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穗教发〔2011〕51号 分类:教育 ; 2011年
发文日期:2011年07月04日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联系人:吴松海,联系电话:22083666)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的精神,加快实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向质量提升转型,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是职业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是指体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课程建设符合科学的课程设计理念,课程实施运用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技术,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具有示范推广作用,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职业生涯发展有重要价值的优秀
课程,涵盖课程设计方法、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教学团队、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等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要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现代职教特色的课程内容为载体,科学的课程建设方法为关键,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为保证,符合职业要求的教学环境为保障,在课程建设中体现科学原则、示范原则、职业原则、发展原则、系统原则和共享原则。 (一)科学原则。
精品课程要有科学的课程建设模式、科学的设计技术路线,课程内容展现专业(学科)的知识、技术、技能和工艺,内容组织符合学生知识建构、能力形成特点和职业成长规律。 (二)示范原则。
精品课程要代表职业教育课程建设的先进水平,体现课程改革、有效教学的成果,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符合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建设起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职业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要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学生素质提升为宗旨,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特性;要以职业要求为课程目标,以职业典型工作为课程内容,以新技术、新工艺为课程亮点,实现学生在职业生涯中的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是动态过程,要紧跟社会经济及相关专业(学科)的发展,要适应职业教育理念的更新步伐,要根据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工艺的发展不断进行更新、调整,使课程始终具有先进性。
(五)系统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要整体规划、系统开发,形成涵盖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材、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教学实施所需要的完整课程资源,要求课程资料各部分结构统一、相互联系、相互支持。 (六)共享原则。
精品课程作为优质课程资源应为学校或社会服务,精品课程的课程方案、教材、实训实习指导、课件、评价标准等相关教学资源将在我市相关教育资源网上发布,实现资源共享。 二、工作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实施有效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促进品牌专业建设,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健全课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一)建设一批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起示范作用的市级和校级精品课程。
计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一批市级和校级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涵盖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等课程类型。各区、县级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目标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地区实际制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从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骨干专业课程为主建设校级精品课程,在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申请立项市级精品课程。
(二)逐步形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鲜明的骨干专业课程体系,推动品牌专业建设。 引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具有创新性和自身特色、在职业能力培养中具有显著成效的骨干专业课程体系,推动品牌专业建设和特色专业群的形成。
(三)打造一支专业(学科)水平高、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
带动骨干教师培养和整体师资队伍的建设,逐步形成一支具有先进职教理念、能合理运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专业(学科)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双师型”骨干教师队伍。 (四)提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组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水平,形成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高效教学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对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 (五)带动品牌专业的硬件建设。
带动包括学校专业规划、实验实训设备、实训场室等方面的硬件建设,形成一批专业软硬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品牌专业。 三、工作要求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要深入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学校竞争力的战略性工作来抓。
(一)系统规划。
精品课程建设要在课程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定位与专业特点合理规划。课程的设计与开发要从三个层面逐级进行,一是宏观层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校课程总体结构、计划、比例。二是中观层面,根据学校发展重点,确定骨干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课程体系的结构、课程实施的计划。三是微观层面:在专业课程体系的框架下,将重点开发的课程(如专业核心课程)作
为精品课程来建设,确定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评价方案。课程目标、专业培养目标、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具有一致性。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要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科学调整的基础上,从学校骨干专业建设入手,精心选择、周密组织、加强研究、追求质量,形成多门精品课程相互依托、相互支撑、联动建设、共同推进的良性循环。 (二)科学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要运用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的课程模式,采用科学的设计与开发技术路线,要从社会和经济发展、学生全面发展、专业(学科)知识技术要求、学校发展定位和硬件、软件等方面出发,研制课程目标、组织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实施和评价的方法,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地位。
课程内容要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效知识学习(技术理论知识、技术实践知识)为主体,吸收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课程结构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课程实施要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体现师生高效互动。 (三)师资培养。
学校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推进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为参与课程建设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成长的环境,为教师提供参加科研或生产实践各种机会,开展各种教学研究,促进他们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达到专业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专业(学科)水平突出、教学效果良好的要求。 (四)课程环境。
课程环境直接影响着精品课程的教学效果。课程环境是由课程实施涉及的实验实训设备、教学场室、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现代教育技术以及教学氛围等构成。要配备技术含量高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建立真实或仿真的职业情境,尽量完全满足课程教学需要。同时,教学环境的设计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建立便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和规范。同时,要加强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真正成为学校教学的有效延伸。 (五)团队建设和机制保证。
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企业专家、任课教师等组成建设团队。要确定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负责制定建设方案、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工作。学校要在经费投入、团队建设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
学校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调动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凡有课程立项的专业(学科)组,学校要在教师引进、硬件建设、教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教师,在进修、晋职、岗位考核以及选派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建设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具有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特色。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骨干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课程规划、建设,具有明确的课程标准、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评价方案。
(三)课程建设采用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的课程模式,具有科学的设计、开发技术路线。 (四)课程内容要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效知识(技术理论知识、技术实践知识)为主体,体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专业特色突出。
(五)课程实施体现行动导向的教学原则,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合理、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科学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实现课程目标。
(六)课程负责人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教师,是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且主讲此门课程两轮以上,在课程的规划、组织、建设和教学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师团队水平的提高,同时负责课程网上发布后的运行、维护和内容定期升级。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文化基础课程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课程教师是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
(七)课程应在学校专业教学中开课1年以上,具有两轮完整实施过程,具备良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一定的教学成果。
(八)申报课程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大纲)、课程建设所采用的课程模式、课程开发的技术路线等。
(九)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工作程序
精品课程建设分为申报、立项、建设、评审和认定四个阶段。 (一)申报。 1.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纸质公文。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加盖公章)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1份。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申报两门以上精品课程的填写此表,附件4),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各1份。
2.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立项。
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申报的课程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合格的课程将正式立项为市级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立项评审依据申报条件和精品课程评审标准中相关的要求。 (三)建设。
学校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在全面规划专业内涵建设的基础上,根据骨干专业特色与课程设置的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方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指导。 精品课程建设的周期为两年(对于新立项还未进行建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有两年建设周期,对于前期经过课程改革已经完成建设并已成功实施两轮以上的课程可根据我局通知直接提交评审)。建设步骤分为定位专业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确定精品课程、确定采用的课程模式及设计开发的技术路线、课程设计开发(形成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实施等环节,并根据技术要求的提升不断完善。 (四)评审和认定。
课程建设完成后,根据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具体标准,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我局正式认定并公布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具体评审要求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保障。
(一)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由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具体由我局教研室组织实施。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加强对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选题、精心组织,切实提供人、财、物的有效保障和技术支持,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专业课程的整体优化,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落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属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附件: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二〇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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