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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1-01-29 来源:星星旅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二、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四、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五、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六、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七、 安全检查制度 八、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九、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一、 卫生保洁制度 十二、 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三、 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四、 不扰民措施 十五、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六、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七、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八、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九、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十、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二十一、食堂管理制度 二十二、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二十三、消防管理制度 二十四、工地防火须知 二十五、班组防火制度

二十六、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二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八、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二十九、仓库管理制度 三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十一、文明施工措施 三十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三十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三十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三十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法人代表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2、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和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错做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与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质量安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项目施工方案。审批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和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2、生产计划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负责改进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设计,并通知质量安全部门提出意见。 (2)安装机械、垂直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3)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各种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所辖范围内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3、经营科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负责有关方(顾客)满意度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2)负责招投标评审、合同评审等相关工作。 4、办公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负责项目全体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2)负责项目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与各相关方的沟通。 5、财务科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 (3)按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4)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的独立账页,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 (5)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后勤工作。 (三)项目经理及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经理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取得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4)在组织项目施工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专职安全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和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5)健全和完善用功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务部门和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旬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政府部门安全检查指令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施工。

(8)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积极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4)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6)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3、技术员安全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错做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应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方法。

(8)参加或配合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4、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并模范遵守。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审查。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对特种人员的考核。

(5)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做到奖惩分明,处事公正,同时做好各级职能部门对本工程安全检查的配合工作。

(6)参与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1)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

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4)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质量员安全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7、材料员安全责任制

(1)学校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及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不允许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8、资料员安全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是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9、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上工前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即采取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0、设备员安全责任制

(1)熟悉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保养及维修方法等。 (2)根据总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把好设备进场关,填写有关记录。

(3)责成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运转记录,按公司规定的施工设备大中修计划,并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4)现场施工设备在使用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赋予表示状态的标识。 (5)凡国家或地方主管行业部门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设备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预算员安全责任制

(1)工程开工前,提出工程预算,工料分析表和材料需用计划。 (2)重大工程变更发生时,及时调整工程预算,追补材料计划。

(3)工程施工中对定额文件无法解释的分项预算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取得解决方案。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资料,工程分部项目结算做到月月清,工程验收竣工立即按时决算。

(5)协助施工员按实际施工项目和过程预算定额签发工程任务结算单。 (6)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妥善保管原始材料,及时提供依据,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决策。 (四)重点工种安全责任制 1、起重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2)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3)塔式起重机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4)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机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或拉闸关机,并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5)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作,危机安全生产。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2、电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电工应经建交委或安监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

作业。

(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局部允许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断电,待整改后再行送电。 (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3、架子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拒绝违章指挥,拒绝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坚持经常对脚手架、安全网进行检查。

(4)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5)搭设用电线路防护架体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搭设。 (6)坚决制止私自拆装脚手架和各种防护设施行为。

(7)实施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向地面抛掷钢管及其他料具,对说使用的材料要按规定堆放整齐。

(8)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9)要整齐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4、电焊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焊工必须经过建交委或安监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4)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5)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需要停止其他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他工种停止施工。

5、井架搭设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定和制度。

(2)井架搭设工要经建交委或安监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贫血病等不宜高空作业人员上高空作业。

(3)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绝不准弄虚作假。 (4)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鞋上高作业。工作板保持厚度,铺好扎牢。

(5)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6)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7)拆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防护,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掷,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

6、机械操作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检查上班自检制度。

(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械操作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7、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2)遵守执行电梯装载货物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标准,不准货物超载和超员。 (3)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拒绝货物超载和人员超员,如劝阻无效,应停止开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5)上岗前进行试车,并做好试车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上级,派员整改维修,严禁带病运转,以免危机安全。

8、钢筋工安全责任制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钢筋材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件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上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4)电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带骨架降到模板1cm一下才准靠近,就为支撑好方可摘钩。

(5)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6)起割机起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7)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高空操作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架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筋等随意放在脚手架上,以免下滑伤人。

(9)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9、木工安全责任制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3)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4)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就设在1.8m 高以上。

(5)支撑过程中,如需中途歇息,应将支撑、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要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6)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作业。

(7)拆模时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总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公司项目部等有关人

员进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

排施工。

(2)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质量安全科备案。项目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量安全科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量安全科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 ,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量安全科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项目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量安全科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项目部会同质量安全科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五、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

六、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

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相关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

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九、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

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

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十、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四、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五、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

