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名称) 企业所得税由 辖区设立的 ,注册地在 ,
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现在贵局 项目,属于本公司自营业务,其主体工程没
有外包, 该项目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全部纳入本公司统一核算并申报 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盖章: 年 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各留存 一份。税务机关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 “税务机关”栏不是 审核意见,而是表明本机关已知晓该企业出具了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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