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任职资格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任技术员满二年、中专毕业,任技术员满四年;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满二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任助理满四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工程师满二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工程师满五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二、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 申报评审助理级: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 申报评审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 申报评审高级:中学教师从事初中教学工作的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取得相应条件要求的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七年以上。
三、初聘的相关规定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网站查询)的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专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参加评审,本着“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即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员”级任职资格,在本职工作岗位工作满四年,可晋升“助
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博士后流动站合格的出站人员,在出站前经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单位可聘任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非全日制、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 凡国家承认学历非全日制的“五大”毕业生,只要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参照普通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做法(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进行初聘。
(三)以考代评专业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是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对口,学用一致,考核合格,取得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等专业,符合初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办理初聘手续。
(四)初聘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
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规定,凡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均可免试。
四、关于从国外、海外、省外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聘问题
对从从国外、海外、省外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地域、身份、单位性质、任职资历和岗位数额的限制,首次参评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可从现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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