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拍卖的委托程序及注意事项:
1、委托人身份认定
(1)、公 民:
A、审验身份证件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B、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 C、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2)、 法 人:
A、审验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公章) B、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复印件盖公章)
C、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盖公章) D、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盖公章) E、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3)、其他组织:
公物拍卖的国家机关、强制拍卖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等。 A、委托拍卖函 B、委托拍卖要约 C、协助执行通知书 D、保留价协议书 E、拍卖清单 注意事项: ★(1)如委托主体是(法人),需要审验各证是否到期; ★(2)国有资产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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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委托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2)、审验拍卖标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A、 房地产类: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已缴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法院裁定书或债权转让合同; B、 流动资产类: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购置资产的原始发票等;
C、 在建工程类: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大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有效文件; D、强制拍卖类:执法机关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E、公物拍卖类:政府及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处分的有效证明文件。
(3)、到产权登记部门或相关部门查询产权登记资料,看是否与提交资料吻合;
注意事项: ★ (1)标的来源是否合法; ★ (2)权属是否有争议; ★ (3)标的是否有共有人; ★ (4)标的是否被抵押或查封等。
3、检验拍卖标的
(1)、查验拍卖标的,确认标的物理状况(是否损毁或灭失),认定标的避免出
错;
(2)、确认拍卖标的现有状况,有无承租人;
(3)、现场拍照,为以后工作奠定基础; (不同角度,由里至外,局部和
整体,标的瑕疵和优点特写照片,周边环境等);
(4)、周边房价调查了解,为签订委托合同时的保留价定价和后期制定招商资料
和投资分析等工作奠定基础。
我公司对上述资料审查核实,拟接受委托的,可以和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从而完成委托拍卖手续,如标的权属无法明确或拍卖的整体意义不大,应果断放弃,避免风险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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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签署合同时应尽量周密,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阐述清楚,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拍卖合同的法定内容:
(1)、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4)、拍卖的时间、地点;
(5)、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规定的几点内容:
(1)、委托人、拍卖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方式; (2)、委托人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3)、关于净价拍卖须注明我公司的免责条款; (在委托合同中注明:可按
委托人要求进行净价拍卖,但相关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4)、关于保留价须注明:如起拍价低于保留价,且全场最高竞价未到保留价时,
该保留价可以公开。
(5)、拍卖的方式及有关再拍卖的条款; (6)、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的条件;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我公司提起诉讼; (8)、拍卖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向珠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地点;
注意事项: ★除上述主要条款外,还应根据不同标的不同情况,尽量详细地将双方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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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义务写进合同,作为双方遵守的条款,千万不要为了追求得到委托而在前期委曲求全,挂一漏万,而在运作过程中甚至拍卖结束后出现纠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委托合同的初稿拟定好后,应反复斟酌、审核,避免错误。
二、拍卖的招商程序及注意事项:
5、制定拍卖手册
(1)、标的详细说明;
(2)、产权法律关系的原始资料; (3)、图片资料;
(4)、拍卖特别注意事项; (5)、《拍卖规则》样版; (6)、《竞买协议》样版; (7)、《成交确认书》样版; (8)、《拍卖成交凭证.样版; (9)、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拍卖的公告与标的的展示 (发布公告按照公司的版本制定)
拍卖公告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法定内容:
(1)拍卖的时间、地点; (2)拍卖标的;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其他应注明内容
(1) 竞买人的资格和条件
(2) 拍卖保证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 (3) 拍品的估价或起拍价;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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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拍卖企业不得利用拍卖公告或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罚则: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标的物与实际标的物有差异的,应当以标的物的真实情况为准,不影响拍卖本身的效力。
发布拍卖公告的注意事项: 类别 任意拍卖 民 事 执 行 司 法 拍 卖 动产 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 公告时长 拍卖日7日前 拍卖日7日前 拍卖日15日前 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确定——专业报纸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对外发行的报纸或其它媒体 公告媒体 报纸或其它媒介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拍卖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07年11月1日实施)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竞买人数要求 两人及以上 两人及以上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 拍卖日前10日 两人及以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 海事法院拍卖 拍卖日20日前 拍卖日20日前 公告期间不少于30日 两人及以上 三人及以上 拍卖公告发布日期的计算方法:(例:任意拍卖--从公告当天至拍卖当天不小于 8 天)
拍品的展示及方式
(1)、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营业日,16小时)
