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当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将反封建的任务落实到家庭革命的层次时,对婚姻问题反应最敏感的青年人最先接受了它, 并且试图身体力行,城市居民的婚姻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制度的改变和经济、政治、文化的变迁,中国的传统婚姻观念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婚姻家庭观念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不仅如此,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体现出社会由封闭向开放、由落后向先进转型的特点和趋势。本文将对现代中国婚姻观念以及改革开放前后家庭制度的变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 中国 婚姻观念 家庭制度变化 改革开放 离婚 征婚
近代以来,中国的婚姻观念一直在变化。从欧风美雨的东渐与早期维新派的新看法,到戊戌维新时期的新观念,再到辛亥时期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及后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对婚姻问题的再认识,婚姻观念从最初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现在的男女各有自主之权、自由恋爱,历经了曲折与坎坷,也受到过无数的质疑、抨击、肯定。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制度的改变和经济、政治、文化的变迁,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传统婚姻观念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婚姻家庭观念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到本世纪,随着社会翻天覆地的变换,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思想也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时期,第一代独生子女开始步入婚姻殿堂,由于这个群体的特殊性,出现了许多截然不同的婚姻观念。
首先,现在年轻人跟过去传统的观念相比,更看重性生活质量。在中国一度占领统治地位的性观念是“性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但今天八成以上的人将更看重性生
活的质量,尤其在大城市,高收入和高学历中,这一比例还更高。与此相称,未婚同居呈显著增加趋势,不仅如此,独身和“丁克”家庭也逐渐增多。不过还远非如此,另一群体也已经悄悄进入大众的目光之中,那就是“同性恋”这一违反自然法则“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群体。自从云南大理以防止艾滋病为由开了全国首家同性恋酒吧,社会逐渐接受了同性恋群体,但在法律中,这还是一片空白。
其次,现在的年轻人把购买住房当成了结婚的前提条件。但这绝非什么传统,而完全是新生事物。在过去几年,也就是房地产业迅速膨胀的时期,拥有自有住房变成了结婚的前提。这种观念之形成,首先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现在进入婚龄的年轻人,尤其是城镇人口,基本上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结构、进而对人们的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因为没有其他孩子,父母也就很容易把自己的全部积蓄花费在独生子女身上,这包括为孩子买房提供首付款。 当然,买房成为结婚先决条件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房价疯狂上涨的趋势,以及房地产制度所造成的整个社会对于房价将会持续大幅度上涨的预期。
再者,相当一部分人对婚姻的观念正在逐渐淡化,对离婚似乎已不再感到惧怕,随意感越来越强。据民政部统计,2008 年我国办理结婚登记 1098.3 万对,粗结婚率 8.3‰,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26.9 万对,粗离婚率为 1.71‰。截至 2010 年第三季度全国办理结婚登记已达 779.2 万对,办理离婚登记 131 万对。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 7.65%。如此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伴随越来越多离婚现象的发生且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 人们的家庭与伦理观念开始发生变化, 核心家庭本位的观念开始被个体本位的观念所取代, 而这种观念与伦理的变化又反过来再生产出家庭结构的变动, 从而进一步加速了我国家庭的离婚和夫妻关系的 解体。择偶观的变化使经济婚姻和“三快”婚姻(相识快、结婚快和离婚快) 增多,草率闪婚;家庭观的变化使婚姻生活中的志趣矛盾、 家事冲突和感情转移更加激烈;性事观的变
化使现代婚姻的生理基础面临新挑战;离异观的变化则使保障离婚自由成为当代中国婚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妇寻求离婚的解决办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这种转变把婚姻生活中原来潜在的各种问题 显现化了,也为当事人使用离异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提供了更为宽容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个人意识。
离婚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是离异观念发生了转折性的改变。在传统的观念里,离婚对社会稳定不利和离婚是当事人思想品质有问题等形而上学观点左右着社会对婚姻纠纷的调解,社会舆论的道德批判、所在单位的行政处分和年迈父母的苦口婆心甚至以死相谏,都使离婚当事人事前不敢轻举妄动,事中经受反复折腾,事后落得身败名裂。在这种反离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离婚事件是少了,但无端的婚姻纠纷和个人痛苦却在扩大和延伸。改革开放以来,择偶观念、家庭观念和性事观念的历史性变革,一方面揭开许多貌合神离的所谓“幸福婚姻”的虚假面纱,另一方面又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动摇了不少婚姻赖以生存延续的伦理道德的支柱,最终把当代中国众多的婚姻推向不合就分的十字路口。
