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高级(一线)教师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赋分标准 一级指标1234基本条件(20分)5678910二级指标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任职资格证学历聘任期限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支教交流职称过渡分值222222222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具有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校级领导须有校长培训合格证。 具有一级任职资格证书(或提供任职资格评审表); 符合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 符合相应聘期年限的聘任证书和岗位聘用合同;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任现职内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城镇非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满1年以上(免予轮岗交流干部教师可赋分); 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 ①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团队辅导员或年级组长(主任)等5年以上;②或承担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5年以上,所带小组、社团参加竞赛、比赛等获得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楷模、德育工作者)称号;④或在育人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在县域及以上范围产生很好影响和推动作用。 中学教师从教以来须承担本学科(1-3年级)两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连续承担三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达不到循环条件的,须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小学教师从教以来须承担本学科(1-6年级)教学工作或按照高、低学段完成本学科两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 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开设选修课或开发校本课程,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效果优良。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任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学生评教和教师评议优秀率达到70%以上,是学校和当地公认的教学骨干。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条件之一) 中小学校(园)长任期内在校级及以上范围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且获得好评;其他人员任期内在校级及以上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 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教师,被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含按一线教师申报的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须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省优秀辅导员、省师德先进个人、省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骨干教师、省教学能手(省保教能手)。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可降低级别要求,但不得低于县级。 中学教师不作要求可赋分。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后,每超1年得0.4分。 ①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1分; ②担任校领导、教务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5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0.5分;最高不超5分; ③担任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5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0.4分;最高不超3分。 由学校评聘委员会结合实际细化并量化赋分。 符合评审标准条件要求所开展的教研课、示范课、学科讲座后,每多一次校级的得0.5分,乡级的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4分。 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得2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1分;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的得2分。 学术技术称号: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学术技术称号并保持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以批准文件为准)。 表彰: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得3分、2分、1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11育人工作512教学循环开设选修课或校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科研31314标准条件(40分)1516510652217专业示范218教龄1419育人工作7附加分(40分)202122教学实绩专业示范论文论著104223表彰奖励3总 分100说明:各项得分均不能超过量化赋分标准分值;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基本条件与标准条件须为满分,否则不予推荐。附件3:
中小学高级(非一线)教师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赋分标准 一级指标1234基本条件(20分)5678910二级指标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任职资格证学历聘任期限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支教交流职称过渡分值2222222222量化赋分标准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有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校级领导须有校长培训合格证。 具有一级任职资格证书(或提供任职资格评审表); 符合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 符合相应聘期年限的聘任证书和岗位聘用合同;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任现职内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城镇非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教研员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轮岗交流满1年以上(免予轮岗交流干部可赋分); 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或从事专职教科研工作不少于15年。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且任期内至少3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 须在取得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市级学术刊物(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在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取得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后,每超1年得0.4分。 提交近一年来,指导与服务基层第一线教育教学的教研(调研)记录,满30次的得7分、满40次的得10分、满50次的得13分。 符合标准条件要求后,每多一篇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10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5分。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的得10分。 学术技术称号: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学术技术称号并保持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以批准文件为准)。 表彰: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得3分、2分、1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11教学工作30标准条件(40分)12教科研71314专业示范教龄31415教研(调研)记录13附加分(40分)16论文论著1017表彰奖励3总 分100说明:各项得分均不能超过量化赋分标准分值;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基本条件与标准条件须为满分,否则不予推荐。附件4:
中小学一级(一线)教师任职资格量化推荐指导赋分标准 一级指标1234基本条件(20分)5678910二级指标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任职资格证学历聘任期限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支教交流职称过渡分值222222222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具有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校级领导须有校长培训合格证。 具有二级任职资格证书(或提供任职资格评审表); 符合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 符合相应聘期年限的聘任证书和岗位聘用合同;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任现职内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城镇非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满1年以上(免予轮岗交流干部教师可赋分); 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 ①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年级组长(主任)等2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3年以上; ②或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育人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在学校产生很好影响和推动作用。 中学教师须承担本学科(1-3年级)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承担二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达不到循环条件的,须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4年以上。小学教师须承担小学一至六年级本学科教学工作或按照高、低学段完成本学科两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 任职期间能够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开设选修课,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或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教师评议优秀率达到70%以上,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须具备条件之一)。 在校级以上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校长在校级及以上范围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讲座不少3次,并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且获得好评。 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教师,被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后,每超1年得0.4分。 ①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1分; ②担任校领导、教务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2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0.5分;最高不超5分; ③担任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3年及以上的,每超1年得0.4分;最高不超3分。 由学校评聘委员会结合实际细化并量化赋分。 符合标准条件后,每多开展1次教研课、示范课、学科讲座,校级得0.5分,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4分。 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得2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1分。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的得2分。 学术技术称号: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学术技术称号并保持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以批准文件为准)。 表彰: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得3分、2分、1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11育人工作512教学循环开设选修课或校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科研313标准条件(40分)14151651065317专业示范318教龄1419育人工作720附加分(40分)21教学实绩专业示范10422论文论著223表彰奖励3总 分100说明:各项得分均不能超过量化赋分标准分值;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基本条件与标准条件须为满分,否则不予推荐。附件4:
中小学一级(非一线)教师任职资格量化推荐指导赋分标准 一级指标1234基本条件(20分)5678910二级指标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任职资格证学历聘任期限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支教交流职称过渡分值2222222222量化赋分标准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有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校级领导须有校长培训合格证。 具有二级任职资格证书(或提供任职资格评审表); 符合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 符合相应聘期年限的聘任证书和岗位聘用合同;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任现职内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 城镇非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教研员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轮岗交流满1年以上(免予轮岗交流干部可赋分); 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2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3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对提高县域内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当地教师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上。专职从事电教、装备、招生、督导等工作人员参照此条执行。 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在1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学校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后,每超1年得0.4分。 提交近一年来,指导与服务基层第一线教育教学的教研(调研)记录,满30次的得7分、满40次的得10分、满50次的得13分。 符合标准条件要求后,每多一篇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10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得5分。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的得10分。 学术技术称号: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学术技术称号并保持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以批准文件为准)。 表彰:获得省级以上、省辖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得3分、2分、1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11标准条件(40分)12教学工作30教科研1013教龄1414教研(调研)记录13附加分(40分)15论文论著1016表彰奖励3总 分100说明:各项得分均不能超过量化赋分标准分值;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基本条件与标准条件须为满分,否则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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