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般性交底 1.料台的安装和移位必须由外架班操作,其他班组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登高架设特种操作证上岗; 2.材料清理和堆码由木工操作; 3.料台安装(移位)后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搭设班组、工长和生产经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堆码任何材料的总重量(加上人员重量)不得超过1000KG,每种材料不得超过限载牌的规定要求; 5.堆码材料和捆绑钢丝绳的木工必须固定人员。料台移位和安装的架子工必须固定专人操作。 6.吊运材料时,塔吊指挥必须旁站指挥,严禁遥控指挥; 7.操作料台的人员,包含架子工、木工、塔吊指挥等必须接受本交底,否则不得操作。 8.料台使用的材料、楼层预埋的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方案要求。 9.料台的斜拉钢丝绳必须分别单独固定在四个固定点上,严禁出现两根钢丝绳固定在同一个预埋拉环上。 10.料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木工进入堆放材料之前,必须铺好料台与楼面之前的通道,两侧搭设好不低于1.2米高的防护栏杆。未搭设好通道之前不得违章操作。 二、针对性交底 1.料台安装、移位后必须由架子工恢复好外架安全网至拆除前的状态; 2.需要该拆腰杆的,必须由架子工操作,其他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该拆外架的任何钢管; 3.料台安装后,由外架班在料台的正下方地面上设置6米*6米的警示区域,悬挂警示牌,禁止任何人进入坠落范围(半径)内。 4.在高压线一侧的卸料平台在移位之前,架子工必须检查料台上是否有材料,清理干净后方能操作,避免铁丝,钢管等材料滑落。 5.在高压线一侧操作时,塔吊指挥必须到位,而且必须只能使用一档。 6.空钩时,禁止在高压线一侧上下吊钩,必须将大臂摆到安全距离(静态10米,动态8米)以外,再上下吊钩。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班组长: 操作人员: 接受交底人签名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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