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贵阳乌当区友好装饰服务部
乙方:贵州顺发安装工程队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承接“乌当区花鸟市场旁天桥广告牌尺寸(长19.5M*高3M*2块)”项目
二、制作时间
制作安装时间为 20xx 年04 月12 日至 20xx 年 04 月 19 日。 保修维护时间自完工起钢结构保修一年。
三、乙方制作安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1、制作费用
1)乙方制作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 :
2)甲方承担项目制作的全部费用 即人民币 : 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2、结算方式
1)乙方材料进施工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费用的40%贰佰元整(11200元) 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制作。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费用的60%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给乙方。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结清相关费用。
四、乙方操作规程
1)在安装过程中根据甲方现场需要状况进行。
2)其他操作由双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协商补充。
3)制作物料内容详见附件。数量增加或尺寸加大、补做要另行收费。
五、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制作安装现场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由于停电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其它任何原因产生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期内涉及之相关业务委托第三方。
3)甲方负责协调好物业公司及辖区城管,由于甲方现场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安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同时甲方要付清项目余款。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的项目制作安装业务,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安装工作。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的权利,同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项目完工或制作过程中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乙方有权收回所制作的成品.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发生困难时,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2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明,另一方将根据困难的时间长短予以义务履行的相应宽限。当款项期满后违约一方仍不能继续恢复履约时,应视其违约,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参照第八款行使索赔权。
不可抗力应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合同受法律制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亦自行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将给出3天宽限期要求违约方予以改正。任何一方两次违约以后,第三次违约行为不再享有宽限期改正,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是甲方,乙方可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如违约是乙方,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同时,违约方应给予对方一次性的经济赔偿;
其余事项,双方同意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
1)本合同及其签订以后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承诺、往来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文件形式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文件形式。书面文件向双方指定联络人员送达,并经指定联络人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2)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约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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