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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班组合同

2024-05-29 来源:星星旅游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班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工程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劳务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

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要求及工期:

1、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主体结构达到结构优质。

2、 文明施工达到北京市标准化工地要求 ,满足JGJ59-2011的标准。 3、 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为201年月日 竣工日期:暂定为201年月日。 第四条、

乙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4.1承包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专项方案)所编制的全部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分项工程和现场文明清理所有工作内容。

4.2本合同工程采取以包工、包辅料和小型手电动工具、包质量等的方式由乙方进行单价包干,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

4.3单价包干、按实结算:甲方按本合同双方约定内容、条件,对乙方所完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计算支付乙方工程费【单价包干,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等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等】。 4.4工程承包单价 单价按如下计算:

外墙脚手架及安全防护:¥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 劳保用品费: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

将扣除此单价);

工程质量费: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将扣除此单价); 4.5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4.5.1全部脚手架:(包括双排防护架、单排防护架、水平防护架、行人跑道架、进料口施工料槽架、接料平台架、材料堆码架、各个施工通道口及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架、施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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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架、现场临建围挡、塔吊平台防护架、施工电梯安装用架体及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城要的一切脚手架、所有机械防护棚等)的配管、喷涂漆、制安、预埋卡环、搭设、挂密目网、铺安全网、铺木跳板、拆除等;

4.5.2全部脚手架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分类堆码清理; 4.5.3所有脚手架材料的装、卸车等。

4.5.4乙方自备的工具及小型材料:无齿锯切割片及搭拆脚手架必须用的劳动工具(其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等; 乙方自备所有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所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合格产品。在施工过程中,本工程因其它工作需要而将乙方搭设好及铺设好的脚手架(或水平网、立网)等拆开,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恢复。

4.5.5涉及脚手架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4.5.6本协议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其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协议约定的所有劳务用工都已综合考虑进协议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协议价未包含为理由要求给予点工、签证或拒绝施工。

4.5.7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没,发包人、设计、监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变更、方案、要求,乙方应合理进行采纳,但是均不予结算。

4.5.8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点工,如出现统统被视为无效。

4.5.9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允许(书面形式)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未经书面形式允许下的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违约责任为:所做工程量不计取任何费用,所有工人工资由乙方独自承担)。

4.5.10劳务班组责任人必须常驻工地,因事离开工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违反一次罚款200元(具体办法为每天上下班各一次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处签字报到)。

4.5.11进场人员要求:进场人员必须是18周岁—55周岁,汉族,身体健康,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进场3日内应向项目提交进场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4.5.12无条件配合施工场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甲方每周对所有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班组进行处罚。 4.5.13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场、办理相关签字领取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扣件损耗率0%,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失,乙方按领用时的原价格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4.5.14所有与材料浪费有关的罚款以照片及项目部罚款单等为依据,在劳务费中扣除。 4.5.15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及食堂,乙方自行解决住宿事宜,并且乙方在外食宿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食物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仅对乙方在工地食宿的人员负责)。

第五条.质量标准

5.1、脚手架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乙方在承接任务后,必须先熟悉了解甲方编制的脚手架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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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所有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行业上岗证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操作,按经审核合格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脚手架施工质量要求(优良)。

5.2、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随时进行自检、维护并随时接受甲方、建委、建设单位、监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若达不到规范要求造成返工、停工整改,乙方无条件承担周转材料的租金、机械费用等损失、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等。

5.3、乙方搭、拆脚手架工程若被建委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停工、罚款等,由乙方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1、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6.2、工程穿插间隙或雨班休息时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操作工艺程序、施工与验收规范、甲方相关生产、文明、安全、质量等现场管理条例、办法及制度,并严格执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定期完成进度计划,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教育工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野蛮施工,无条件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及工、用具必须实行收、发、领、退制度,按规定堆放整齐,对施工过程中的剩余材料必须做到随用随清,当日归库,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杜绝浪费材料和故意损坏工地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若违反本规定,根据浪费材料价值大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材料费,同时赔偿因返工、浪费、超耗和损坏的材料费。