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六、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 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

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

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

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七、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规定(JGJ59—2011)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

2. 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

闭。

4. 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

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 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

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 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

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7. 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十八、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九、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

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

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

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二十、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

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

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 4、

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

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

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

二十一、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管理,改善生活条件,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堂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不得出售过期、变质、腐烂、变味的酒、菜、肉等食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鼠、苍蝇、蟑螂等传染源,以保证食堂的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卫生证:在食堂内必须穿白色长褂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做好饮食营养搭配,以增强工人的体质; 4、食堂工作人员切实做好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以保证工人有一个整洁卫生的用餐环境;

5、食堂按时开饭,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或延时,如有必要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6、食堂中盘、碗、筷、桌凳不得损坏,不得带出餐厅; 7、节约用水,自来水龙头在使用之后必须及时关好; 8、剩菜剩饭必须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地乱倒;

9、蒸饭用饭盒必须使用统一型号,并写明工种及班组编号,其它型号的饭盒一律

不得使用;

10、各位职工不得自行开伙作饭,如有违者没收开伙工具并处罚款; 11、买菜时必须排队,按须序;

二十二、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为了创造卫生、文明的施工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建立整洁、卫生、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创造完美的精神风貌,持制订以下文明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不讲粗话,不骂人;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一心的精神,不寻衅闹事,不酗酒、赌博、斗殴;发生纠纷要实事求是,讲道理;

2、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到作业标化,环境美化,场地净化和主通道夜间亮化;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其它安全标志牌;材料归类堆放整齐,不混放并;设标示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净车出场,做好共居共建工作;进入作业区应穿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着装规范,注意安全防护;

3、办公室、作业区、生活区的卫生应有专人负责,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不乱扔东西,保证施工通道的畅通整洁,工地保持整齐有序;爱护工地花草树木,不准确性折花摘叶;

4、要定期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中盘、碗、筷、桌、椅等不得损坏,不得带出餐厅;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地点,不准乱到;买菜时必须排队,按须序购买;

5、要定期打扫厕所、浴室的卫生,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好龙头,不随地便溺; 6、晚上应准时熄灯,不乱用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7、宿舍内要摆设整齐,每天打扫,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在室内凉晒衣服; 8、自觉接受项目部保卫人员的查问和检查有关证件。

二十三、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加强防火意识,宣传防火知识,预防各种火险隐患,持制定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落实消防责任制,把好动火审批监护关。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报项目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和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5、用电时,应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预防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

6、各班组必须设有专(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7、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防火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8、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人为火灾的有关责任人,查明情况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究刑事责任。

9、各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二十四、工地防火须知

一、 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严密的消防措施。

二、 在易燃部位动用明火,必须严格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等防范措施。 三、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了解其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四、 临时木工间、油漆和危险仓库等场所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五、 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六、 非电工严禁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七、 严禁擅自使用的非生产性电加热器。

八、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通畅。

二十五、班组防火制度

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并贯串于整个生产之中。

2、 经常寻班组成员进行易燃、易爆等防火安全教育。

3、 对本班组的工作区域要经常自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4、 电焊工、油漆工、木工、内燃机工、电工、沥青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5、 发生火电厂灾事故及时扑救,保护现场。 6、 不乱扔烟蒂,离岗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

二十六、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1、凡跨乡镇居住十五天以上,均属外来暂住人员,都有应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跨县)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预计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都有应向暂住地公派出所领暂住证。

2、申领暂住证应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及照片四张,育龄妇女及49周岁以下已婚男性还需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及外出务工证。

3、建筑项目的承包人或项目经理(法定委托人)为施工场所的治安责任人,对施工场所的治安、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4、申领施工场所治安许可证时要明确治安责任人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同时配备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人员。

5、施工单位(工地)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守纪守法;(2)负责办理施工场所外来施工人员探亲家属的暂住人口登记手续;(3)及时调解纠纷,避免或尽可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4)建立健全财物保管、值班巡逻等各项制度,提高自防能力;(5)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6、外来务工人员家属没有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人员变动后三日内末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擅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招用无效身份证的人员,在施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制度。

一、凡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本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或台账),并须在有关资历料上签名,末经安全教育及签名者,一律不准上岗。

二、工人变换工种,项目须进行新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签名。

三、各工种的施工作业安全教育,项目均须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书面交底内容(措施),安全技术交底须分部(分项),经常持续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及签名。

