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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2021-06-12 来源:星星旅游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科研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科研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质量,保证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成本,增加企业经济及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意义】

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规范和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第三条 【立项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协调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适用范围】

(一)[项目来源] 本制度所指科研项目主要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开发项目(课题)及企事业单位自筹科研项目(课题),也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成立基金支撑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 (二)[项目主体] 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 (三)[项目类别]

1、本制度所指科研项目范围是各产业公司拟开展,且集团公司同意立项实施的科研项目/课题(以下统称为科研项目)。

2、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高端装备)的开发研制;设备更新、设备改造等。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五条 【项目】

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资源、限定时间、限定质量),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任务。其具有独特的过程,有开始和结束日期,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其过程的实施是为了达到规定的目标,包括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等约束条件。项目要综合考虑范围、时间、成本、质量、资源、沟通、风险、采购及相关方等知识领域的整合。 第六条 【科研项目】

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等。科研项目一般是指有了一定生产基础或研究基础,想要研发一项新产品、新技术或新

工艺,为了实现预想的科研成果而新上的项目,主要包括研发场所、设备设施、实验材料等,用于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实验,一般不涉及实际生产。 第七条 【科技项目】

主要是指研发阶段的项目。科技项目除了研发阶段外,还有创新项目,技术支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各类专项等等。科技项目包含科研项目,两者范围不一样。科技项目一般是已经有了专利成果(可以是自己研发的,也可以是购买的),为实现这个专利成果而建设的项目,或以该技术主导,对原有生产线或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主要目的是将专利成果投入实际应用。 第八条 【技术创新】

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 第九条 【新产品】

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能替代进口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第十条 【新技术】

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降耗等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十一条 【新材料】

新近发展或正在发展的具有优异性能的结构材料和有特殊性质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主要是利用它们的强度、韧性、硬度、弹性等机械性能。如新型陶瓷材料,非晶态合金 (金属玻璃) 等。功能材料主要是利用其所具有的电、光、声、磁、热等功能和物理效应。近几年,世界上研究、发展的新材料主要有新金属材料,精细陶瓷和光纤等等。 第十二条 【高端装备】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指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领域,“高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含量高,表现为知识、技术密集,体现多学科和多领域高精尖技术的继承;第二,处于价值链高端,具有高附加值的特征;第三,在产业链占据核心部位,其发展水平决定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高端装备制造业又称先进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制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工业设施设备的行业。高端装备主要包括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决定着整个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

现代产业体系的脊梁,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 第十三条 【集团级科研项目】

需要跨领域 、跨公司才能完成的项目,且投资超过50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实施后预计能带来年销售额超过100万的项目,或者利润率超过20%的项目,被列为集团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有集团列支或受益单位列支。 第十四条 【公司级科研项目】

无需跨公司即可完成,且投资项目50万以下的项目,列为公司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由子公司列支。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 【技术管理部】

集团科技项目统一由技术管理中心技术管理部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评审小组】

科技项目统一由评审小组进行立项和验收评审。评审小组由技术管理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子公司技术负责人、子公司技术部长、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技术管理中心项目部负责人、技术管理部负责人、集团财务部人员组成。 第十八条 【评审小组岗位设置】

评审组设组长一名,由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承担。下设评审员六名,分别由各分、子公司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财务部负责人组成、项目承担公司的市场负责人。其他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评审。

第十九条 【评审员资格】

须具有相关领域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的人员,且在集团公司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财务人员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 【集团办公室】

负责对批准立项科技项目的行文下发。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二十一条 【技术管理部】

(一)负责拟订集团科技发展规划,结合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的征集、调研、技术论证、立项、验收与鉴定、归档、研究周期调整等工作;

(二)必要时,根据集团战略、科技发展规划需要,进行科技项目的任务分配;

(三)负责拟订集团技术创新管理制度,以及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督办、检查、成果评价、评审鉴定、考核并督促兑现,推动各产业公司内部二级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产业公司科技项目申报、完善技术研究课题库,及时督促、转化、实施;负责组织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和科技项目申报及后期运用跟踪和技术支撑;

