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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管理规范

2021-10-02 来源:星星旅游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1/11 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發佈版次:第01版 批 准 賴意文 審 核 武慶猛 編 制 王樹娜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2/11 目錄 一、職業健康管理小組 二、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 2.1總則 2.2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三、管理制度 3.1崗位職業健康操作制度 3.2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3.3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3.4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3/11 一、職業健康管理小組 賴意文 组 长 副組長 武慶猛 張義征 成員 羅 婷 馮 操 王樹娜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4/11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1总则: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2.2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 ◆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 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 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 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5/1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安全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图》,其职责如下: ◆ 组织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 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 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劳动者、工会代表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 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3)(兼)职职业卫生主管职责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 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管理档案。 ◆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6/11 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 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 工作场所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 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 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 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进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 ◆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 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三、管理制度 3.1岗位职业健康操作制度 (1)总则 ◆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 本规程适用于赤峰合生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 ◆ 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7/11 气环境。 ◆ 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 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3.2岗位职业健康操作制度 ◆ 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公司综合办公室、职卫办主任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 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通风处休息15-20分钟。 ◆ 实施作业前要确认工作现场或使用的物料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如存在职业危害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前有权拒绝作业。 ◆ 对不穿戴防护用品者应停止其作业并再宣導教育。 3.3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健康监护档案册。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8/11 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 职业病诊断档案 管理部门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 保管 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3.4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总则: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检查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健康监察检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9/11 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别制定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热源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申报 ◆ 新项目立项前,项目负责主管科室申报建设项目的同时,申报项目工程预算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所需费用,说明“三同时”过程的详细清单。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的评价。 ◆ 厂专职安全员每年向公司安全处申报一次职业危害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每年在厂工作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并向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 车间、科室每月书面上报生产安保科单位所属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 ◆ 各车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危害因素释放、泄漏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都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公司所属单位新上任的各级领导,应经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培训、教育,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监部门安排与组织考试。 (3)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由分管职工教育副经理领导,总工程师组织并提出规划部署,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门共同具体承办。 (4)公司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部门配合,组织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做到持证上岗。 (5)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合同制工人、协议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由人力资源部、专业分公司组织进行不少于四十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10/11 ◆ 公司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法规、制度、标准;公司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 专业分公司级:专业分公司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 班组级: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野外施工需临时招用当地民工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6)公司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分批进行短期脱产或半脱产培训(也可结合专业培训进行),培训对象以施工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和专业工人为主。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组织安排,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7)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炸、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应依据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竞争上岗。 (10)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及培训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施工队应坚持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 工程项目部应每年应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成绩应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不及格者应限期学习补考,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对分包队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具体办法按“分包单位、包工队和季节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3.6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名稱: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页次﹕11/11 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职业病诊断档案 ◆保管 3.7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健康的管理水平。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医生,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档案,积累各种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和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就业前(上岗)和定期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者,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出现职业中毒者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主管部门。 (4)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对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后的结果,告知本人并签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转告)。 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类别﹕ 机密等级﹕■一般 □机密 版本:■创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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