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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湿地旅游区总体规划设计说明书

2021-09-21 来源:星星旅游


设 计 说 明 书

---汾阳湿地旅游区总体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 第二章 风景资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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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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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景区性质规划目标与原则

---------------------------------------------------------- 第五章 规划布局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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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容量人口预测

---------------------------------------------------------- 第七章 环境保护培育育规划

---------------------------------------------------------- 第八章 风景游赏规划

---------------------------------------------------------- 第九章 建筑景观规划

---------------------------------------------------------- 第十章 核心景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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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绿化工程规划

--------------------------------------------------------- 第十二章 游览设施规划

--------------------------------------------------------- 第十三章 基础设施规划

--------------------------------------------------------- 第十四章 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 第十五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 第十七章 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建议 正 文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旅游区的范围及地理情况

湿地规划区位于汾阳市禹门河段,与迎新渠交汇处辐射周围5000亩地,北临望春村,南临申家堡,东临文峡西河。河段东部地形偏低。总体来说地形平坦,无较高的高差。

第二条 区位条件

山西省汾阳市位于山西省腹地偏西,太原盆地西缘,吕梁山东麓。东及北部与文水县相邻,东南与平遥县、介休市相交,西南为孝义市,西与中阳县、离石区相连。市境总面积1179平方公里。

第三条 自然条件

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年温差大,降水集中,四季分明,年降雨量较少,大陆性强。

第四条 规划的重点

集城市防洪、景观绿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景观规划设计,是汾阳市建设宜居城市的重大举措。

第二章 风景资源评价

第五条 风景资源评价

汾阳生态湿地旅游区资源:主要有两类,其一为自然资源,包括充足的水源,适宜建设湿地的地形气候等等。其二为历史性资源,包 括传统的民俗风情武场地秧歌、文场秧歌和百年传承的汾酒文化,景区西临文峰塔,汾阳文峰塔建于明末清初,位于山西省汾阳市城区以东2公里的建昌村,文峰塔,雄伟挺拔,高度位于全国古塔之首,是我国文峰塔中的杰出代表。 汾阳市旅游资源:杏花村汾酒工业园林,贾家庄生态园,太符观,后土圣母庙。 汾阳市有山有水有古迹,风景资源的种类较丰富。其中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文峰塔,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期限

第六条规划依据

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

纲要》(征求意见稿)(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01-01)

第七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时期。三个时期互为衔接,各有重点,滚动开发。

近期:2011年~2013年,旅游区建设起步期,规划强调可操作性; 中期:2013年~2016年,旅游区建设快速增长期,规划强调超前性; 远期:2017年~2020年,旅游区建设平稳发展期,规划强调前瞻性;

第四章 景区性质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景区性质

以湿地生态文化为内涵,体验湿地文化以及汾阳民俗文化为主,休闲度假养生为辅的湿地休闲体验类旅游区。

第九条 规划目标

规划着眼于未来,以创造湿地生态环境为基础,建成具有体验、休闲、度假、为特色的湿地生态风景区为宗旨,兼具禹门河的防洪功能,以超前的意识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发展,逐步把该项目开发成为布局合理、功能突出、实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生态景观旅游风景区。

第十条规划原则

1.区域性原则;突出地域特色,在所处的地域中寻求其发展依据,谋划其发展战略。

2.整体型原则;对整个风景区进行整体规划,统一布置。

3.持续发展原则;风景区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风景资源,实现人与自然 共生共存,使风景 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4.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

5.大众参与性原则; 适应大众的需求,让大众在参与中得到满足。 6.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体系;

7.政策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应体现政府的政策及管理体制,以保证本规划的实际可操作性

第五章 规划布局与结构

第十一条 规划布局

1. 根据区位条件、市场需求、资源特征和交通状况,汾阳湿地旅游区总体布局采用相对集中的组团式结构模式。

2. 景点构建疏密有致,通过道路线的组织,成为既各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

3. 注重建筑物的实际功用,强调环境与建筑实体虚本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人与自然共融和谐、阴阳调和的理念。