(五)负责监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的引进的调研和验收及输出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中所需提交资料,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统一格式的制定; (七)负责集团及各产业公司的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资料密级的审核确定工作; (八)负责组织优秀科技项目向项目部推荐,用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性补助申请; (九)项目在执行过程的所有资料存放;项目完全结束后,将全套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产业公司】

(一)根据集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拟订本产业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结合科技发展规划配合技术管理部组织科技项目的征集、调研、技术论证、立项、验收与鉴定、归档、研究周期调整等工作; (二)接收、并组织进行技术管理部根据集团战略规划下达的科技项目的开展工作。 (二)负责本产业公司科技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考核、验收、鉴定等基础资料的提供; (三)组织本产业公司科技项目申报、完善技术研究课题库,及时督促、转化、实施;负责组织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和科技项目申报及后期运用跟踪和技术支撑;

(五)负责配合技术管理部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的引进的调研和验收及输出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根据技术管理部制定的资料统一格式,按时保质向相关部门提交其相关文件; (七)负责本产业公司的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保密工作;

(八)科技项目所产生的资料整理,形成的档案及时向技术管理部提交。 第二十三条 【财务中心】 (一)科技项目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二)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三)项目专账的记录及管理,统计项目的阶段收支情况;

(四)项目验收时,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 【科技项目评审组】 (一)负责所有上报项目的立项评审;

(二)负责项目验收评审,并给出准确的结论,以便于下一步的创新评奖和转化;

(三)所有评审员必须在评审意见表上签字;

(四)验收评审时,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不再签字,由项目管理部签字。 第二十五条 【集团办公室】

根据技术管理部定期评审通过立项的科技项目,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 第二十六条 【项目评审组组长】

主持召开科技项目评审、验收会议,并对能够向上级政府部门申报的项目做出判断,并向集团董事长汇报后转项目部办理。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二十七条 【科研项目阶段划分】

根据科研项目特性,根据实施时段,分为科研项目决策期、申报期、实施期、验收期及效果跟踪期五个阶段。

第二十八条 【决策期】

(一)各产业公司根据集团科技发展规划,制定本产业公司的科技项目预计划,并综合考虑范围、时间、成本、质量、资源、沟通、风险、采购、效益、效果及相关方面,做好相应的前期调研。 (二)各产业公司市场销售部门、研发部门或其他业务部门,根据市场开拓需求或技术储备等需要提出项目需求,并对项目需求背景和必要性做出分析,提报给本公司技术部门或项目承建部门。 (三)各公司技术部门或项目承建部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项目可行的会同项目提出部门、财务部及项目实施中可能涉及到的部门,组织编写《科研项目申请报告》(见格式1),提交技术管理部组织进行立项评审。

(四)科技项目申请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技术来源、实施计划(包含时间、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资源等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投资预算、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注: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必须有知识产权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预计会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内容、数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不属于本企业已有的知识产权内容。

(五)根据集团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由技术管理部分配的科研项目,同样要按子公司自选科技项目的程序——进行前期调研、综合分析等(一)至(四)的决策步骤。特别是所需资金、人力资源、社会效益、科研周期、必要性等内容进行调研分析。 第二十九条 【项目申报期】

(一)科技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完成后,项目研发部门或承建部门发起立项申请,填写《科研项目立项

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及本产业公司最高负责人签字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同提交技术管理部。

(二)技术管理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10日前,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召开“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会”。遇有时间紧急、情况特殊的项目,项目评审小组人员不全时,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时可以进行评审。由科技项目申请立项部门对项目的概况、预期效果、计划总投资等相关情况进行阐述;评审员会以投票的形式,决定科技项目是否立项,并对其建设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评审期间,根据需要,项目小组成员可以参会。

(三)技术管理部根据评审结果,做好登记,将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建立档案。 (四)各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五)评审通过立项的科技项目,分为集团级科技项目和公司级科技项目。

(六)科技项目确定后,集团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作为集团和技术管理中心的指导性计划严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期】

(一)已完成立项手续的项目,由项目研发部门或承建部门按期组织实施,成立项目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申请报告的规定下,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并指定每项工作的主要实施人和责任人。实施计划以项目计划书的形式形成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格式见附件X)。

