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备注此价格含运费,不含发票。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2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提交乙方,乙方按规定时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货物接收和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验收合格付清货款。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需要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本合同中要求的质量。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管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及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2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换供货商。
4。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5。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以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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