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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奖惩制度【推荐】

2021-07-26 来源:星星旅游
班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班级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保障我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法规和我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我班提倡和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奖惩结合,确保班级管理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分:

1.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2.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

3.为班集体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4.考试成绩在班内41名以后。

5.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1-10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2分:

6.考试成绩在班内31-40名。

7.学科竞赛纪念奖(优秀奖)

8.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11-20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9.考试成绩在班内21-30名。

10.学科竞赛三等奖

11.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21-30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4分:

12.考试成绩在班内11-20名。

13.学科竞赛二等奖

14.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31-40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5.考试成绩在班内1-10名。 16.学科竞赛一等奖。

17.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40名以上 18.黑板报在学校评比中获奖, 19.卫生没扣分。

20.每次考试,单科成绩最高者。 21.宿舍受表扬。

22.学期末的纪律、礼仪、劳动、体育标兵。(各两人) 23.优秀班干部、宿舍长、小组长、科代表。(各两人) 24.运动会获得精神文明奖。 25.任课教师用我班上一次公开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0分: 26.全校大会得到表扬的同学。 27.每次考试在班内前三名的同学。 说明:

1.团体比赛,每人都加分,按名次记分。第一名记14分,第二名记13分,以此类推。 2.体育运动会按自己得分进行双倍积分。 3.每人原始积分85分,奖励加分,处罚减分。 4.连续两学期积分最高者为本学年三好学生。 5.打印光荣榜张贴到教室后面的黑板上。

6.班主任将该生的出色表现通知家长。

第四条:处罚

一、纪律处分分全班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几种。

二、凡受班级警告处分的学生一个月内确有悔改表现,并有明显进步;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可撤消处分。

三、处分原则:

1、 公开公正,情节轻重的原则

2、 实事求是,具体分析的原则

3、 集体讨论,慎重处理的原则

4、 治病救人,重在教育的原则

四、处分界定

(一)、班级通报批评处分。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1分;写出2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50个。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通报批评处分:

1.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十元以下。

2.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十元以下。

3.故意破坏草坪、花卉、树木者,

4.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被当事人告状的。

5.一学期内迟到累计达3次以上者。

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节以上者。

7.在寝室、教学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带头起哄、喧闹或采用其它方法,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

8.未经老师许可,私自离校的。

9.在校内或其它公共场所,酗酒、砸烧物品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10.凡不按时值日或值日不认真导致扣分的同学。 11.在教室吃零食。

12.年级名次较上一次低10-20名。 13.上课睡觉。

14.上课间没有用心听讲(发呆近5分钟、抠指甲、玩小东西等) 15.在教学区使用MP3、MP4和手机(第一次)。

16.作业未交(没写完)一学期内累计达3次以上者。 (二)、班级警告处分。受到警告处分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3分;写出4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100个。在全班大会上念《检讨书》。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警告处分:

17.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元。

18.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10-50元。

19.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被其他同学告状的。

20.赌博知情不报,围观者。

21.走读生进入宿管区并留宿于本校、私自留宿者,一次。

22.一学期内迟到累计达6次以上者。

2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节以上者。

24.考试作弊者(包括参与作弊者)除该科目以零分计算外。(1科)

25.沾辱、毁损学校标牌、标志、塑像等标志物的

26.吸烟被查出(第一次)

27.值日时个人逃跑。

28.在教室吃瓜子。

29.年级名次较上一次低20-30名,将考试成绩通知家长。

30.上课看小说等。

31.老师当堂批评者。

32.自习课在教室中来回走动。

33.作业未交(没写完)一学期内累计6次以上者。

(三)、班级严重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5分;写出6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200个。在黑板上的《表扬与批评》专栏,写上名字。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严重警告处分:

34.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50-100元。

35.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50-100元。

36.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被同学们选举产生的。

37.打架、斗殴参与者。

38.为赌博提供条件,通风报信者。

39.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电锅、热得快等生活电器、及点蜡烛第一次被查出。

40.走读生进入宿管区并留宿于本校、私自留宿者,两次。

41.凡参与观看淫书、淫画、淫秽录像片等淫秽物品。

42.一学期内迟到累计达9次以上者。

4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节以上者。

44.考试作弊者(包括参与作弊者)除该科目以零分计算外(2科以上)

45.在寝室、教学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带头起哄、喧闹或采用其它方法,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由全体同学选出的)

46.翻墙离校的。

47.在校内或其它公共场所,酗酒、砸烧物品等扰乱公共秩序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48.吸烟被查出(第二次)

49.不听教育者,顶撞老师者,影响教学者。

50.年级名次较上一次低30-40名。将考试成绩、退步情况通知家长。认真写试卷分析(包括今后的目标和措施);

