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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及初设评估合同

2022-02-22 来源:星星旅游
FB-2011-0516

工程设计(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日期: 2017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行咨询,编写评估报告,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任务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按国家有关项目评估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编制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初步设计评估报告。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需资料清单提供,包括业主简介、项目地址、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设备方案、投资额度、资金筹措方式、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咨询成果

合同生效,甲方提供完乙方所要求的资料后 10天内,乙方完成咨询工作,向甲方提交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初步设计评估报告正式文本 贰 份。

四、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咨询费用总计:大写人民币 肆万元 整(小写:¥40000.00)。 (二)咨询服务费的支付

1、支付时间:乙方完成的评估报告,经相关行政部门认可并出具正式的立项文件后再进行支付。

2、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汇兑方式支付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初步设计评估报告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 (二)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甲方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审核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报告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六、保密

双方均应该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及仲裁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文件、传真、电报、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如有修改,须双方同时在修改处签章,方为有效。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户名: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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