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日期: 起草单位: 收文单位: 收文文号: 文件题名: 附件: 备注: 收文时间: 答复时间: 登记人: 一、定义
本收文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是收发文时进行文件收发登记记录的媒介,用来保存公文(以下简称“文件”)的每次登记信息,以及查询已收文档的登记情况。 二、结构
登记簿包括如下文件元素:
(1)编号:对每份文件进行编号,以防重复登记。
(2)日期:收文登记的日期,由收文人实际收文的年、月、日填写。 (3)起草单位:将发文单位填写在起草单位一栏。 (4)收文单位:将收文单位填写在收文单位一栏。 (5)发文文号:将文件发文文号填写在发文文号一栏。 (6)发文日期:将文件发文日期填写在发文日期一栏。 (7)文件题名:将文件的题名填写在文件题名一栏。 (8)附件:将文件以及附件情况填写在附件一栏。
(9)备注:此栏可以填写文件的接收情况以及答复的情况。 (10)收文人:将收文人的姓名填写在收文人一栏。
(11)收文时间:将收文人实际收文的时间填写在收文时间一栏。 (12)答复时间:将答复文件的时间填写在答复时间一栏。 (13)登记人:将收发文登记的人名填写在登记人一栏。 三、使用
(1)当收文时,收文人须填写以上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交给责任处室的负责人进行登记;
(2)每份文件只能登记一次; (3)已收文文件可在登记簿中查询;
(4)答复文件,收发文人员须在登记簿中填写答复时间; (5)每季度将登记簿交回财务处审核管理。 四、特别说明
若文件附件情况发生变化,应同时修改登记簿;若文件内容有改动,则不可覆盖登记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