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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如何阐述剩余价值论的

2023-12-09 来源:星星旅游


剩余价值论的内容以及在当下的意义 24

2013级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李晓萍 20130634217

马克思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剩余价值论的:

一.什么能够产生剩余价值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如果想要生产,就必须要有货币,以便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本最初总是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但货币本身并不就是资本。作为商品流通媒介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是有区别的,这表现在简单商品流通公式和资本流通公式的区别相。简单商品流通公式即:W-G-W(W代表商品,G代表货币);资本流通公式即:G-W-G.。

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简单商品流通公式和资本流通公式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第一是流通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为了买自己需要的商品而去卖自己的商品,而后者是为了卖自己的商品而去购买生产商品需要的商品。第二流通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前者是为了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后者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货币,在G-W-G'中,G'=G+△G,即预付的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这个增殖额(△G)称为剩余价值(用字母m表示)。第三,流通内容不同。前者的实际内容是不同使用价值的交换;而后者的实际内容是价值增殖,因此,资本流通公式实际上是G-W-G'。第四,流通的运动限度不同。前者在获取使用价值时目的就达到了,流通过程就结束了,而后者的目的是获取剩余价值,这就决定它的运动是无止境的

从形式上看,资本总公式同价值规律存在着矛盾。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交换必

须按照等价原则进行,流通中不可能产生价值增殖,但资本总公式呈现出来的却是资本经过流通过程发生了价值增殖。这就是资本总公式的矛盾。解决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关键就在于说明价值增殖的产生。

首先,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一是等价交换;二是不等价交换。如果是等价交换,显然只是价值形式的变换;价值量是既定的,不会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不等交换,买者与卖者身份是相对的,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交换双方的价值总量在流通中并没有增加。 其次,剩余价值也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因为离开流通领域,商品生产者就不能同其他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不同其他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也就不能使价值得到实现和增殖。

剩余价值既不能在流通中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这就是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条件。要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前提下说明剩余价值的产生,就必须在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找到一种特殊商品,它具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能力。这种特殊商品就是劳动力。所以说,劳动力是剩余价值论中的核心。

二.劳动力如何能够产生剩余价值

劳动力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前提是劳动力可以变为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劳动者具有人身自由,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支配;第二,劳动者丧失一切生产资料和基本生活来源,除了自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只有自己的劳动力能够出卖。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这两个条件,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农奴制度瓦解和手工业者分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由于劳动力是特殊商品,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又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点。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可以归结为维持和发展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维持劳动力自身生存所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二,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三,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而且劳动力的价值也受到历史,人道主义等等的影响。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力的支出,也就是劳动。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人真有与其他商品不同的特点。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过程中逐渐消失,随着使用价值的消失,价值也消失或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劳动力使用价值的消费过程就是劳动过程,劳动力的劳动过程能够创造价值,不仅能够创造自身的价值,而且能够创造比它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个价值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

三.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这个过程我们可以使用一个小案例来说明它。在一个工厂中它的拥有者,一个资本家招了一个工人,先讲好每天十二小时工作,每个小时的工资是十元,这样他工作一天下来的工资是120元,但他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300元,扣除工资120元,原材料100元,机器损耗折旧10元,税收10元,各种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合计10元,那么剩余价值就是50元,也就是净利润。

按马克思的解释,这50元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该归工人所有。而按西方经济学的解释,这50元是资本创造的(就是资本家预付的120元工资100元原材料10元机器折旧),所以该归资本家所有。

四.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

生产剩余价值的方式又可以分为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绝对是指直接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来生产更多的商品,而相对剩余价值是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另外还存在超额剩余价值生产,个别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可以缩减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但在销售商品时,仍然按照社会价值出卖。个别资本家由于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使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获得的这一部分剩余价值,就叫做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是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差额。但是这种现象并不会持续太久,因为某一个企业采取了先进的技术,其他的企业纷纷效仿,使得整个部门的生产率都上去了,结果会导致每一个企业都获得了相对的剩余价值。

当下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剩余价值论:

一.剩余价值是促进技术进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有力手段

从剩余价值的自然属性和商品经济一般的角度,去把握和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这个范畴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发扬其有利于扩大再生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一面,以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的特殊性。

二. 加大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

考虑到剩余价值论中劳动力对于剩余价值生产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重视起来对于劳

动力的培养。当前经济发展对高质量人力资源的需求比对物资资源的需求更为突出。从这一点出发,我国现阶段,一方面要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坚决贯彻“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加大教育的投资力度,把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作为经济发展最深厚的基础,不断开发我国人力资源中的巨大潜力,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逐步消除妨碍人才流动的各种障碍,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三)利用剩余价值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还是考虑到劳动力对于剩余价值生产的重要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至关重要,因此,在分配制度的设置上应充分体现出要素的贡献和要素所有者应得利益,有效地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劳动者不断加大对自身素质和培训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健全竞争法规,完善市场体系,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良好的竞争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竞争机制的内在功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必要的动力。在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剩余价直生产的运动规律,而且也蕴含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应鼓励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在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剩余劳动,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我们学习与分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必将起到应有的指导意义,从而进一步巩固与发展马克思经济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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