随着这些婚姻观念的变化,也渐渐出现了新形式的新婚姻,也就开始有了征婚的出现。中国最早的征婚广告出现在 1902 年的报纸上。而一百多年以后的现代社会,征婚广告已经演变出了各种各样的新形式。现在,重金征婚、媒介速配、八分钟约会、万人相亲大会等等婚恋节目,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了。在这些节目中,观众不仅仅看到是相亲,而更看到了现代年轻人的人生价值观,婚恋观。现代人的婚恋观已经不再是“柏拉图”精神之恋,也走出了“公主王子”的童话之恋。大多人的择偶条件很现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双方感情已不是第一位,家庭条件才是被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学 历、工作、背景等等外在因素,指引着我们是否踏上这趟婚姻之旅。
在浮躁喧哗的今天,又出现了各种新的婚姻方式,像“闪婚”、“闪离”、“试婚”、“试离婚”等等的字样在网络上已经是数见不鲜。这种快餐式的婚姻正是现代人婚姻观念的典
型代表。这样快速配对的 婚姻方式,盲目而快速的寻求感情慰藉,使得婚恋过程就像吃快餐一样,如此的婚恋方式是社会快节奏的产物。
不仅婚姻观念发生巨变,自建国以来,尤其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出了社会由封闭向开放、由落后向先进转型的特点和趋势。
首先,婚姻纳入了私人生活范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在婚姻观念上表现出浓厚的政治色彩、阶级色彩,过分地扼杀了人性,过度地控制人类的生理需求、经济需求,使得婚姻表现为绝对的国家化特征。改革开放后,人们逐渐将婚姻纳入私人生活范围,使之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重要生活体现。人们择偶时对职业、收入等经济因素及容貌、身材等生理因素的考虑在不断增多,对文化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表明中国社会越来越走向世俗化、个性化、人性化,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反映出社会大环境的变迁。
其次择偶途径发生变化,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中国的婚姻形成基本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婚范围比较狭小。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的实行,也由于交通条件、传媒的滞后及传统的婚姻观念的影响,婚姻中大多数还是靠“媒妁之言”式的亲戚朋友、同事熟人的介绍来实现,在很长时期内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而结婚的几乎没有。改革开放后婚姻实现的结识途径明显增多,通过媒婆介绍和经父母亲戚介绍成功的婚姻,在改革开放后占总婚姻数的比重大幅下降。通过自己认识的婚姻数量增多,而且破天荒出现了通过媒体介绍成功实现婚姻的。择偶途径的变化,反映了社会交流增多,社会开放度增大。
再者,家庭人口规模越来越小,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以儿孙绕膝、四世同堂为美,因此家庭的人口规模一直比较大。改革开放前户均人口数亦呈上升趋势,随着社会交往的加深、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日益增多、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大家庭的局面必然受到
冲击。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每户平均人口就呈逐年下降趋势。户均人口数的减少必然使得家庭类型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即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的数量不断增长。核心家庭的普遍盛行,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新时期以来中国传统大家庭观念的淡化、自我意识的增强。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夫妻关系趋向平等,这也表明了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得到跨越式提升,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与改革前的变化趋势相一致,就是夫妻间的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各自的独立性渐渐增加,与整个国家生活的民主化趋势相一致。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上,尤其是与成年子女的关系上,相互独立性也明显增强,传统的那种父母把子女看成私有财产而加以任意支配的思想意识明显减弱。正是因为这种家庭成员独立意识的增强,所以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愿意已婚子女和父母分开住,父母和子女从相互依赖中走出,各自独立地融入社会浪潮中,这正是现代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中国家庭关系发生的上述变化正好符合了这一发展规律,这也反映了女性主体意识不断增强,有依赖走向自立。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代婚姻观念的变迁 郑永福、吕美颐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1年第01期
[2] 观察:中国人的现代离婚故事 罗铱 《现代苏州》 2011年10月28日
[3] 中国离婚现状、特点及其趋势 徐安琪 《学术季刊》 1994年02期
[4] 中国婚姻家庭四大变化 千龙网 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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