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于产品从接收、加工、放行、交付直到预期目的地的所有阶段,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防止产品损坏和错用。
2.0范围
适用于针对产品符合性及顾客要求对其提供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包括隔离)等,防护也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3.0职责
3.1质量管理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实施和控制。
3.2产品所在现场的责任人负责产品搬运的实施和控制。
3.3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的实施和控制。
3.4库房管理员负责原材料库、成品库的产品贮存的实施和控制。
3.5生产部负责成品交付的实施和控制。
4.0程序
建立对产品符合性提供防护的作业指导书,控制有存放期限或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产品。
4.1产品标识的控制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加以标识。
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厂名、地址、产品注册证号、企业标准号、体积、毛重、防潮、防震等。
对返回再处理的产品应作明显的标识,以便在任一时刻均能被识别,并与正常生产的产品区分开来。
各相关部门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4.2产品搬运的控制
产品所在现场的负责人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规定合理的搬运方法,应考虑:
a) 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挤压;
b) 按照包装箱外标识的要求进行搬运;保持搬运通道畅通;搬运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产品,防止丢失或损坏;
c) 对易损坏物品应使用专用的搬运工具。
4.3包装控制
a) 研发部负责确定包装材料、包装设计和要求;并编制《包装作业指导书》;
b) 生产部包装人员在包装过程中应注意核对产品《合格证》;保持产品外观清洁、完整,按装箱单核对随机配件及各种技术文件,包装后加上正确的标识;
c) 产品应有符合医疗器械法规要求的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和标签。
4.4贮存控制
a) 编制《库房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库、半成品库和成品库的管理,按规定分类码放;
b) 库房应配置适当的设备(消防设备等),以保持安全适宜的贮存环境;
c) 对有存放期限或特殊贮存要求的物品的环境及安全,按其明确要求加以控制并记录;
e) 所有贮存物品应填写《入库单》、《出库单》并建立台帐,库房每月定期盘点,做好帐务清理,保持帐、卡、物一致;库管员应经常查看库存物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认、处理。
4.5交付控制
a) 交付活动执行《产品交付规程》的规定;
b) 生产部负责对提供运输服务的供方进行评价,确保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提供满足产品所需的储运条件,如运输方不能提供储运条件,公司应采取措施满足该条件,并对其每次运输质量进行记录(顾客自行提货的除外),以跟踪监督。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对供方评价的规定;
c) 市场部应与运输部门签定合同或购买保险,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
d) 合同要求时,公司对产品的保护要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以确保产品的完好状态。
5.0相关文件
5.1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5.2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5.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5.4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5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采购控制程序
5.7库房管理制度
5.8产品交付规程
6.0质量记录
6.1物资台帐
6.2入库单
6.3出库单
6.4发货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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