4. 突出现有湿地生态文化的特色,兼顾游客游憩活动的展开,维护湿地

第十二条 规划结构

1、环境空间结构主要以“一环两线三区”来展。 一环指连接生态休闲区,生态观光区,生态度假区的主要环线。

两线指湿地生态文化休闲体验线和汾阳民俗风情体验线相结合。 三区是指休闲,观光,度假三个主要旅游景区。

2、核心水体贯穿景区东西,水流动线上形成各类空间,开场与封闭相、人工与自然、静态与动态的对比,使空间

活跃的氛围和流畅的变化。使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能感受到整个景区的空间跳跃性,多变性。从而让游客玩的轻松

自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游憩娱乐、休身养性、休闲体验活动融为一体。

第六章环境容量人口预测

第十三条 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

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所拥有的景观资源对游人的容纳量。这种容纳量对一个旅游区来说是固有的,容纳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旅游区具有多大的景观内涵,是否具有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一个重要因素。

环境容量的估算方法可分为面积容量法、游线容量法及卡口容量法等。 ①面积容量法

面积容量法与旅游资源类型、旅游资源界面的大小、旅游资源内涵以及地形地貌相关。范围越大、旅游资源内涵越丰富、地形地貌越有利于开发,则风景容量越大、反之,就越小。风景容量是一个景区所能达到的最大的环境容量,是不可变的,可以用技术参数来估算。该方法适用于地势较平坦的前区即综合配套区及河滩地带。

计算公式:C = A/a

(C—游览区合理环境容量 A—景区可游面积,除去湿地和周边保护地 a—每人适当游览面积)

可游面积(公顷)=总面积(公顷)×可游比例30%

环境容量(人)=可游面积(公顷)×人均适当游览面积(米²/人) ②游线容量法

游线容量法与风景区的道路性质、长度、宽度有关。该方法适合于地势较陡成线性布局的景点。

计算公式:N = H/A

(N—合理容量 H—游线长度 A—人均游线面积)

线路推算法中区域游人容量取人均单位规模指数5—10米²/人。 ③卡口容量法

卡口容量法的估算,是在景区规划完成,游览方式和游路组织确定后进行的。卡口容量法受景区的地形地貌,游览方式、游览组织、交通运输工具等的影响,单位以“人次/单位时间”表示。

④日周转率

日周转率为旅游空间每日平均接待的游人批数,具体可按下式得出: 日周转率=每日可游时间/游人平均逗留时间

考虑到游览与住宿、往返交通与内部交通时间的因素,统景风景名胜区每日可游时间为8小时。游人平均逗留时间为4小时。因此日周转率为2。

第十四条 旅游区总人口规模预测

1.游人规模预测

近期(2013年)旅游区内游人人数为35万人次/年(1167人次/日),远期(2020年)游人人数为84万人次/年(2800人次/日)。

2.服务职工规模预测

近期(2013年)旅游区内职工人数为177人,远期(2020年)职工人数为188人。

4.旅游区人口规模

旅游区人口规模为当地居民人数、职工人数与日游人人数之和,即近期(2013年)旅游区人口规模为1745人,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3409人。

第七章 环境保护培育育规划

第十五条 保护模式

实行分类保护方法,使保护培育、建设利用、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第十六条 植被抚育规划

——切实保护湿地景观资源的特定环境,保护湿地景观视觉空间、湿地生态

系统的完整性,保护动植物赖以生存繁衍的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达到生态、人与自然三者和谐共存。

——湿地保护培育区,可以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数量,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保持自然湿地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 ——植被类型多样化。做到春花烂漫,夏荫浓郁,秋色绚丽,冬日常绿,四时有景。

——保护特色林相景观,如梅林、杏林等,适当增加阔叶林树种,提高林木观赏性,增加景观视觉美感。灌木丛、灌草丛改造成为森林茂密有景可赏的森林景观。

——提高植被群落结构质量。清除腐朽木、枯立木、风倒木,改造疏林、残林、灌木丛、灌草丛,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

——搞好绿化和美化工作,包括树种或草种的选择与配置、布局设计等。采用适宜的风景树种,如梧桐、樟树、雪松等,构造相应的意境。建筑物周围绿化,基本掩饰或大部分掩饰建筑物,营造清静幽深的环境气氛。停车场用网络或条块状软硬地铺装,软地部分种植草地。禹门河沿岸植树种绿,改善生态条件。 ——接待服务区、休闲生态区、观光度假区等处,建设园林绿地。园林绿地采用自由式园林布局,园路两旁种植乔灌木,将构筑物、小品、庭园景观掩映于绿荫中,使游人步入绿林草地如入风景画廊。树种采用当地树种,如常绿阔豆科、常绿香樟、常绿山茶科等。

