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更应该加强重视,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
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甑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三、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四、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五、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六、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七、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八、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后勤保障制度
(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 、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
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 、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 、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 、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 、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 、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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