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第二阶段工作总
**安委办:
根据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专题会议,抓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方式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本阶段,全县共出车辆100余台(次),督查人员130人(次),共督查单位、企业共149个(其中:煤矿企业1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31个、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次)、建设施工企业6个、冶金企业6家(次),涉危涉爆单位企业85家。共查出隐患197条(其中:煤矿企业41条,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71条,危险化学品企业23条,建设施企业22条、冶金企业29条,涉危涉爆11条,);整改隐患94条(其中:煤矿企业26条,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27条,危险化学品企业12条,建设施工企业18条,涉危涉爆11条),整改率为47.72%,其余隐患在限期整改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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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认识不够到位是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部分乡镇、部门、单位的领导不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淡薄,存在工作消极对待或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工作力度还不够大。部分乡镇及部门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完全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隐患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加以整改落实销号,存在再次督查出现同样的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还不够规范。
四、下步的工作打算
(一)各乡镇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68号)、《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08〕29号)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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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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