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发 [2004] 20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搞好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设立科学合理的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规模标准,促进企业实行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开采规模,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国矿山建设生产规模分类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下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表中未列矿种的生产建设规模分类参照同行业相近用途的矿种划分。在此之前已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在2004年的年检中按此规定统计,生产规模在小型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上限十分之一以下的,按小矿统计,采矿权人在原发证机关办理开采规模变更手续。
新建矿山应达到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要求,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与省级规划最低开采规模不一致的,可以按当地规划要求执行。
原地质矿产部《关于下发〈矿山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的通知》(地发[1998]47号)文废止。
附件: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矿种类别 最低生产小型 <45 注1 <100 <10 <50 <1 <1 <1 <10 <5 <5 <6 <60 建设规模 备 注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级别 计量单位/年 原煤万吨 原煤万吨 原油万吨 矿石万吨 亿立方米 亿立方米 亿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立方米 大型 ≥120 ≥400 ≥50 ≥200 ≥5 ≥5 ≥5 ≥20 ≥10 ≥10 ≥15 ≥210 中型 120-45 400-100 50-10 200-50 5-1 5-1 5-1 20-10 10-5 10-5 15-6 210-60 煤(地下开采) 煤(露天开采) 石油 油页岩 烃类天然气 二氧化碳气 煤成(层)气 地热(热水) 地热(热气) 放射性矿产 金(岩金) 金(砂金船采) 新调整 新调整 1.5万吨/年 10万立方米/年 金(砂金机采) 银 其他贵金属 铁(地下开采) 铁(露天开采) 锰 铬、钛、钒 铜 铅 锌 钨 锡 锑 铝土矿 钼 镍 钴 镁 铋 汞 稀土、稀有金属 矿石万立方米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80 ≥30 ≥10 ≥100 ≥200 ≥10 ≥1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20 30-20 10-5 100-30 200-60 10-5 10-5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100-30 <20 <20 <5 <30 <60 <5 <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0万立方米/年 3万吨/年 5万吨/年 2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6万吨/年 3万吨/年 3万吨/年 6万吨/年 新调整 新调整 新调整 石灰岩 硅石 白云岩 耐火粘土 萤石 硫铁矿 自然硫 磷矿 蛇纹岩 硼矿 岩盐、井盐 湖盐 钾盐 芒硝 碘 砷、雌黄、雄黄、毒砂 金刚石 宝石 云母 石棉 重晶石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万克拉 矿石吨 工业云母 石棉万吨 矿石万吨 ≥100 ≥20 ≥50 ≥20 ≥10 ≥50 ≥30 ≥100 ≥30 ≥10 ≥20 ≥20 ≥30 ≥50 100-50 20-10 50-30 20-10 10-5 50-20 30-10 100-30 30-10 10-5 20-10 20-10 30-5 50-10 按小型矿山归类 按小型矿山归类 <50 <10 <30 <10 <5 <20 <10 <30 <10 <5 <10 <10 <5 <10 5万吨/年 10万吨/年 新调整 新调整 新调整 ≥10 10-3 <3 发证权限按中型划分、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按小型矿山归类 按小型矿山归类 ≥2 ≥10 2-1 10-5 <1 <5 石膏 滑石 长石 高岭土、瓷土等 膨润土 叶蜡石 沸石 石墨 玻璃用砂、砂岩 水泥用砂岩 建筑石料 建筑用砂、砖瓦粘土 页岩 矿泉水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石墨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万立方米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万吨 ≥30 ≥10 ≥20 ≥10 ≥10 ≥10 ≥30 ≥1 ≥30 ≥60 ≥10 ≥30 ≥30 ≥10 30-10 10-5 20-10 10-5 10-5 10-5 30-10 1-0.3 30-10 60-20 10-5 30-6 30-6 10-5 <10 <5 <10 <5 <5 <5 <10 <0.3 <10 <20 <5 <6 <6 <5 新调整 新调整 新调整 新调整 新调整 新增 注1:富煤地区山西、内蒙古、陕西为15万吨/年;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9万吨/年;云南、贵州、四川为6万吨/年;湖北、湖南、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南方缺煤地区为3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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