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风建设要坚持心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树立行业新形象,加强师德建设为目标。
二、学校设有行风工作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小组,聘请行风评议员,具体负责行风建设的指导、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
三、以年度为单位制定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和“减负”工作安排,并做好专项工作总结。定期召开行风工作和“减负”工作专题会议。
四、行政领导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与教职工谈话劝诫,有档案记载,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群众满意。
五、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本单位学习典型,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一学期进行一次师德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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