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需提供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 安装验收资料(四方安装验收表);
5.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7.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租赁的设备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注: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办理业务法律依据: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
2、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办法(建质[2008]7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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