——旅游区内所有道路均是景观道路。道路两旁建行道树廊道,统一路景。交通、交叉路口辟建季相鲜明的点状景观绿地,沿路绿带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布置成四季有花的景观带。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严禁各类狩猎活动。 1.防洪

——建设防洪设施,如泄洪水道的疏通和合理布局,水库紧急蓄水能力等。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及沟壑发育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缓流、栏蓄、排泄等山洪防治工程措施,形成以水库、谷坊、跌水、陡坡、排洪渠道等工程措施与植物造林等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

——充分利用景区人工湖、洼地滞蓄洪水,减轻下游排洪渠道的压力。充分利用水库调蓄山洪,将防洪的防治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结合起来。 2.防火险

——交通道路岔口和主要游览点,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牌,增强游客和居民的消防意识。

——严格控制火源,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制度。山间林区严禁私自烧烤。 ——汾阳湿地旅游区建立防火检查站,开展火险预报工作。火灾多发期委派森林警察巡护防火。火源多、易燃烧、不易管理的重点火险区域,设立防火游动哨。天岛观景塔楼兼作火情瞭望台,配备先进的瞭望设备和通讯工具,以及时发现火险情况。

——汾阳湿地旅游区配置木荷等树种组成的生物防火林带,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消防规范进行设计。

——加强护林防火队伍的建设,健全护林防火的各项制度。各功能区块配备必要的防火工具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加强法制教育,依法维护森林资源。对纵火、失火者依法处理,并将每次火灾发生的地点、时间、受害情况、案件处理等详细登记存档。 3.防治虫害

——加强湿地森林抚育护理,及时清除有病虫害的死木、朽木,避免病虫害扩散。 ——积极营造混交林,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害虫天敌,抑止虫害的危害和蔓延。

——建立护林队伍。

第十七条 环境综合整治

1.依法整治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各项生态保育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责职。

——建立开发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

——凡在旅游区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必须事先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每个项目开发前都要评估环境影响,审查在大气质量、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

——任何项目施工建设,必须经旅游区管理机构核查批准,未经审批的任何工程不得开工。

2.大气质量

——旅游区的大气质量,执行国标GB3095-96的一级标准。

——旅游区附近不得建设影响大气质量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企业的排放物必须达到排放标准。现有的严重污染企业要限期搬迁。 ——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的防治,CO、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旅游区的自备车辆,必须是环保型车辆。外来的产生严重污染的车辆,禁止进入旅游区。 4.水体质量

——执行国家饮用水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保证生活用水、观光农业灌溉用水的清洁和观赏水体的美观。 ——雨水与污水必须分流,雨水用管道就近直接排入水体,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严禁向水源内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并经常清理水库,疏浚河流。 ——游客量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污水处理站,生活区污水的沿暗管排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度假村主题酒店严格实施绿色饭店标准,采用中水系统。 ——严格限制农药和化肥、杀虫剂等的使用。 5.噪声控制

——旅游区内的声环境执行国标GB3096-93的一类标准。 ——旅游区内禁止装置产生超标准噪声的设施设备。

——外来大型车辆全部停放在主停车场,不得进入旅游景区。 ——重要地区地段的入口处,设立机动车禁笛标示牌,禁呜喇叭。 6.水土保持

——合理规划植被结构,汾阳湿地旅游平均植被覆盖率超过95﹪。

——特别注意暴雨期的排水,以减少雨水对土壤和花草、风景资源的侵蚀。 ——花圃、草坪的周围,种植有保持水土作用的草种和矮小的灌木。 ——注意农作物品种的季相搭配和空间布局,既保持水土又美化景观。 ——景区工程施工前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后立即回填,完成水土保持设施。

7.生活垃圾

——设专人负责旅游区内的地面环境卫生,实行分段分片包干责任制。 ——游人集中地段,设置提醒保持卫生的标志,教育游客不丢弃固体废弃物。 ——游客集中的区域和游步道,每200~300米设置一处垃圾箱。垃圾箱造型美观大方,尽量采用当地的木材或石材,不宜用陶瓷、钢材等,体量、色彩与

