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群体性突发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企业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有限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
三、 组织机构
成立***有限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机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机务科(电话:工作日********,非工作日及夜间:********,传真:********)。
四、 事件类型
1、 聚众冲击、围堵上级部门、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目标的。
2、 利用交通工具居中堵塞交通或通过聚众静坐非法占据办公区域等重要场所的。
3、 罢工、罢运,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
4、 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等事件。
5、 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人员滞留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五、 工作要求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2、 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理解“和谐社会”重要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 理性克制,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的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参与者的说服教育,引导参与者
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 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企业和社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5、 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得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 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六、 应急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快速反应,根据事故性质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根据《***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
1、 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公司,并做好处置准备。
2、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等临时应急组织,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备案。
3、 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参与者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参与者的工作,对参与者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 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尽量将其劝离,并及时通过摄像、照相和录音等手段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5、 对于严重危害企业安全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争取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应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七、 应急结束
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公司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
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各单位要及时查明参与者情况,对在劝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事发单位可予以表彰。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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