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货原则
1、必须树立生鲜商品收货绿色通道意识,随到随收,确保商品质量。 2、收货要求仔细、公正、负责。 二、收货流程 1、统配商品
1)统配商品由生鲜配送中心开具商品交接单(三联)与批发单或配货出货单(三联)同行,门店 收货组和生鲜组员工在收货平台上清点商品的总件数或称量商品的总量,并与商品交接单核对,核对完毕后在商品交接单上双人签字并注明实收数,商品交接单一联和批发单或配货出货单交门店综合组,商品交接单两联交生鲜配送中心驾驶员或送货员带回。
2)收货作业完成后,生鲜组员工应及时将商品上架或入库。
3)门店在核对单货明细时,如发现单货不符或其他问题,可在12小时之内将批发单或配货出货单的原件传真给生鲜配送中心,生鲜配送中心在收到传真件48小时内经核实后做单据调整或以电话形式告知门店。超过期限按默认单货相符处理或单货不符处理。 2、直配商品
供应商在送货时必须出具电脑或手工定货单及送货清单。门店收货组和生鲜组员工在收货平台上核对商品品种、规格、计量单位、产地、进价,清点商品的总件数或称量商品的总量,核对完毕后在定货单和送货清单(一式二联)上三人签字(收货组员工、生鲜组员工、供应商)。使用电脑定货单的商品,收货组员工将电脑定单和一联送货清单交综合组生成自营进货单,所有单据均交财务留存。使用手工定单定货的商品,门店收货人员和生鲜主管必须填写一式三联的《生鲜商品收货记帐表》(附表二),填写每一个商品的实收数量、计量单位、单位进价、总进货金额,并经三方审核签字后生效,第一联由收货组保管,第二联交由供应商,第三联交由生鲜组。生鲜组、收货组定期(按照合同规定的帐期要求,特殊商品特殊要求)与供应商三方核对收货总金额。核对准确后由生鲜组主管填写《生鲜商品收货审核单》(附表三)。三方签字确认后将《生鲜商品收货审核单》连同《生鲜商品收货记帐表》(二联)交由综合员生成信息系统
的自营进货单,第三联作为手工台帐由生鲜组留存。在每月结转前将所有手工单据转为电脑自营进货单。 三、收货要求 1、收货抽样的确定:
纯生鲜商品收货抽样的确认方法。凡数量在5件(盒、袋、只)以下的,每件(盒、袋、只)均需检验;超过5件(盒、袋、只)——50件(盒、袋、只)的,抽检件(盒、袋、只)数不得低于5件(盒、袋、只);超过50件(盒、袋、只)的,按10%的比例抽取样品数量。 2、商品质量的检验:
1)猪肉:根据膘油厚度鉴定级别。 油膘厚度 2公分以下 2——3公分 3——4公分 4公分以上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等级 2)水果:以※※头(粒)为规格的商品,检验每箱的商品个数,如88头(粒)即为88个/箱。以※※#为规格的商品,检验商品单体的直径,如80#即为每个单体的直径为80毫米左右(每箱抽5个),误差在±2.5毫米内为合格。以※※g/盒(袋、只)为规格的商品,检验商品每盒(袋、只)的净重,误差在±5%内为合格。
3)熟食原料:以※※g/只为规格的商品,检验商品每只的净重(每箱抽5个),误差在±5%内为合格。以只/箱为规格的商品检验每箱的商品个数。
4)以盒、袋、只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在样品验收合格后清点数量即可。 3、实收数量的确定
5件以下:实收重量=净重-不合格品重量
5件以上:实收重量=(样品净重-不合格品重量)÷样品件数×收货总件数 净重的确认方法:a、净重=毛重-包装物重量; b、净重=箱内商品的实际称量重量 四、注意事项
1、生鲜商品的收货交接必须在收货平台进行,同时必须在人员、场地、时间等方面给生鲜商品收货提供保证和支持。
2、生鲜配送中心根据商品管理总确定的第一次配货量给门店新品配货,门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提出延迟送货。
3、纯生鲜商品收货时需过秤的,如供应商或配送中心送货数量大于门店定货单上的数量,超出30%由门店生鲜主管确定是否收货,高于30%
4、质量验收主要由门店生鲜组员工负责,若因质量不符而拒收的商品数量较大或品种较多以至于影响营业的,生鲜主管应请示门店店长或商品管理部作出决定。
5、收货时要求检查每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规格。并在实收数量栏填写实收件数,发现外包装破损时要求清点商品系数,外包装严重破损或已经影响商品销售时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6、商品不合格,收货时发现,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门店可拒收,收货后发现由门店参与收货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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