周边环境相协调。垃圾箱的位置既方便又隐蔽,较容易被游客发现。 ——采取措施,鼓励游客把果皮等废弃物送往垃圾收集站。 ——汾阳湿地旅游区内合适地点设立垃圾处理场。景区内的垃圾有专人负责收集,集中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8.厕所

——旅游区内的厕所,均为环保节水型厕所,无臭、无污泥、无污染。 ——旅游区内的每一座厕所,有专人负责管理,使其成为旅游景点。 9.能源

——全面实行电气化,禁止使用煤、柴火等污染较严重的能源,推广使用电、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减少灰渣和生活垃圾,如有灰渣必须进行净化处理。 10.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旅游应急救援系统和安全事故处理系统。

——休闲体验场所设立安全员,加强指导,提出禁止事项和注意事项。

——设立治安联防队伍,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八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十八条 景点规划

1. 烟水渔庄: 休闲 垂钓

2. 红树林区: 揽胜、休闲散步、寻幽 3. 清水沼泽: 休闲散步、寻幽、考察、科普 4. 天岛观塔楼:揽胜 5. 水上极限运动村:探险、游戏娱乐 6. 野战俱乐部:探险、游戏娱乐 7. 嘉年华游乐场:游戏娱乐、民俗节庆 8. 湿地花卉景观廊:揽胜、寻幽、休闲散步 9. 湿地生态迷宫:探险、游戏娱乐

10. 看红船苇影:揽胜、寻幽、休闲散步 11. 梅竹山庄:揽胜、寻幽、休闲散步 12. 拓展训练基地: 科普、寻幽、探险 13. 森林氧吧:休闲散步、寻幽、游戏娱乐 14. 观景楼: 揽胜

15. 度假村: 休闲养生、游戏娱乐、 16. 喷泉广场: 民俗节庆、休闲散步 17. 湿地生态培育园:科普、考察 18. 泊庵草堂:科教、休闲 19. 水上俱乐部:游戏娱乐

第十九条 景区规划

生态观光区:以芦苇、莲花等耐水性植物规划为湿地景观区,营造具有良

好观赏性的生态效果。创造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培育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各类生物的栖息之地;该景区是以湿地观光科普为主题的生态旅游景区,以体现湿地野趣风光为特色,以观光科普为主,兼顾观鸟、野餐、垂钓、亲子活动等生态活动,把生态旅游资源转化为生态旅游产品。

生态体验区:以体验为主,包括水上娱乐活动和陆地娱乐活动,体验多种多样的水上极运动以及陆地上的野战活动。

生态度假区:以养生养心为主,设置有温泉SAP,森林氧吧,梅竹山庄等供游客休闲的场所。通过在旅游区隐士般的度假、休养,有效地恢复其生理机能和精神状况,从而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第二十条游线组织

1.主导游线(专题游线)

①生态观光区:烟水渔庄——看红船苇影——清水沼泽——湿地花卉景观廊 ②生态体验区:嘉年华游乐场——湿地生态迷宫——水上极限运动村——野战俱乐部

③生态度假区:梅竹山庄——森林氧吧——度假村

第二十一条 游览行程安排

一日游线路:

观景楼——烟水渔庄——看红船苇影——泊庵草堂——清水沼泽——湿地生态迷宫——嘉年华游乐场——湿地生态迷宫——水上极限运动村——野 战俱乐部——天岛观塔楼——湿地花卉景观廊——返回观景楼 二日游线路:

接一日游路线到度假村休息,体验温泉SAP。第二日清晨在森林氧吧进行主题活动。午饭后观梅竹山庄,在乘车到湿地湿地生态培育园观看珍惜湿地动植物。从南门离开。

第九章 建筑景观规划

第二十二条 建筑规划原则

让建筑融入环境之中,把孤立的建筑设计的醒目大方,让游客在观赏时赏心悦目。

第十一章 核心景观规划

第二十三条 核心景区的划定

范围界定:本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范围为核心湖区周围的湿地生态观光区和湿地生态体验区。核心景区面积为约为2000亩。

第二十三条 保护措施

①汾阳湿地旅游区重点保护核心湖区的湿地。

②核心湖区的湿地应该立桩定界,明确核心湖区界线及范围。

③在核心湖区的湿地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④严格实施对核心湖区保护、规划以及建设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⑤加强宣传,使游人主动地参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章 绿化工程规划

