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退还彩礼答辩状模板
(2014)汉民初字第3XXX号 原告赵Gp,男,1986年9月24日出生 被告崔WM,女,1990年9月26日出生 原告赵Gp与被告崔WM返还彩礼纠纷一案,赵Gp于2013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本院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受理决定,于2014年1月27日向崔WM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赵Gp到庭参加诉讼,崔WM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赵Gp诉称,赵Gp与崔WM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正月十六日订下婚约,后来赵Gp催崔WM办理结婚证,崔WM迟迟不予办理,并以各种借口讲要退婚。为此,赵Gp向崔WM催要彩礼款,崔WM不予返还,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崔WM返还彩礼款(见面礼11000元、端水钞票2000元、生辰钞票1000元、彩礼30000元、买衣服、皮箱等1000元、买礼物1000元、请客人4000元)共计50000元。 崔WM辩称,崔WM与赵Gp于2013年农历正月十六日在崔WM家见的面,赵Gp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钞票2000元,后赵Gp送好送了30000元,但两人分手后,崔WM已将以上43000元返还给了赵Gp。 依照双方的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赵Gp要求崔WM返还彩礼款50000元有无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 针对争议焦点,赵Gp向本院提交证据有:证人赵LJ出庭证言,据此证明赵Gp曾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钞票2000元、生辰钞票1000元,送好30000元。 崔WM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依据上述有效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本院能够确认以下案件事实:赵Gp与崔WM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农历正月十六日双方订下了婚约关系,赵Gp于订婚当日给付崔WM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钞票2000元,后赵Gp送好给了崔WM30000元,后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在彩礼返还咨询题上发生纠纷,赵Gp诉至法院,要求崔WM返还彩礼款50000元。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咨询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本案赵Gp与崔WM订婚后,依习俗给付崔WM彩礼,该事实清楚,赵Gp请求崔WM返还彩礼,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应以能够证明的见面礼11000元、倒水钞票2000元、送好30000元为准,且崔WM辩称中对此事予以认可。对赵Gp所称生辰钞票1000元,由于崔WM不予认可,赵Gp所提交的证据单一,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故本院不予采信。崔WM称,已将收到的43000元彩礼返还给赵Gp,因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咨询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崔WM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Gp43000元。 二、驳回赵Gp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钞票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崔WM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一式四份,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刘 XXXX 陪 审 员 张XXXX 陪 审 员 邢XXXX 二○xx年x月xx日 书 记 员 谢XXX 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按照风俗婚前支付的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是不用返还的。只有在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够要求返还。关因此否应当返还,应当看双方的情况。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咨询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一辈子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什么条件下返还彩礼 什么条件下返还彩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咨询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一辈子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如此的解释: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差不多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差不多无法维持当地最差不多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关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结婚彩礼包括哪些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进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咨询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