(2)、对于无形资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编制详细的说明资料,并提供证明产权关系的原始资料,供竟买人查询,对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产)还应当向竟买人提供现场考察的方便;
(3)、向潜在竞买人提供公司制定的拍卖手册。
7、拍卖前工商备案 (拍卖日前7天内)
拍卖人提交的资料
(1)、拍卖活动前工商备案登记表 (一式两份,一份给工商局,一份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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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章) (3)、委托合同复印件 (盖章) (4)、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盖章)
(5)、拍卖标的物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 (盖章) (6)、拍卖公告资料 (盖章) (7)、其他资料
三、办理竞买手续程序及注意事项:
8、打印银行对账单
(1)、竞买保证金以发布的拍卖公告截止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办理; (2)、财务人员在该时间到银行打印对账单,以对账单确认竞买人。
9、审查竞买人资格
(1)、公 民:
A、审验身份证件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B、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 C、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D、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2)、 法 人:
A、审验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盖公章) B、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盖公章)
C、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打指模;盖公章) D、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盖公章)
E、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签字、打指模) F、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0、办理竞买手续
(1)、接收已审查的竞买人资料;
(2)、接收竞买人已签署的《拍卖手册》确认单;
(3)、签署《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的内容以公司样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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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署《竞买协议》 (竞买协议的内容以公司样版为准) (4)、填写竞买登记表
(5)、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办理号牌;
11、会场布置及准备拍卖资料
(1)、现场横幅按期更改, (2)、拍卖师准备资料:
A、拍卖师资格证书; B、拍卖师铭牌; C、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 D、拍卖槌。 (3)、书记员准备资料:
A、拍卖会现场笔录; B、拍卖成交凭证; C、成交确认书。 (4)、工商监拍席 (5)、竞买席
(6)、架设录像机,照相机、录像机充电、测试
四、拍卖会的实施及注意事项
12、工作人员分工
(1)、主持拍卖的国家注册拍卖师; (2)、担任拍卖笔录的记录员;
(3)、成交后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跑单员; (4)、拍卖会的摄像、录像人员; (5)、办理登记结算手续的财会人员。 (6)、巡场工作人员
对于上述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工作岗位及责任,并且在拍卖活动中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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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拍卖程序
(1)、竞买人签到;
(2)、拍卖师宣读拍卖须知和注意事项; (3)、拍卖师开拍;
(4)、记录员记录拍卖会现场笔录;
(5)、照相、摄像人员注意采集每个重要环节的图片、影像资料,作为有力证据的补充;
(6)、拍卖落槌成交,拍卖师签署拍卖笔录。
注意事项: ★拍卖师注意全场最高竞价有无达到保留价;
★拍卖师注意该标的有无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承租人、相邻优先购买权); ★书记员如发现拍卖师的失误应及时提醒,拍卖师有现场纠正自己错误的权利。
14、买受人现场签署成交文件 (1)、拍卖笔录; (2)、拍卖成交凭证;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以公司样本为准)
15、退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
(1)、拍卖未成交者,财务部在当天返还竞买保证金;
(2)、拍卖会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须由本人凭办理竞买时所提供的证件和公司开具的竞买登记表在当天办理退款手续;
(3)、公司不承担竞买人资金(竞买保证金)在公司期间的利息损失。
五、拍卖后期工作程序
16、拍卖结算及财务工作
(1)、拍卖佣金的结算; (2)、成交价款的收支结算; (5)、财务办理应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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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制定拍卖账簿。
17、拍卖标的移交
(1)、委托人和买受人签署买卖合同;
(2)、委托人和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18、拍卖后工商备案
拍卖人提交的资料:
(1)、拍卖活动后工商备案登记表 (一式两份,一份给工商局,一份留底); (2)、竞买人名单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盖章) (3)、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盖章) (4)、拍卖现场记录表复印件; (盖章) (5)、其他资料。
19、总结报告
整场拍卖程序完全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归纳拍卖总结报告并归档。
20、编挡封存拍卖资料
拍卖资料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提交的所有资料; A、委托人身份证明全部资料
B、拍卖委托合同和委托拍卖函,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类委托人的底价确认书等
C、按规定应进行评估的拍卖标的的评估报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D、拍卖标的的所有关联资料
(2)、拍卖公告,包括公告底稿和刊登公告的剪报和复印件; (3)、拍卖手册(内含标的详情、具体图片、拍卖规则等); (4)、竞买人签署的接收拍卖手册确认单;
(5)、竞买人记录,包括竞买人名单、签名和所有身份证明资料; (6)、竞买人签署的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竞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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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对账单; (8)、竞买人签到表、拍卖会现场笔录; (9)、拍卖成交凭证、成交确认书; (10)、成交价款支付的结算凭证复印件; (11)、佣金收取记录和缴纳税费记录; (12)、财务账簿;
(13)、委托人和买受人签署的房地产权转让协议;
(14)、标的物交割的书面材料包括提货单、产权变更的合同准文本、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等;
(15)、拍卖现场所有取证图片和视频资料; (16)、拍卖会前、后工商备案资料; (10)、其他应该保存的资料。
拍卖资料的保管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人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年。
注意事项: ★关于整场拍卖的任何一张纸片都要仔细分类归档; ★建立档案目录,按拍卖流程装订;
★建立档案管理登记制度,专人负责,避免档案损毁、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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