第二十四条 规划原则

以维护景区生态平衡,加强对现有动植物的保护,创造植被的多样性和多功能性,在为野生动物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的同时,为人类提供优美的游憩环境,提高风景区的生态功能和美化功能。

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扩大风景林和水源保护林面积,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使景区森林覆盖率逐步达到60%以上,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协调保护与观赏,旅游与生产的关系,以生态演替原理为指导,先绿化,后美化,逐步实施,建成以常绿阔叶树为基调,兼有丰富季相变化,具有生态、观赏、游乐、经济、教育等多功能的稳定的森林系统。

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采取多林种,多树种,乔、灌、草有机结合的方法,创造类型多样、景色丰富、四季有景的自然山林景观。

第二十五条 绿化培育规划

1.湿地生态培育区

对湿地进行多样性培育,曾强湿地的可观赏性,例如种植可观赏的茶菱、长瓣金莲花、海寿、欧慈姑、伞草、花叶香蒲、花叶水葱、水生美人蕉等观赏类湿地植物 2.森林保护区

规划在保护好现有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逐步发展为针,阔混交林,最终形成本地区的原生生态环境:针阔混交林。同时,还要加强中下层植被的培育,使生态环境更加稳定。

旅游公路两旁以高大乔木与丛生花灌木相结合,进行景观性绿化,形成风景林带。

第十二章 游览设施规划

第二十六条 服务网点规划

——以旅游需求状况、交通便利程度、食宿时空要求、环境建筑容量、景观保护规则为依据,合理布置服务设施。

——划分确定服务网点的级别、规模和建设步骤。

——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内的服务接待体系分三级设置,如表2。综合性服务区,提供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文化娱乐、医疗卫生、金融邮电等服务。功能性服务站,承担综合性服务区的某几项功能,主要是提供餐饮、医疗急救及食品饮料等服务。流动性服务点,主要为临时性小卖部、茶水点等。

表2 服务设施级别划分及分布

级 别

分 布

设 施

游客中心,饭店、餐厅、商店、停车场、文化娱乐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金融邮电设施、厕所

数量

综合性服务区 接待服务区

1处

功能性服务站

丛林拓展训练营地 水上极限运动村 野战俱乐部 休闲生态湿地区 森林氧吧 按需要设置

餐厅、食品饮料供应、医疗急救、厕所

5处

流动性服务点 临时小卖部、茶水饮料等

第二十七条 床位规划

——设定住宿游客为30%,平均住宿1天,床位平均利用率70%,全年可游

天数300天,预测2013年、2017年、2020年分别需要床位100张、200张、400张,可通过休闲主题酒店、休闲生态农庄。

——以游客在旅游区内平均就餐率80%,每天每个餐位接待2人次计,预测2013年、2017年、2020年所需餐位分别为200席、400席、600席,可通过“商

业街”、休闲生态农庄、休闲主题酒店解决。

——以价格适中的家常饮食、土菜为主,提供多元化的餐饮服务。

第二十八条 标识系统规划

——旅游标识根据设置地点、标识内容和具体条件设置,并选择恰当的规格、材质、色彩,标识文字准确、简洁、明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 ——景区景点、游径端点和重要地段设置导游标志。导游标志采用中英文双语说明,公共设施标志采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英语标识,内容简洁,主题明确,符合英文习惯。

——重要的地质地貌景观、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等处,设立中英文双语科学说明标牌。标牌文字简明扼要,符合学科标准。

第十三章 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九条 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区内雨水系统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利用有利地形以自然散排为主,原则上不改变原有自然地面排水系统。结合景区建设和道路建设,相应配套修建少量必要的雨水明沟和截洪沟。

规划要求景区内生活污水全部经过有效处理后才能排放,严格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风景区内污水处理分为三级:

(1)在污水量较大的景点分别修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对该地区的污水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

(2)对景区内污水量较小的景点,结合公厕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就近处理。

(3)要加强对取水点水质的保护。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风景区内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任意排放

第三十条 电力工程规划

景区内电力线路的架设应尽量与景观相协调,原则上有条件的景点应考虑埋地敷设。

对游客开放的溶洞内用电采用低压防水电缆隐蔽敷设,并应设置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第三十一条 垃圾站

