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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存在的六种文学观念进行的讨论

2023-11-11 来源:星星旅游


历史上存在的六种文学观念进行讨论

文学概念是关于文学的普遍属性的理性认识。在中外文论史上,文学观念形形色色、种类繁多,难以一一道尽。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M.H.Abrams)在《镜与灯》里提出文学四要素理论,我们在这四种理论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体验论”和“文化论”,从而形成了以下六种文学观念

第一、摹仿论是关于文学对宇宙万物的摹仿的看法体系。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提出:“艺术……显然是由于摹仿自然”。德谟克利特认为:“在许多问题上,我们是摹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文艺摹仿以亚里士多德为突出代表。中国也产生了类似摹仿论的“观物取象”说,五化画家荆浩在《笔法记》里提出“度物象而取其真”。清代叶燮《原诗?内篇》主张“表天地万物之情状”

第二、实用论主张是为愉悦和教化而从事的摹仿。中国古典文论的“风教”、“教化”说带有这种实用论的倾向。诗被规定承担了具体的教化任务:规范夫妇生活、促使人们遵守孝道、维护伦理秩序、完善教育体制、改造风气等。在西方,古罗马时期的贺拉斯得出影响深远的“寓教于乐”说,开启了西方实用论的先河。

第三、表现论强调文学是作家情感的外在表现的产物。我国先秦时有“诗言志”说,六朝钟嵘《诗品序》认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陆机在《文斌》里提出“诗缘情”的观点。西方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表现论兴盛起来,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在1800年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序言》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诗是强烈的自然流露。”

第四、体验论认为文学是个体的特殊的生命体验的结晶。按照体验论,文学主要不再

是对世界的摹仿、对情感的表现或对读者的首先感化的产物,是个体的特殊的生命体验的结晶。

语言论主张文学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组织或构造,是文学中最重要或最基本的东西。中国文学界以清代末年为大致分界线,西方以19世纪末为分界线,前为古典语言观,后为现代语言观。

第五、文化论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出现的十分关注文学的文化属性的诸种文学理论与批评流派,包括解构主义、符号学、后期心理分析、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英国“文化研究”、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等。文学文化论是一种以语言论为基础但更注重语言的社会文化意义的文论倾向。在文学文化论看来,文学是作为直接的语言现象存在的,钽它是更广泛而又根本的文化现象。

第六、表现论强调文学是作家情感的外在表现的产物。我国先秦时有“诗言志”说,六朝钟嵘《诗品序》认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陆机在《文斌》里提出“诗缘情”的观点。

新时期二十年来文学理论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文学观念的多样化。可以列出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的文学观念,但我以为影响最为持久和巨大的文学观念有以下六种:

第一,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或审美反映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视角,但与传统的单一的认识论视角又不同。传统的认识论实际上是知识论,把文学仅仅理解为一种知识,这种观念的局限是明显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最重要的改变是引入“审美”这一概念,从而把文学看成是美的价值系统。在80年代初、中期的美学热潮中,它力图摆脱了对“文学政治工具”论的单一的、僵化的思想的束缚,力图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地平

线上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这一观念二十年来历久不衰,在我看来,至今仍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当然这种观念的不足之处是过分看重作品,没有把文学理解为一种活动的过程。

第二,文学活动论。这种观念采用马克思早期人学的视角。它的新颖之处是把文学看成是区别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生活活动和精神活动,这种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这种观念的长处是揭示人与人性与文学的密切关系,揭示了主体的人的实践是文学活动产生的根源,进而说明人的自由是人的实践的收获。但这种观念立意在揭示人的文学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共性,对于如何来确定文学区别于人的其他活动的特性,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艺术生产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它的突出的特点是把文学看成是一个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在这种观念下面,作家从独特的创造者变成普通的生产者,作品从高雅的艺术品变成普通的商品。文学的商品价值被突出强调。文学消费等许多新的问题被提出来了。这种观念对于实行商品经济的社会来说,无疑是有时代性的。但是,文学被完全纳入生产与消费的视野,未免太狭隘了。这就必然要有许多不可缺少的补充,如说明艺术生产的二重性等问题,需要有更充分的研究。更重要的是,这种观念要揭示文学固有的特性也比较困难。

第四,艺术情感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文艺心理学的视角。文艺心理学是新时期文艺学发展得比较好的一个部门。文艺心理学研究的中心是情感为核心的各种创作和欣赏的心理机制。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或自我表现),文学是体验,文学是回忆,文学是投射,这种种观念把文学主体性问题落到细微处。它在揭示文学的审美特质上也有不容忽视的贡献,因为审美的核心问题是情感的评价。但是这种文学观念往往忽视了文学的历史文化的维度,也是有弱点的。

第五,语言本体论。这种观念采用符号学的视角。其基本点是,文学是一种语言结构,语言是文学的直接现实,因而文学的本体是语言。语言不是媒介,不是载体,它本身就生成意义。写小说不是写生活,而是写语言。这种观念的长处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文学语言本身的研究忽视,唤醒了我们对文学语言的重视,让人们理解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从而推进了文学文体学的研究,这是有很大贡献的。但这种观念一旦被推到极端,提出什么“不是人说话,而是话说人”,就似乎很难被人理解。而且语言论在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上面,也缺少了有力的理论表述。

第六,文化论。这种观念采用社会文化视角。女性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社会政治批评等,都属于这种观念下的不同流派。这种观念的基本点是把文学理解为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事物,文学是文化的象征,文学必然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从而纠正了那种不注重文学的社会历史维度所谓“内部研究”的偏差。目前这种观念在国内外都逐渐成为“显学”。文化诗学是可能的。它的优势也是明显的。但是,这种观念也不是没有弱点,即它较难切入文学固有的审美特质,也有脱离文学作品的实际而单纯关注社会文化问题的可能。

参考文献:

[1]王一川.《文学理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2] 董庆炳.《文学理论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3]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北京 .中华书局. 1993.

[4] 宗白华.《美学与意境》.北京.人名出版社.1987.

[5] 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1979.

附录:

讨论小组成员——组长:李忠臣

组员:周艳艳 张敏 宋晓燕 乙江红 李阿芳 宋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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