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碧水大厦酒店泳桑部游泳馆培训班项目上进行合作,特制定此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保证水质和水温符合国家标准。
(2)、培训费由甲方统一收。
(3)、培训卡的办理和记录由甲方统一管理,需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学员登记表。
(4)、培训课后,甲方只为教练员和学员提供淋浴设施,如使用其他设施另行收费。
(5)、如遇到甲方有接待任务,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招生及教学管理、
(2)、遵守甲方游泳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各项设施。
(3)、乙方教练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北京市体育局的《教学大纲》及标准进行培训,如未达到标准所产生的投诉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学员和自己教员的人身安全,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一切赔偿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制定课程安排等培训计划,并告知甲方。
(6)、教练员必须在开课前20分钟到岗,按课程安排授课。
(7)、教练员在岗时严格遵守甲方职工管理制度。
(8)、教练员不准带非培训班的人员进入游泳馆,进行游泳培训。
(9)、乙方有权按照实际培训情况调整课程,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同意。
(10)、游泳培训期间,乙方在不耽误甲方游泳馆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培训,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推出新的培训项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项目不得推出。
(12)、如乙方私自接收学员,所有未结款项将作为罚金。
第三条、收入分配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销售收入6.5:3.5的比例分配利润,甲方为6.5,乙方为3.5;如学员继续报名培训,将按照甲方6,乙方4分配利润;乙方自行招收的学员甲、乙双方按照销售收入6:4的`比例分配利润,甲方为5.5,乙方为4.5;如自行招收的学员继续报名培训,将按照甲方5.5,乙方4.5分配利润。
2、乙方负责对所领取的提成部分出具正式发票。
3、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培训收入,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对当月培训学员人数核对后统一支取。甲乙双方确认结业学员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
第四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与续签
1、在合同到期前,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
2、在合同到期时,乙方较第三方有续签此协议的优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权利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甲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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