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目的
针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订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力量并采取正确的措施,将事故损失减至最低。通过对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提高反事故能力。
二、职责
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存在重大危险的火灾爆炸、环保污染、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公司审批呈报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由安全生产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三、应急响应
1、凡发生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主任、总经理汇报。
2、装置内发生任何形式的爆炸事故,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主任、副总经理汇报。
3、装置内发生任何程度的火灾事故,在报火警后,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主任、副总经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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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过程中,凡发生三废违规排放或出现事故排放,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主任、副总经理汇报。
四、应急预案演练
1、安全生产部会同行政、保卫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火灾爆炸、环保污染、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演练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当前生产实际落实演练的具体科目及特殊要求。
3、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与对口上级、外协部门进行演练协调与接洽工作。
4、由安全生产部对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中职工的情况进行记录、考核和总结评价。
5、参加演练的全体职工必须态度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6、根据公司奖罚规定,对演练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实施奖励,同时对不合格的实施处罚。
7、每次演练工作结束后,由安全生产部写出书面的评价总结,随同奖罚通知下发到班组。
8、参加考评的评委打分要合理、公正,要能真正体现班组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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