四、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作业,无上岗证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五、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和施工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

4、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5、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6、班组必须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

二十八、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十九、仓库管理制度

1、 负责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提出赔偿退货等要求。

2、 要合理堆放,按材料类别,按系列放在库场固定货区内,并采用货区编号。 3、 材料要妥善保管,能适应储存材料性能的场所,材料堆放时应注意通风防潮。 4、 要精心管理账卡的三相符,仓库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盘点。 5、 材料发放要单据手续符合要求。

三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长和安全干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机器、电气、设备、工具夹、原材料、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要及时向施工管理人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格按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4、 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对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的遵守情况。 5、 督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如遇工伤事故发生,应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建议。

7、 坚持上岗安全活动制度,开好班有安全会,并做好上岗记录的填写。

三十一、文明施工措施

一、

组织保证:

为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建立以公司文明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管理体制网络,并专设文明施工管理组,把文明施工和开展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列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戴上岗卡,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二、

场容场貌:

现场明显处设立按建设部规定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文明施工牌),主要通道和办公,宿舍等门前全部采用硬地化,做到道路畅通、整洁、不积水,工地周围设置 2.5M高硬质围墙,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按平面布置图施工。 三、

料具管理:

钢筋、砂砖石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归堆,做好材料,专设拌和台、分设料库。

四、 消防保卫:

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度,按规定配设消防器具,严格明火作业规定,禁用电炉,严格治安保卫制度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24小时有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不行擅自进入。 五、

环境保护:

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烟尘、污水、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持工地现场整洁,合理处理施工用水和排水。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应堆入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清运出场。设立设施齐全的厕所,并定期专人加以清扫。 六、

办公及职工生活:

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无乱挂乱堆现象,办公设施完整无缺,桌椅橱柜摆设夺序,公文资料存放整齐。

专设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经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和隔绝蝇、鼠等措施,剩饭残渣下脚料倒入加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室外洗地,浴室、晒衣架和收集废弃物的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施工期间现场设置若干茶水桶,茶水桶有明显标志,加盖上锁,由炊事员负责茶水桶管理并定时加水保证供应,在高温期间,增加清凉饮料,风油精,人丹,清凉油等的供应,并设卫生保健箱2只。

三十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米以上的高处、县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和工具等物件。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三十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超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1~20千35~110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2.5 (米) 150~220千伏 7 伏 3 千伏 5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节 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瘸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车,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

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桃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迅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不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三十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一)高空作业防护

1、起重机吊砖:使用上压式或网罩式砖笼。 2、起重机吊砌块:使用磨擦式砌块夹具。 3、安全网: 平网:

(1) 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同时再设一道随

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2) 网绳不破损,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杠支杆用钢管

为宜、毛竹梢径不小于7.5cm。

(3) 网宽不小于2.6cm,里口离墙不大于15cm,外高3m设支撑,角度

45°。

立网:

(1) 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面1米以上。 (2) 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4、圈梁施工:

搭设操作平台或小搁脚手,扶梯间搭操作平台。 (二)洞口临边防护 5、预留洞口:

(1) 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用砼棋逢对手内钢筋或固定盖板

防护。

(2) 50~150 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

于20cm要另外加密。

(3)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m设二

道水平杆。

(4) 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原则防护或架

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 垃圾井道、烟道,随楼层砌筑或安装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要求

加以防护。

(6) 管笼施工时,四周设防护栏,并设明显标志(尺寸同上)。 6、 电梯井门口: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 7、 楼梯口:

(1) 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 (3)顶层楼梯口,随施工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8、阳台临边:利用正式阳台栏板,随楼层安装或装设临时护栏。间距大于2m设立 9、框架结构:

(1) 施工时,外设脚手不低于操作面,内设操作平台。 (2) 周边架设钢管护身栏。

(3) 顶周边无柱时,板口顶埋短钢管,供装钢管临时护栏立管用。 (4) 高层框架无外脚手时,外设小眼安全网。

2、

周边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防滑措施(浓度2m以上)。

11、层通道口: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多层建筑棚顶满铺木板或竹笆,高层建筑棚顶须双层铺设。

1、杯型基础、钢管桩上口:末填土的钢管桩上口应及时加盖,杯型基础深度在1.2m以上拆模后及时加盖。 (三)垂直运输设备防护 13、井架:

