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因委托人身处国外不便行使其在公司的股东权利以及履行董事职责,特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董事职责。
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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