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自我,对孩子的行为有着很重要的调节作用。儿童最初是通过别人,特别是他心目中的权威人物对自己的评价而认识自己的。这时,别人的评价具有很强烈的暗示作用。父母的言行在孩子人生道路上的起点上起着至关重要的启蒙作用。
一、学会欣赏自己
自我欣赏是一种充满自信的行为表现。2000年出版的国内第一本少年儿童蓝皮书指出:调查表明,当今的少年儿童对自我的发展和自我的力量有较充分的估计,对自我发展充满信信心。如对自己的长相表示满意的占76.8%;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表示满意的占80.5%;对自己的性格表示满意的占71.3%;对自己的学习状况表示满意的占70.O%;认为“自己在各处都能起作用”的占66.0%。显然,他们对自身存在的价值给予了肯定。这项调查还表明,当今少年儿童有76.2%表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尤其对学历的期望水平较高,希望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分别占到10.2%和40.9%。
(一)让孩子感觉到“我重要”。这种感觉也是他们今后确立自尊心的先决条件之一。如2岁多的孩子已很愿意表现自己,当孩子帮你拿一张报纸,扔一张废纸时,父母满意的微笑和一声“谢谢”,会让孩子感觉到自己的作用。随着年龄的增长,要求孩子有意识地帮助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洗洗手帕,擦擦桌子,并形成习惯,一方面可以让孩子感觉到他是家庭的一员。他在家中也应尽一点义务,另一方面,让他感觉到自己在家中的位置和作用。
一般来说,幼儿的自我观念只含有自我需求的成分,不包括自我评价的成分。所以让孩子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也仅仅是在具体活动中让孩子最初有点良好的感觉而已,但这种感觉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是很有益的。
(二)让孩子感觉到“我能干”。在生活中,简单的命令式“这不能动”、“那个你不行”之类的话,会让孩子感到自己无能。即使有些物品孩子不能随便动,父母也得很耐心地告诉他:“现在你年龄小,还不懂如何开关(如煤气灶等),而又有危险,等你长大后就会了。”应该创造一些能让孩子做的事,当他通过努力完成了,父母就夸夸他“真能干”。如他能设法搬一个小凳子。然后自己站在小凳子上去取原来拿不到的东西时,一句“宝宝真会动脑筋”,就有助于孩子今后自信心的确立。
(三)让孩子知道“我也俏”。每个孩子在父母的心目中都是美的。如有的女孩皮肤比较黑,父母会说:“这是黑里俏。”孩子没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父母会说:“我的孩子有一种文静的美。”父母的这种心态很好,最好要溢于言表。对所谓不足之处也要善于用转化的语言让孩子感受到积极的一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孩子也不例外。2岁多的佳佳穿了一件新衣服,总爱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还得问:“外婆,你说好看吗?”让孩子产生这种美滋滋的感觉,很有必要。让孩子自小感觉到父母对他们的接纳,有利于孩子产生自己接纳自己、自己欣赏自己、自己喜欢自己的感觉,这是人生最初的一种自爱情感和行为。
父母对孩子行为的积极评价,会使他感觉到自已是有力量的。如已学会走路的孩子是很喜欢自己走路的。孩子走了一段路后,父母可以说:“宝宝长大了,真不简单,自己能走到商店去了。”孩子到公园自己爬山,自己滑滑梯时,父母也应适当地鼓励,让孩子自小感觉到自己有力量。
孩子在生活中经常从大人的眼神、微笑及口头评价中得到一种肯定,就会产生一种重要感、成功感及有力感。这三种感觉是孩子产生自尊心理的先决条件。日本儿童教育学家的一项研究表明,经常受到家长夸奖的孩子和很少受到家长夸奖的孩子,其成才率前者比后者高5倍。
二、学会认识自己
认识自己当然包括认识自己的身体发育情况,如知道自己现在有多高、多重,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认识自己的特点等等。一个人只有能正确地认识自我,才能更好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
对儿童来说,认识自己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初生的婴儿,对自己与别人、自己与事物都是混为一体不能区分的。1岁半左右开始学说话的孩子会用“我”字来表达他的意思。可以说是最初区分“我”与“我以外的事物”。但儿童的最初世界基本上是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这是幼儿的“自我中心主义”。因此,对幼儿来说,要让他们认识自己,首先要以讲故事的形式让他们感觉到认识自己的重要性。如龟兔赛跑是孩子很熟悉的故事,父母就要给孩子讲为什么乌龟在和兔子比赛时,能如此认真,不敢松懈,坚持到底呢?在比赛过程中,当兔子睡觉时,乌龟难道不想休息一下吗?但是,乌龟不敢休息。因为它知道自己本来就比兔子跑得慢,如果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坚持不懈,是不可能赢的。从这故事中让孩子感觉到,要做好一件事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弱点,才能确定目标和行为方式。其次,父母和孩子应经常以平等的朋友身分说说自己,说说别人。这种交流对孩子更好地认识自己感觉中的我和别人眼光中的我,从而更完整地认识自我。当然,与孩子的这种交流不能在理论和概念水平上进行,而应以具体的、形象的实例来说明,否则双方的交往会无效。最后,当孩子在生活中犯了一些“小错误”时,如把纸任意丢在地面上、玩了玩具后自己不收拾、硬抢别的孩子的玩具等等,父母不能心太软,不分是非地护着孩子。父母应指出其行为的不对之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给以惩罚。惩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更深刻的爱。惩罚不等于体罚,可以是停止他最向往的活动,给他一个思考的时间。
三、学会跳出一个“我”字
孩子从“我”到“我们”、从“自我”到“他我”、从“个人”到“集体”的这个适应过程,也是孩子的发展过程,即孩子的社会化过程。父母既要让孩子认识自我,更应让孩子认识别人,学会在群体中活动。要自小培养孩子有合群的愿望和行为,通过具体实例让他感觉到小伙伴身上的优点,让孩子善于向别人学习。树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概念,对孩子今后的人际交往能力、合作意识和行为的发展均是一个良好的启蒙。给孩子讲“拔萝卜”的故事,可以让孩子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有限,齐心协力力量大。
总之,要让孩子从“我”中跳出来,初步认识到“我们”,认识到别人,认识到“我”的局限性,将有助于孩子以恰当的姿态走入社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