(1) 井架下部三面搭防护棚,正面宽度不小于2m,两侧不小于1m,井架

高度超过30m棚顶须双层。

(2) 井架底层入口处设有外压门,楼层通道口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设

护栏,下设踢脚笆。

(3) 井架吊篮装设内落门,冲顶限位、弹闸等防护安全装置。 (4) 井架底部设肝可靠的接地装置,且成组。

(5) 井架本身腹杆及连接螺栓齐全,浪风绳及与建筑物的硬支撑按规定

搭设齐全牢固。

(6) 临街或人流密集区,在防坠棚以上三面包安全网防护。

14、脚手架

(1) 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高层脚手架应经专门设计计算。 (2) 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

(3) 按规定设置拉撑点,剪刀撑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40cm用毛竹篾户

不小于五道。

(4) 每隔四步要铺隔篱笆,伸足墙面:二步架起及以上外侧设挡脚笆或安全

挂网。

(5) 要设登高对环扶梯,设在外侧配防护栏杆。转弯平台须设二道水平栏杆。 (6) 高层脚手外侧,从第二步架至第五步架间应全部设防护栏杆和挡脚笆,

五步架以上设栏杆外,应设安全笆和安全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从第二步架起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网,脚手四角均设接地保护和防雷装置。 15、人货两用电梯:

(1) 电梯下部三面搭设双层防坠棚,搭设宽度正面不小于2.8米,

两侧不小于1.8米,搭设高度为4米。

(2) 必须设有楼层通讯装置或传话器。

(3) 楼层通道口须设防护门及明显标志,电梯吊笼停层后与通道桥

之间的间隙不大于10cm;通道桥两侧设有防护栏杆和挡脚笆。

(4) 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底部排水畅通。 (5) 吊笼门上要挂设起重量,乘人限说明牌。

1、塔吊

(1) 三保险、五限位齐全有效。 (2) 夹轨器要齐全。

(3) 路轨纵横向高低差不大于1%,路轨两端设缓冲器(即碰头)离轨端不小于1

米。

(4) 轨道横拉杆两端各设一道,中间杆距不大于6米。

(5) 路轨接地两端各设一组,中间间距不大于25米,电阻不大于4欧姆。 (6) 轨道内排水畅通,移动部位电缆严禁有接头。

(7) 轨道中间严禁堆杂物,路轨两侧和两端外堆物必须距离塔吊回转台尾部50

厘米以上。 (四)现场安全用电 17、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1)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3*3米,低压配电间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

面积亦不小于3*3米,围墙高度不低于是3.5米,室内地坪满铺素砼,室内四周做80厘米宽砼散水坡。

(2) 变压器四周及配电板背面凸出部位,须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检查操作通

道,配电板下沿离地为1米。

(3) 配是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1.2米 。 18、现场下杆箱:

(1) 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2) 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

接另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极保护。

(3) 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分路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单独熔断保护。

(4) 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自动开关,现场使用单相

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跟插头(有双重绝缘除外)。

(5) 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内容10A铁壳开关或按用

量配上分路熔断器。

(6) 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使用的插座。 19、用电线路:

(1)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线。在通道或马

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设接头箱。 (2) 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3) 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

替。

(4) 现场大临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

开关设置合理。 20、接地装置

(1) 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

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 接地线可用绝缘铜或铝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裸铝导线作接地线,接头处应

采用焊接等可靠连接。

(3) 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21、高压线防护:

(1)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

(2) 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1、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

电源线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磨石子机、打夯机、潜水、手电创、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等)。 (五)中小型机具防护 2、拌和机及砂浆机:

(1) 必须有防雨顶棚。

(2) 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3) 拌和面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4) 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拉铲有36伏低压电。 (5) 砂石笼的挡墙必须坚固牢靠。 (6) 卧式砂浆机拌筒防护棚齐全。 3、卷扬机

(1) 露天操作应搭设操作棚。 (2) 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3) 开关箱的位置必须正确放置,禁用倒须开关,操作视线必须良好,凡用按钮

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 25、电焊机:

(1) 必须一机一闸并装有随机开关。

(2) 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4、乙炔器、氧气瓶:

(1) 安全阀应装设有效,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回火防止器必须保持一定的水

位。

(2) 乙炔器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不准放在

高压线下。

(3) 乙炔器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用轧箍轧牢。 27、

木工机械:

(1) 须有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锯设有松口刀,轧创设有回弹安全装

置,外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2) 工棚内必须有消防器材。

三十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预制钢筋

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

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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