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金秋水稻农民专业合作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七)接受、回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咨询和建议;
(八)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十)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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