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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专题(二

2024-09-03 来源:星星旅游
现代汉语语法专题(二) 语义问题

语法著作或文章中的“语义”之所指 1.词语的词汇意义 2.语义特征(义素) 3.语义结构(逻辑语义) 4.句法语义(语法范畴) 5.语用意义 6.语义指向

一、语义特征分析 1.语义学和语义特征

语义学:语义学是研究语言的意义的科学,它主要研究语义的各种性质、类型、语义关系、语义结构和功能等。

语义特征:是构成语素、词和固定短语的义项的语义成分,是从一组相关的词语中抽象出来的区别性特征,又叫义素。

如:女人:女性的成年人 男人:男性的成年人 女人[+女性 +成年 +人] 男人[—女性 +成年 +人]

语义学中分析、描写词的语义特征的目的有三个:

(1)从某个特定的角度对一个语义类再进行细分类。例如,“叔叔”的社交称谓 (2)凸显同属于一个语义类的词语之间的差异 火[+现象,+亮度,+温度,-速度,+形状] 光[+现象,+亮度,+温度,+速度,-形状] 因此: 大火,小火; ﹡大光, ﹡小光 再如“吃、喝”

为什么可以说“喝水、喝汤、喝啤酒”,不能说“吃水、吃汤、吃啤酒”?

喝[+动作,+对象为流体,-对象为固体,+用容器, +使事物消失] 吃[+动作, -对象为流体,+对象为固体,±用容器,+使事物消失] (3)用以区别和辨析看似同义实际上并不同义的词。 看 [+凭眼睛, -被动感知,+自主,+可控] 看见[+凭眼睛,+被动感知, -自主, -可控]

2.语法学中“语义特征”引进的目的

(1)用以解释造成同形多义句法格式的原因

(2)用以说明在某个句法格式中,为什么同是动词,同是形容词,或者同是名词,而有的能进入该句式,有的就不能。

因此,从研究目的上看,语法研究中使用的“语义特征”,其含义与语义学中使用的不完全

一样。

3.语法研究中的“语义特征”

语法学中所讲的某一小类实词的“语义特征”是指该小类实词所特有的、能对其所在的句法格式起制约作用的、并足以区别于其他小类实词的“语义要素”。 因此,实词的这种语义特征都是结合具体的句法格式概括得到的,而不是离开具体的句法格式单纯从词义的角度分析、概括得到的。其具体含义:

(1)一是如果离开具体句式,单纯从词汇角度概括一些词的语义特点,在句法上不一定有价值。

粉笔 黑板 黑板擦 [+教具]

(2)某些是否具有某种语义特征,只有结合具体的句法格式才能确定并概括得到。 例如,“写”是否具有[+给予]的语义特征? N[主语] +V+给+N1+N2 我写给你一封信。 因此,语法研究中使用语义特征分析,主要着眼于分析概括同一句法格式的各个实例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实词所共有的语义特征,用来解释说明代表这些实例的句法格式之所以独具某种特点,之所以能足以将该句法格式跟与之同形的句法格式加以分化的原因。

A. 台上放着君子兰→君子兰放在台上 (+)

台上正在放君子兰 (—) B.台上演着黄梅戏→黄梅戏演在台上 (—)

台上正在演黄梅戏 (+) 放[+使附着] 演[—使附着]

3.汉语句式语义特征分析的几个实例

I.关于“N[主语] +V+N[受事] +给+N[与事]

(1)a.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b.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c.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d.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e.他卖了一件衣服给小王。f.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g.他还了一万元给小王。h.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i.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j.他交了五千元给学校。

k.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L.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 上面的句子都是句式: N[主语] +V+N[受事] +给+N[与事]

转换成下面的句式::变换1:N[主语] +V+给+N[与事] +N[受事]

A类:

a1.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a2.他送给小王一本词典。 e1.他卖了一件衣服给小王。 →e2.他卖给小王一件衣服。 g1.他还了一万元给小王。 →g2.他还给小王一万元。

j1.他交了五千元给学校。 →j2.他交给学校五千元。 B类:

c1.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 c1. ﹡他偷给敌人一份情报。 f1.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f1. ﹡他要给小王一些白药。 h1.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h1. ﹡他取给小王一些钱。

k1.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K1. → ﹡他买给小王一辆自行车。

C类:

b1.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 b2. ﹡他刻给小王一个图章。 d1.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 d2. ﹡他画给小王一幅山水画。 i1.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 → i2. ﹡他煮给小王一点稀饭。 L1.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 → L2. ﹡他做给小王一只风筝。

经过变换,可以看出,只有A类可以说,B类和C类都不太顺畅。但是,B类可以变换成下面的句式:

