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及校门维修改造工程
审 核 报 告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年十月
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防水修复工程in标段校医院及校
门维修改造工程审核报告
西南民族大学:
受贵单位委托,本公司对《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防水修复工程 HI
标段校医院及校门维修改造工程》进行了审核。委托人的责任是提供该 工程的设计文件、送审工程量及评审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 国家相关规范客观地评审该工程的工程造价。目前,我公司的审核工作已 完成,具体评审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 建设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二) 送审价的编制单位:四川省博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成都双流县,本次审核的范围:双流校 区主体防水修复,工程包括墙面修复、门窗和天棚更换、防水处理等工程 内容。
二、评审依据
(一) 评审的原则
我们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委托方所提供的 资料和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审核本工程的竣工决算总价。
(二) 评审的依据 1. 委托方提供的有效资料。
2. 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四川省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
3. 四川省博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 防水修复工程III标段校医院及校门维修改造工程》工程的报价。
4.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业主提供《关于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防 水修复工程m标段结算审核情况说明》计取。
5. 规费:按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规费证计取。
6. 税金:执行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 定额中稅金计取标准的通知,根据工程所在地(工程在县城、镇时)按3. 41 计取。
7. 人工费调整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川建价发 (2012) 10号关于对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8. 国家及地方其他法律、法规。
三、 评审结果
该工程送审价为2364518元,审定价为1781917元,审减金额为582601
7IS o
四、 说明
1. 校医院乳胶漆墙面核定单为点补腻子,施工方报送为满刮腻子。审核 按满刮腻子定额乘以0.3系数。
2. 内墙腻子按一般腻子考虑,外墙腻子按防水腻子考虑。
3. 校医院纱窗拆除施工方报送为BF0114,内容为钢门窗拆除。审核借用 此定额乘以0.5的系数。
4. 措施费按施工单位投标价包干。调整部分仅为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中的《外架工程量》业主签字认可部分。
5. 对于投标人已明确的单价,但业主又提供了主要材料认质认价表的, 本结算根据主要材料认质认价表只调整主要材料,其余人工辅材机械均不做 调整。
6.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表》(2012. 7. 30)第6条,不锈钢卷帘门(定做 空格装水晶片)。送审结算中无此类型卷帘门,但有此类型的卷帘窗。审核 中卷帘窗按此审定价格计入。
7. 由于本工程大部分为维修改造装饰项目,仅少许项目为安装和建筑, 故人工费调整按装饰人工费调整。
8. 未尽说明,详见附件。
四、附件
1. 《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防水修复工程III标段校医院及校门维 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总价
2. 《关于西南民族大学双流校区主体防水修复工程III标段结算审核情 况说明》
3.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定案表 4.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5.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表》
审核人:
审核负责人: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年十月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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