(三)已完成立项手续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填写《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管理部及时将项目进展汇总,向董事长、总裁、技术管理中心主任等相关负责人报送“科技项目季度调度表”。 (四)科技项目进度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研究开发阶段:产品设计,新产品开发项目(顾客需求和预期目标输入),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调研分析,必要的财务预算,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新产品基本构思/初步设想,开发方式,先行设计与试验。

2 、小试阶段:样品试制,工艺方案、工艺流程、模具及工装夹具的设计;原材料/物料准备,生产设备(包括外协件)的评审与准备;产品设计方案的改进及评审。

3、 中试阶段:小批试制,验证工艺方案和工序能力,编写制定工序的质量控制点,评审性能指标一致性和过程控制一致性;工艺文件的改进与定型,设备、模具、夹具、量具、检具、辅具、工具及工位器具的改进与定型,检测仪器/仪表的配置与定型。

4、 试生产阶段:量产阶段,正式投入生产阶段。

(五)财务中心对科技项目进行专账记录,统计项目的阶段投入情况,并将结果告知技术管理中心。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一)集团级科研项目经费由技术管理中心主任统一监督审批使用,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使用;公司级科技项目经费由子公司负责人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分配使用。

(二)已批准的科技项目,其开题报告及计划任务书(含外协合同)应归档技术管理中心,由技术管理部进行登记建账,作为拨款和考核的依据,项目组使用复印件开展工作。

(三)科技项目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项目组组长既可指定专业技术带头人担任,也可公开竞争产生。一般科技项目组组长要参与早期的项目调研等决策期工作。

(四)项目组组长有项目计划拟定、申请调整权,科研经费使用权和项目组人员分工与奖金分配权。 (五)项目组既可由一个部门人员组成,也可跨部门、跨行业组成,其目的是有利于科研项目的研究。 (六)所有科技项目由技术管理中心技术管理部组织考核,考核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内容(考核完成日期和结果)为准。

第三十二条 【项目撤销与终止的情形】

(一)计划目标过高,目前的技术手段达不到要求; (二)项目涉及到大的技术改造,资金困难; (三)项目受外部影响,非本集团所能解决的;

(四)项目在开发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第三十三条 【项目撤销与终止程序】

首先由项目组组长提交书面申请,技术管理中心技术管理部审核,科技项目评审组签字确认,报请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项目验收期】

(一)集团科技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

(二)各产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项目中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编制“设备安装总结报告”。 (三)财务中心负责编制“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科技项目投资额及其属性,决定是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四)项目实施部门起草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填写《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并负责编写《科研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①、项目相关合同;②技术研究总结报告;③试制工作总结报告;④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⑤设计与工艺图表;⑥产品(设

施、设备、工装等)图样;⑦质量技术标准;⑧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检索材料;⑨用户使用情况报告;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等。

(五)技术管理部,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技术管理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提交的《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确定该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条件,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10日前,组织召开“科技项目验收评审会”,验收评审会由项目评审小组完成。由科技项目实施部门做验收报告阐述,科技项目评审员会以实名投票形式,决定科研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科技项目评审组中项目提出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成员应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 (七)技术管理部负责项目产生的专利、新产品、科技成果及相关政府荣誉资料的收集,根据工作职责,转交相应部门,督促其申报。

(八)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评审小组应提出整改建议,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整改,整改后达到验收条件重新组织验收。

(九)项目通过验收后,技术管理部负责整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转交综合管理部长期保存。

(十)逾期的科技项目由项目组组长及时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逾期的理由,并由技术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批复意见后的书面报告,技术管理部将原件备案,项目组组长回执复印件。 (十一)撤销或终止计划实施的科技项目也按验收要求和程序办理。

(十二)未按期结题的科技项目,暂缓其科研经费的使用。对因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而未取得研究成果,同时又不能及时说明和采取补救措施的项目组组长,两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或不分配新的科技项目。

第三十五条 【特殊项目】

国家级、省级预研项目的立项与实施按相应的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十六条 【项目效果跟踪期】