6.4、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盗窃财物,若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5、严格遵守施工工地各项生活、卫生、作息时间及门卫管理制度,施工、生活、操作现场禁止吸烟、乱扔生活垃圾、乱倒饭菜,违者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50元/人次罚款。 6.6、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违者甲方有权处以10~50元/人次罚款。

6.7、工地禁止赌博、打骂和无理取闹,违者甲方有权处以50~500元/次罚款,并有权直接移交公安机关。

6.8、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乙方遵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到工完场清,甲方不定期组织检查,当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生活垃圾丢弃不符合规定及其他不符合交底规定的,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50~500元/次罚款。

6.9、乙方人员在外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和违反相关法律及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6.10、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JGJ59-2011》规范,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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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事故指标必须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指标控制在2‰以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作好特殊工程的职业防护,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施焊过程中应当设有防火、防光污染措施。

6.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侵权,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6.13、乙方所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招乱雇,不得违法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1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必须及时支付给本工程的劳务人员,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的实际支付有监督权。乙方上报工资发放明细表。并保证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部门或发包人处索要工资的情况。

6.15、现场所有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检查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行为,给予乙方50~2000元/次罚款。

6.16、乙方提供的所有机具,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安全可靠;所有的机具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证和出厂证明书;所有的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有效的上岗操作证明。 6.17、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它工头,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10000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对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量后,只按60%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6.18、乙方应做到内业管理有序,针对甲方要求的质量控制点、工期节点等必须形成书面资料供甲方核查;

6.19、乙方必须每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例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第七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7.1、从地下室至六层封顶付工程量款50%,十二层封顶后付六至十二层工程量50%,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总工程量款60%,主体结构封顶后二个月内付至总工程量款75%,剩余25%尾款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7.2、由于总包单位付款不及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对工程价款和单价提出疑议或提出索赔,甲方有权对此进行否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放松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7.3、若总包方未及时付款,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向总包方主张权利,在总承包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后三日内,甲方立即将应付乙方的劳务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

7.4、现场施工人员的确认:甲方派人每天和乙方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人数进行签字确认,作为发放生活费及工资的依据。

7.5、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款项,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监督下签名领取,不得代领、代签。

第八条:工程工期

8.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2013年 月 日。提出增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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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相关人员批准才能生效。 8.2、主要节点工期:基础结构 天。主体结构非标层: 天/层,主体结构标准层:

天/层,屋顶 天。以上施工天数不包含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的天数,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含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及时安排充足的劳动力进场。 8.3工期延误

8.3.1、因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用其他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其所做工作量按照以下方式结算:模板以混凝土接触面积 元/M结算(此项针对混凝土浇筑好模板已拆除结束的部位),浇筑好混凝土模板没有拆除的按照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元/M结算。除以上规定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结算。工资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后支付。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甲方视乙方所做工作量为零,不予结算任何费用,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工人工资。

8.3.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时间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工具,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分出部分工作内容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旅费等),乙方应无条件接收另行分包价格,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甲方可提前支付另行分包班组的工资,并在乙方总工资款中扣除,但甲方支付乙方总工资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不变。

8.3.3工期延误的判断:按照以下三点判断,违反任何一点被视为乙方延误工期。第一点,不能完成主要工期节点计划:第二点,不能完成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发的工期调整计划;第三点,在抢工期时,不能完成甲方每天发的工作量清单。

8.3.4、误工:因甲方材料不能及时供应导致工地停止的,乙方应妥善组织其下属施工人员到其他工地临时施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含天气恶劣、外力因素造成的停电、扰民与民扰等造成的停工天数。 第九条:施工验收

9.1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整修,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材料费、工期赔偿等)。

9.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9.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和乙方配合;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应为业主或甲方所雇用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协商不成或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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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除法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解除本协议;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协议。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业主方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劳务作业成果,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并经业主方、总包方、设计方及质量监站验收合格,履行完保修任务后协议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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