采用沿交通游览线路分设垃圾投放点,分片区设垃圾站。

第十四 章 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第三十二条 居民点规划

——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居民点人口规模。 ——加快城镇化进程,鼓励居民向城镇集中。

——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居民点分为三类,即搬迁型、控制型、发展型。

第三十三条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高产、高质、高效的三高农业。

——结合阳湿地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发展生态观光农业,通过不同地貌类型的合理利用、不同作物的有效组合、绿色食品的大量生产等,吸引游客观赏、游览、品尝、休闲、劳作、体验、参与、购物。

——调整森林资源品种结构,改善林相和地貌景观,增加欣赏花木和经济果木,禁止毁林开荒。

——发展适合的经济作物种植和养殖业,积极发展湿地观光旅游业。 ——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优化第三产业经济结构。

——农村劳动力向旅游服务业转移。

第十五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三十四条 土地利用划分

整个湿地景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风景游赏用地、旅游设施用地、交

通与工程用地、林地、园地、滞留用地七类用地,根据性质分别进行引导和控制。

第十六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五条 分期建设目标

1.近期阶段(2013年)以湖区中心区建设为主,初步完善旅游区的建设。 2.中远期阶段(2014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景区周围环境以及旅游各种旅游项目。形成一个生态平衡、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风景区。 3.远景阶段

达到风景区的最佳状态,风景区各个系统运行理想,不仅风景景观能以最佳状态展示,游赏组织、游览设施、居民调控等都达到最佳状态,管理工作井然有序,运转自如。

第三十六条 近期建设规划

1.规划期限:2011~2013年 2.近期发展目标:

①在总体规划宏观指导下,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②在巩固现状已开放景区的前提下,探索性建设其它景区。 ③强化资源保护,加强环境治理,改善环境面貌。 ④兼顾风景设施、管理三者的调控和协调发展。

第十七章 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建议

第三十七条 完善的管理机构

针对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特点,规划建议按照国家规定,适当调整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使其能够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对风景区范围内的景观、环保、旅游、科研、工交、商业、环卫、治安等实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完全发挥出协调风景游赏区、游览设施区、居民社会区的综合管理职能。

1.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内的管理机构。

2.负责筹集风景区建设资金,组织区内设施建设。 3.执行风景区的保护、管理条例与措施。

4.负责统筹和协调风景区内外的各种关系。

第三十八条 实施措施与建议

1.树立保护思想,永续利用资源

风景区的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风景区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一定要加强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避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真正做到资源的永续利用。由于风景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森林和土壤保护特别重要。因此,有关部门应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项目优先在风景区内实施。

2.发挥优势,创造特色

有特色的景区,才吸引人。因此景区要发挥自身风景资源的优势,突出自身特点,形成有特色、有影响的风景区。

3.开展生态旅游,促进风景区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开发风景资源,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当地居民对风景资源利环境的保护,这就是生态旅游的核心内容。因此统景风景名胜区应以发展旅游为契机,调整产业结构,开拓为旅游服务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业服务和其它行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使之成为风景资源保护的主力军。

4.按总体规划制定的建设标准实施

景区建设要按“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旅游发展和当地经济的

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步进行。景区内各种建筑的体量、高度、造型和色彩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协调,体现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

5.保证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本规划是指导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建设的宏观性和纲领性文件,对景区的发展具有引导和调控作用,景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必须在其指导下进行。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6.严格规划管理程序

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程序执行,即总规——详规——景点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机构应严格监督这个程序,保证建设质量。处于核心景区范围内的居民应在统景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下限期搬迁入统景城镇。

7.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注意风景区科技管理队伍的培养,逐步建设旅游服务、风景区建设、旅游生产等各行业的专业队伍。

8.加强规划宣传

本规划批准后可结合进行一次风景名胜区法规条例的全民教育活动,使《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风景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9.加强法制建设

尽快制定一系列实施规划的地方法规和细则与国家、市的有关法规配套,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使规划实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规划管理法制化。对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区内违反规划、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以及以各种名义或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坚决查处。

10.正确处理好景区与行政区划的关系

在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内从事活动的所有单位,都应服从汾阳湿地生态旅游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汾阳各级政府应作好协调配合工作,以便加强统一管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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