变换2:N[主语] +从„„+V+N[受事] +给+N[与事] B类:

c1.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 c2. 他从国防部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f1.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f2. 他从大夫那里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h1.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h2. 他从银行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k1.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K2. → 他从商店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

C类:

b1.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 b2. ﹡他从某处刻一个图章给小王。 d1.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 d2. ﹡他从某处画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i1.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 → i2. ﹡他从某处煮一点稀饭给小王。 L1.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 → L2. ﹡他从某处做一只风筝给小王。 从上面的变换看,B类可以转换成变换2的句式,C类不行。 为什么同是一个句式N[主语] +V+N[受事] +给+N[与事],有的能变换成N[主语] +V+给+N[与事] +N[受事],有的不行;有的能变换成N[主语] +从„„+V+N[受事] +给+N[与事],还有的不行呢?

A类动词:送、卖、还、交 (给予) B类动词:偷、要、取、买 (取得) C类动词:刻、画、煮、做 (制作) 动词A:[+给予, -取得, -制作] 动词B:[-给予,+取得, -制作]

动词C:[-给予, -取得, +制作]

结论:正是因为动词的语义特征不同,才决定了,A类,B类和C类各组句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不同。根据语法意义的不同和动词语义特征的不同,可以把“N[主语] +V+N[受事] +给+N[与事]”这个格式分化为三个具体的句式: A类格式: N[主语] +VA+N[受事] +给+N[与事] B类格式:N[主语] +VB+N[受事] +给+N[与事] C类格式:N[主语] +VC+N[受事] +给+N[与事]

2.关于“形容词+(一)点儿!”祈使句 (1)a.谦虚点儿!b.客气点儿!

c.大方点儿!d.灵活点儿! e.耐心点儿!f.细心点儿! i. 虚心点儿!j.积极点儿! (2)a.远一点儿! b.近一点儿! c.高一点儿!d.大一点儿! e.低一点儿!f.小一点儿! g.粗一点儿!h.细一点儿! i.浓一点儿! j.大一点儿!

(3)a. ﹡滑头点儿! b. ﹡骄傲点儿! c. ﹡自满点儿! d. ﹡冒失点儿! e. ﹡胆小点儿! f. ﹡粗心点儿! g. ﹡散漫点儿! h. ﹡悲观点儿! i. ﹡啰嗦点儿! j. ﹡疲塌点儿! 思考:是否褒义形容词和中性形容词都能进入这个句式,而贬义形容词就不能进入这个格式呢?

(4)a. ﹡聪明点儿! b. ﹡高尚点儿! c. ﹡健康点儿! d. ﹡可爱点儿! e. ﹡伟大点儿! f. ﹡崇高点儿! g. ﹡出色点儿! h. ﹡优秀点儿!

(5)形容词A:[+褒义,—贬义,+可控]

形容词B: [—褒义,—贬义, +可控] 形容词C: [—褒义, +贬义, —可控] 形容词D: [+褒义, —贬义, —可控] 因此,形容词[+可控, —贬义]

二、语义结构

(一)语义学中的语义结构

语义结构涉及的单位超出了词的范畴,既然是语义结构就是指语义的组合。

语义学中,语义的组合涉及三个语言层面,构成三种不同的意义:逻辑意义、语法意义和语用意义。 1.逻辑意义

语言中的逻辑意义反映语句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句子的逻辑意义是由句子中实词本身的意义和相互间的语义关系构成的,不涉及词语在句子中的语法性质。如下面三个句子的逻辑意义是相同的,即在逻辑上等值。

a.小王打破了杯子。 b.小王把杯子打破了。 c.杯子被小王打破了。

这三个句子的语法结构各不相同,但是,这三个句子中实词的意义相同,语义关系也相同,“打破”是动作,“小王”是施事,“杯子”是受事。“施事——动作——受事”等语义关系就是逻辑意义。

现代语义学、语法学中对句子进行语义分析,主要就是借鉴现代逻辑学的理论方法。

2.述谓结构

一个句子的逻辑意义,在逻辑学上称为命题。命题一般不包括时态、语态、语气等情态范畴。一个命题在结构上一般可以分析为一个述谓结构。对句子的逻辑意义进行语义分析,一般采用谓词逻辑的方法,但具体的分析方法因人而异。这里只谈最基本的概念和分析方法。 1.什么是述谓结构

