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作备忘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 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或“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双方愿意平等互利进行合作。甲方委托乙方承建该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等全套工程施工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总则
(一)本协议书及甲方与本项目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包括施工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招投标文件、澄清及补遗文件)的各条规定,均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条款,对合同双方进行约束。
(二)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如实履行其分包工程,不得因其及其关联方面的原因而构成甲方作为总承包人的失职,从而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责并执行与该项目总承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三)在甲方对业主的统一负责下,对乙方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甲方不能尽责所引起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乙方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参照行业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任何时段发现都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保留追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的权力。
第三条 工程管理
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协调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四条 双方职责 (一)双方责任和权利
1、 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原则,共同配合将本工程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2、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及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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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中标价的百分之 ( %)的项目咨询管理费用,即人民币 (¥ )。若项目结算价超过原合同金额的20%,按项目结算价的百分之 ( %)收取项目咨询费用。招标代理费及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负责向项目业主办理各类保函,协助乙方完成总包合同的签订,如需办理现金保证金,则现金保证金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前支付给甲方,甲方在保函到期或资金解冻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退还给乙方。
乙方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总体计划执行情况,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总协调,及时将业主的相关信息传达给甲方。
3、 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监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及时处理本工程中的相关事务。
4、 甲方根据本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三)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应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咨询管理费,项目咨询费由甲方规定打入指定账户。 2、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全部承担本项目总包合同所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之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服务。
3、 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变更,乙方需及时将变更批复资料报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变更部分合同的签订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4、 业主对甲方要求的有关事项、责任和义务,如果与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有关联,乙方应受到同样约束。
5、 如乙方无力处理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符合相应标准;
6、 根据甲方项目管理的要求,需要项目的工程资料文件、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7、 如项目款支付给个人时,收款人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后,方可支付项目款;
第五条 协议价款与财务处理
由于甲方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和名义施工单位,乙方为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因此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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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以下事项特别约定:
1、(1)、甲方财务如果开具给业主(发包方)的是工程发票,乙方是个人时,提供给甲方成本发票标准为应付项目款金额55%的劳务类发票(税务局代开的劳务类发票),应付项目款金额45%的材料发票;如果乙方是单位且具有开具工程发票资格的,可与甲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向甲方提供所付项目款金额的工程款发票作为成本发票。以上提供的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清单相符;项目所产生的印花税按税务局相关税率规定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必须是有效合法的票据,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是虚假票据,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发票金额10倍的罚款;
(3)、除上述成本发票外,甲方不接受其它类型的发票。所提供的成本发票资金支付流向必须与发票票面收款方、付款方相一致,即发票票面付款方(或购货方)发票票面的收款方(或销货方)。
2、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同意甲方基本账户为本项目的银行帐户,严禁使用甲方公章或者乙方自行刻章签订各类采购及劳务和施工分包合同,乙方由于没有按照甲方合同章审批流程盖章的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均由乙方承担,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在施工所在地纳税的,不论业主代扣代缴或自行缴纳,乙方均须提前与甲方沟通,由甲方提供资料由乙方自行前往税务局办理外经证,并将外径证信息在甲方备案开完并自行缴销并在甲方备案;未开具外经证而重复纳税的,由乙方承担重复纳税税金。
(2)乙方应配合甲方其他可能的财务核算方面的要求,并遵守甲方财务、商务等方面的制度,因配合甲方财务核算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 项目交工验收后,乙方应结清与所有供应商(含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尾款,并将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工期与质量保证
2) 本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从属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中标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项目交工验收后,乙方应结清与所有供应商(含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尾款,并将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提供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保密
合同内容(含价格、工程量清单等)及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是双方的商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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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未经同意,双方均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生泄密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负全部责任,甲方有义务尽力配合乙方工作; (二)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损失确定。
(三)如本项目出现管理混乱、工程进度和质量不能达到业主方的要求而造成甲方的声誉受到影响,甲方将立即中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乙方在本项目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均不予支付或补偿,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损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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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1项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第十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附件1:总包合同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和各类合同及竣工资料见附件1明细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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