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代码交接合同
(2003)同晖律委字第 号
甲方(接收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提供方):
地址: 电话:
丙方(见证方):广东同晖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拟已进行珠海邮电局动力设备监控系统软件源代码交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丙方的律师办理项目的见证手续。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背景及内容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珠海邮电局动力设备监控系统软件源代码,以方便甲方的系统维护。
第二条 交接的方式
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由丙方指定交接场所,在丙方的见证下进行交接,交接的流程祥见附件。
第三条 交接的时间
交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乙方应当为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提供交接双方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98号广发花园柏丽商业中心18楼G座路 电话:87603231 传真:87603766
1 .
.
确认的《交接流程》;
3、甲、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有关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更换联系人的,应当通知丙方;
5、甲、乙方在办理见证项目过程中提供的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由提供人负责,涉及的知识产权等纠纷与丙方无关。
6、因甲、乙方交接出现争议,无法现场解决,丙方根据《交接流程》终止交接的,视为本项目已办理完毕,如需另行组织交接见证的,须另签合同。
第五条 丙方的服务范围 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接流程》见证交接过程,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 3、就交接过程出具见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4、存档保留见证项目相关资料至少一年,以备甲、乙方查阅和核对,如需延长,另付费用;
5、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 丙方的义务
1、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丙方委派唐耀强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见证律师,甲、乙方均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丙方更换上述见证律师应取得甲、乙方认可;
3、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交接双方利益; 5、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交接双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丙方律师在履行见证职责中,应当保持中立性,不得偏向于任何一方;
7、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乙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
.
8、丙方对甲、乙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乙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
1.源代码交接的费用为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律师见证费为5,000元(伍仟元整),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即2,500元(贰仟伍佰元整),即甲方应付总费用为62,500元(陆万贰仟伍佰元整),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
2.签订合同3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18,750元,余下款项在代码确认完3天内支付。
3.签订合同3天内,乙方向丙方支付80%见证费即人民币4,000元,余下款项在代码确认完3天内支付。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任务为止。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广东同晖律师事务所
日期:
3 .
.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4 .
.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
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5 .
.
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