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略管理部职能工作流程
1. 研究管理指导流程
1.3 研究管理指导流程
1.3.1 服务于战略投资的机会判断性行业/项目研究程序
执委会 SBU 课题 战略部 研究员 研究计划书 外委研究 总经理 执行总裁 研究员 实施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 输出 SBU 不足以支持决策 投委会秘书处 备案
1.3.1.1 课题提出/来源:执委会指派,SBU提出,部门自己提出
1.3.1.2 计划与审批:执委会指派和SBU提出的研究课题,由研究员编制《研究
计划书》报部门总经理审核、执行总裁批准;部门自己提出的研究课题,由研究员编制《研究计划书》,计划不牵涉外委研究的直接报部门总经理批准,牵涉外委研究的报部门总经理审核、执行总裁批准
1.3.1.3 组织实施:对简单行业/项目的研究/评估,采用研究员个人单独承担的
方式;对较大行业/项目的研究,采用项目组承担的方式,研究员作为项目经理联合SBU/其它部门/外部咨询机构等,组成项目组实施研究;作为项目经理的研究员的主要职责是:进行项目计划,组织和协调资源,监督项目进程和质量,汇总、评估和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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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报告与结果输出:由研究员单独承担的简单研究,由研究员负责编制报
告,经部门审核后提交执委会/SBU/相关部门;由项目组承担的较重要的研究,由研究员组织项目组人员共同编制报告,提交部门讨论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执委会提交报告,必要时向总裁办公会议做演示报告。根据评估决策情况,一般有四个输出方向:
(1)研究已充分证明项目具备投资价值,经执委会批准进入投资立项阶段,
研究资料移交SBU
(2)研究证明项目具备投资价值,但尚不足以支持决策,决定进入下阶段做
进一步深入研究
(3)研究证明项目具备投资价值,但不适宜纳入战略投资范畴,决定转交投
委会秘书处继续研究
(4)研究证明项目不具备投资价值,研究中止,研究资料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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