一个述谓结构由一个谓词和若干谓项组成。谓词是句义的核心成分,一般就是句子的谓语动词(或形容词),或是某些动词(形容词)短语。 王老师教英语。 他很高兴。他从外面跑进来。 A car is in front of the house.” 这些下面划线的词语就是谓词。谓项是与谓词发生直接语义关系的语义成分,一般是名词性成分,是句子的主语、宾语或介词的宾语。谓项又称“主目”、“题元”、“变元”、“词项”等。 一个述谓结构能有多少谓项,能有什么样的谓项,是由谓词的性质决定的。如“教”至少带两个谓项,还可带三个谓项,如“王老师教我们英语。”所以说谓词是述谓结构的核心成分。

一个谓词能带多少个谓项与这个谓词是几价词有关。

配价:语法学者借用化学中的“配价”概念来研究语法问题。 法国

动词的“价”决定于动词所支配的不同性质的名词性词语的数目。 一个动词如果不能支配任何性质的名词性词语,它就是零价动词,如:地震、刮风、下雨等。 一个动词如果能够支配一种性质的名词性词语,它就是一价动词,如:病,醉,休息,咳嗽,游泳

二价动词:参观、讨论、爱、采

三价动词:给、送、告诉、退还、赔偿

述谓结构中,谓项与谓词的语义关系,一般称为“格”,或“角色”。常见的格有“施事格”(A)、“受事格”(O)“与事格”(D)、“时间格”(T)、“处所格”(L)、“工具格”(I)、“结果格”(F)等。施事格表示动作的主体,受事格表示受动作支配的对象,与事格表示动作的参与者或受益者,时间格表示动作的时间,处所格表示动作的处所方位,工具格表示动作

的工具材料,结果格表示动作造成的事物。 John opened the door. The door opened. 我给她一本书。

格关系有时可用某些虚词表示,一般称为“格标(记)”,格标一般是介词,如汉语的介词“被、把、给、在、用”等。

分析一个句子的述谓结构,一般就是找出句子的谓词和谓项,并且标明格关系。如: 他 昨天 给我 买了 几本书。

A T D V O 小王 在书上 用铅笔 写了 几个字。

A L I V F

(二)现代汉语中的语义成分 现代汉语研究,借用语义学中的分析方法来研究一个句子中的语义角色,经常分析的是主语和宾语的语义类型。 1.主语的语义类型

作为对主语起述说作用的成分,谓语的内容决定主语的语义类型。 (1)施事主语——所指事物施行谓语所表示的行为。 大妈在切牛肉。 小莲在装牛肉。 姑姑在烧牛肉。

(2)受事主语——所指事物承受谓语所表示的行为。 刀子切钝了。 盘子买来了。 土豆烧好了。

(3)工具主语——所指事物具有提供使用的内涵。 这把刀子切牛肉。 这个盘子装牛肉。 这些土豆烧牛肉。

(4)处所主语——所指事物表示行为发生的位置。 刀子上刻着几个字。 盘子边爬着几只蟑螂。 土豆里长了好些虫子。

(5)断事主语——所指事物是谓语所断定的对象。 这个盘子是我的。

这块土地属于我们学校。 这些土豆有霉味。 这个先生不是本地人。

2.宾语的语义类型

(1)受事宾语——宾语是直接或间接承受行为活动的客体事物。 ①对象宾语:O是本来存在的事物,V直接施加于O事物。

挖土 挖山 挖野草 挖古墓

②目标宾语:一是O事物本来不存在,V动作的目标是造成O事物的存在;二是O事物本来已存在,V不是直接施加于O事物,而是以获得O事物为目标。 挖洞 挖沟 挖战壕 挖地道 (结果宾语) 挖金子 挖红薯 挖蚯蚓 挖古董

以上的受事宾语都可以转化为受事主语: 挖野草→野草挖掉了 挖地道→地道挖好了 挖金子→金子挖到了

(2)施事宾语——宾语是施行动语行为的事物。 台上坐着主席团。 对面跑来了一头牛。 他七岁时死了母亲。 一间房子住两个人。 桥上可以走大卡车。

施事宾语可以转化为施事主语: 主席团坐在台上。

一头牛从对面跑过来了。 他母亲在他七岁时死了。 两个人住一间房子。 大卡车可以在桥上走。

(3)断事宾语——宾语是对主语有所断定的事物。 李先生是历史学家。 我姓王。 你叫赵六。

你把我看做什么人?

断事宾语同动作之间不存在施事受事关系。有的断事宾语可以和断事主语互易,基本意思不变。

(4)处所宾语——宾语表示动作发生的位置。 到达北京 钻进防空洞 (5)时间宾语 进入二十一世纪

宾语还有其他语义类型:

工具、材料、方式、原因、目的等。 试分析下面宾语的语义类型:

写人物 写论文 写毛笔 写教材 写黑板 写毛笔 写颜体 写小说 存活期 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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