(一)项目实施部门应在项目验收后6-12月内,对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填写《科研项目运营效果评价表》(格式见附件6),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采购、实施、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系统评价,通过分析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找到成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为新项目的决策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借鉴;同时对项目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技术管理部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做好效果评价,并对效果评价资料收集,予以长期保存,待项目进入正常运行轨道后,评价资料转档案室留存。

第六章 项目变更

第三十七条 【项目变更】

已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或立项后1年内未开工的,应由项目实施部门起草方案,依照原立项权限报有权机构进行审批后执行,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项目重大变化】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

(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即主要产品发生变更、主要设备变更(设备类型、设备数量)、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超过或低于原面积30%。

(三)项目总投资超过或低于原计划额30%,或金额变动额大于5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 第三十九条 【项目一般变化】

已立项项目发生变化,且未达到上述重大变化标准的,应由项目实施部门起草方案,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到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条 【项目重大变化后的实施】

项目发生变化的,应由项目实施部门填写《科技项目变更审批表》(格式见附件7),附项目变更前、后方案,依本制度进行审批。

第七章 项目质量及验收结果分类

第四十一条 【优秀】

项目研究内容超前完成,超过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经费使用科学合理,按时完成鉴定与归档,已进行了小批量试产,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对于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 第四十二条 【良好】

项目研究内容按进度完成,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经费使用比较合理,按时完成鉴定与归档,经科研项目评审组审核后认为适合公司科技发展需求,对新产品开发具有应用价值。 第四十三条 【合格】

项目研究内容按进度完成,基本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经费使用基本合理,按要求完成鉴定、归档,技术效果较明显。 第四十四条 【不合格】

项目研究内容未按进度完成,未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经费使用不合理,未按要求完成鉴定、归档。 第四十五条 【项目质量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投资,公司实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

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八章 奖励

第四十六条 【根据验收结果给予奖励】 (一)科技项目立项时,已经包含奖励方案的:

1、验收结果为优秀的科技项目,依据奖励方案的1.2倍进行奖励; 2、验收结果为良好的科研项目,依据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3、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科研项目,依据奖励方案的60%进行奖励; 4、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科研项目,奖励方案取消,并按罚则进行惩罚。 (二)科技项目立项时,不包含奖励方案的:

1、具有明显创新内容或经济效益的,按《技术创新管理制度》规定申请奖励;

2、没有明显创新内容的,验收结论为优秀的,按项目费用的5%,提取奖励资金;良好的按3%提取奖金;合格的按1%提取奖金。 第四十七条 【奖励方案的实施】

(一)集团级科研项目:由项目组长或项目负责人拟定奖金分配方案,报技术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级科研项目:由项目组长或项目负责人拟定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技术管理部备案后实施。

(三)奖金分配时,项目组成员已经离职的,制定分配方案时,奖金总额不变,按实有在职人数分配。 第四十八条 【奖励方案的实施时间】

科研项目验收后三个月内,将按本制度兑现所有的奖励。集团级项目,项目组没有申请奖励的,又符合奖励条件的,技术管理部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制定奖励方案,报技术管理中心批准后进行奖励;公司级项目,根据项目结果督促子公司给予项目人员奖励。

第九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 【缺乏项目】

整个考核年度内,子公司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科技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罚款贰仟元,从工资中扣除,并在集团范围通报。 第五十条 【不接受项目】

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集团级科研项目的,罚款贰仟元。正当理由为和其他科技项目时间

冲突、人员冲突。

第五十一条 【更改不及时】

需要变更的科技项目、需要撤销或者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决定后在相应阶段内没有及时履行手续的,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罚款伍仟元,技术负责人罚款贰仟元。 第五十二条 【科研项目不合格】

科研项目验收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罚款壹仟元。 第五十三条 【项目资料不完备】

在项目开展、验收、跟踪,不及时、完整的提交项目归档所需资料的,对项目组组长或者项目负责人罚款叁仟元。 第五十四条 【项目质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予以罚款,项目组组长或项目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人罚款额度的50%给予罚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特殊情况】

本制度中有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内容执行,或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归口单位】

本制度由XXX集团XXX公司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归口解释。 第五十七条 【发布执行】

本制度有XXX集团XXX公司发布,是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由集团董事长签字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的制度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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