好物品,如顾客返回店内要求领回遗忘的物品,导购必须通知商场楼面管理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后退还给顾客。任何员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违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
12、严禁不按公司规定的零售折扣销售货品,或擅自赠送物品。
六、乙方服从和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同意按管理制度执行。
七、乙方违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条中第五项和第五条中1、7、8、9、10、11、12项以及第六条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者公司可以无条件即时予以解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RMB300~3000元的罚款处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资或提成中直接扣减;必要时公司可以起诉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甲方有权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务,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出现法定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7、试用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装费用,服装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向商场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以上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尚未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
期,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与其原用人单位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及专卖店经营、管理、产品、文件、价格资料、售后服务等有关的一切信息。
十、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同意自觉遵守和执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专卖店劳动合同范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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