51.周一参加学校升旗没有按学校要求统一着装。

52.作业未交(没写完)一学期内累计达9次以上者。

53.校内点名批评。

(四)、班级记过处分。受到班级记过处分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10分;写出8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300个;在黑板上的《表扬与批评》专栏,写上名字,并写明违纪内容。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班级记过处分:

54.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100-200元。

55.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100-200元。

56.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影响被害人正常学习、生活。

57.恃强凌弱、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欺压同学,造成同学在肉体上精神上受到伤害。

58.打架、斗殴,肇事者、策划者。

59.以现金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60.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电锅、热得快等生活电器、及点蜡烛第二次被查出

61.男女交往有出格行为者。

62.走读生进入宿管区并留宿于本校、私自留宿,不听宿管人员劝阻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6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节以上者。

64.在寝室、教学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带头起哄、喧闹或采用其它方法,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给他人造成伤害的。

65.吸烟被查出(三次以上)。

66.值日时全组逃跑。

67.年级名次较上一次低40-50名。将考试成绩、退步情况通知家长。

68.作业未交(没写完)一学期内累计达12次以上者。

(五)、留班察看处分。受到留班察看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20分;写出10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500个,俯卧撑50个;在黑板上的《表扬与批评》专栏,写上名字,并写明违纪内容。将学生所犯错误通知家长。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留班察看处分:

69.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200-300元。

70.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200-300元。

71.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导致被害人不愿上学)。

72.恃强凌弱、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欺压同学,造成同学在肉体上精神上受到伤害(导致被害人不愿上学)。

73.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打架或斗殴者。

74.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电锅、热得快等生活电器、及点蜡烛第三次被查出

75.男女交往有出格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7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0节以上者。

77.年级名次较上一次低50名以上。认真写试卷分析(包括今后的目标和措施);将试卷分析张贴到教室后面的“监督台”中。

(六)、留校察看处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受到的处罚为:扣30分;写出1200字以上的错误认识,上交班主任;蛙跳500个,俯卧撑100个;将学生所犯错误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家长写保证书。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留校察看处分:

78.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300-500元。

79.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300-500元。

80.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导致被害人离家出走)。

81.恃强凌弱、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欺压同学,造成同学在肉体上精神上受到伤害(导致被害人离家出走)。

82.对结伙斗殴的为首策划者,寻衅滋事者。

83.屡次参与赌博。

84.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电锅、热得快等生活电器、及点蜡烛造成断电。

85.男女交往不轨行为者。

86.传播淫秽物品和隐匿不交者。

87.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者。被处以治安拘留者

(七)、勒令退学处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勒令退学处分:

88.偷窃、诈骗、强行索要钱财,500元以上。

89.故意损坏、破坏学校、他人财物者,价值500元以上。

90.采用语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导致被害人自杀)。

91.恃强凌弱、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欺压同学,造成同学在肉体上精神上受到伤害,赔偿学生经济损失。

92.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电锅、热得快等生活电器、及点蜡烛造成火灾。

93.男女交往有出格行为或不轨行为者,造成严重影响。

94.被处以治安拘留者。

说明: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未请假、请假未批准、请假逾期未续期、病假无证明者均按旷课论处。

2.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间,如继续违反校纪校规,可延长处分期限或加重处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2)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3)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处分的;

(4)第三次受违纪处罚者,可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4.有下列情况者,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1)能积极交代情况、认识错误的;

(2)能积极揭发举报他人的。

5.留班察看的期限为一个月。

6.留校察看的期限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酌情缩短,但不得少于半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的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可按期或提前撤消留校察看处分;表现不十分明显,到期转为记过处分;再次有违纪错误者,给予勒令退学。

7.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参考相近条款给予处分。

8.本奖惩办法适用于有本班学籍的学生。

9.本奖惩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班级处分的界定由学生代表委员会决定。本奖惩办法由班主任负责解释。

10.值日时组员有事,找同学替补并向组长说明即可。

11.上课看小说、漫画书,没收小说,并且不再归还。

12.在校手机、游戏机、学习机等,一律没收并只能于初三毕业考试后归还(归还因长时间不用,不能正常使用,老师不承担赔偿责任)

13.无老师上课期间,不允许有任何说话行为(包括讨论题)一律视为上课间说笑打闹,在教室说笑打闹(不分上下课)锻炼身体蛙跳300个。

14.在教室内玩球类活动的工具没收。

15.禁止学生在教学区使用MP3、MP4和手机,若发现有同学在教学区使用以上物品,将以上物品收上来交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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