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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论文 悲剧美

2021-02-22 来源:星星旅游
美学论文

——之 悲剧美

老师在讲美讲到电影《云水谣》的时候问大家,“你们说悲剧为什么也是一种美?是不是所有美的都能给人带来愉悦和舒坦?”大家看法不一。当时笔者心里的答案是否定的,是“非常肯定”的否定的。以至于当老师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牵强地把《云水谣》给扯到愉悦上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没理解错的话,老师似乎把美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归结到“愉悦”这个词上了。我觉得愉悦最多只是美学中的一个方面)。发自内心的讲,毫不客气的讲,这种想法有些“幼稚”。所有就有了这篇悲剧美的文章,之前是打算发表主题演讲的。 首先我们讲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美,美能带给我们什么? 下意识的google了一下,摘抄如下:

拼音:měi

⑴指味、色、声、态的好。如:美味;美观;良辰美景。《史记·吴太伯世家》:“见舞《大武》,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 ⑵指才德或品质的好。如:美德;价廉物美。《管子·五行》:“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王勃《滕王阁序》:“宾主尽东南之美。” ⑶善事;好事。《论语·颜渊》:“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⑷赞美;称美。《庄子·齐物论》:“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 ⑸喜欢;称心。《醒世恒言·马当神风送滕王阁》:“满座之人见王勃年少,却又面生,心各不美。” ⑹美学的基本范畴和中心问题。

美的哲学意义:美是人们创造生活改造自然的能动活动及其在现实中的实现或对象化;简单说来,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显然,这个颇具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风格的“美是什么”的解释,完全不能让人满意,因为它并没有回答本质上的问题,比如我想知道:冬日的某个清晨当我被我那一抹温和的光照着的时候,我觉得它很美,但又在春天的某个清晨,想到前些日子里的不快,觉着日光真他妈难受得简直要杀死人,仿佛它把你拉回了残酷的现实;又比如曾经觉得《加勒比海盗》主题曲,那激进幽默式的曲风很感人,但自从室友把它设为起床铃声后……唉,不说了,想在连回想一下音乐就反胃。 各种版本的美的定义,李泽厚的、朱光潜的、朱白桦的…都是在某个领域、某种意义上给出了不错的定义,也仅仅而已。它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隔靴搔痒,并不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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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了解美事什么,我们得先知道,我们从美那里能得到什么,即美的价值。我所理解的美的价值、美的意义也和老师上课讲的有些许差别。美能带给我们什么,我认为什么美化生活、加深对艺术的理解、有助于人们精神生活的优化、对功利的制衡作用、对趣味的提升作用、对生存质量的优化作用云云都只是表面上的,隔靴搔痒的。美究竟有什么作用?高中的时候我看过一本书叫:《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我的美学价值观。尼采有一句话大致是这样的:古希腊人之所以需要以奥林匹斯众神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史诗和雕塑艺术,是为了给苦难的人生罩上一层美丽神圣的光辉,从而能够活下去;之所以需要激发情绪陶醉的音乐和悲剧艺术,是为了产生超脱短暂人生、融入宇宙大我的感觉,从而得到一种形而上的安慰。在两种情形下,人生的痛苦和可悲性质都被默认是前提,而艺术则被看作解救之道。 诚然,人生是充满痛苦和可悲的,当然这也只是我目前为止的想法,可能这个观点在某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人、大师眼中是“幼稚“的,我没达到那种境界,至少,我现在是这么认为。我目前为止所经历的人生,就已充满了无数的压力和无数的小痛小悲(我是永远都不敢说我已经经历了大悲大痛,因为永远不知道接下来的那个悲、痛会是怎样)。我的同龄人也都是差不多,自从上初中起,永远都是上学上课补课写作业、大型考试之前还有补补脑什么的。永远都是别人告诉你你应该想什么、干什么。以至于某一天,你突然发现几乎所有的被灌输的思想或多或少都是有问题的时候,你会猛地一愣,感到这事儿非常地令人不安。

种种代沟,种种不理解与不被理解,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在学生群里弥漫开来。是的,我认为这上述两者,是有因果联系的。因为就我来讲,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我是很反感姐姐看那个音乐点播台的;再大点,叛逆了,自己也就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为什么我们如此喜欢流行音乐。现在看来,可能就是因为我能从流行音乐中找到某种合乎我的东西、某种懂我的东西、某种能表达我们内心的东西、某种能解脱你的东西(流行音乐中叛逆的元素、伤感孤独的元素、失恋热恋的元素居多)。当然,这里我并不是想说那时候(叛逆的时候)那些想法都是正确的,(因为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自己以前想法的狭隘性),我只是想论证,当一个人处于一种“孤独”、“伤感”、“悲痛”、“不被理解”的状态的时候,是需要艺术,需要美来解救的。就算是成人,也是一样的,只不过那些流行音乐并不能满足成年人的“胃口”,成年人更多的是沧桑,是生活的压力,是对往事的怀念,所以可能是罗大佑的歌,可能是邓丽君的歌,可能是张国荣的歌… 所以,对于美,我的总体看法是这样的:

美是什么?

凡是能让一个人心旷神怡,怡情养性;或者是摆脱“孤独”、正视苦难、能让人坚强活下去、给人心灵以一种慰藉;或能让人感觉超脱短暂人生、融入宇宙大我;抑或能准确抒发心底压抑的情感等等,对于这个人来讲,都是美。总的来说,美,能让我们更勇敢、更高尚地活下去。

而愉悦,根本就不是这回事儿。

还想讲一下,美的标准并不是普适的。美是对于个人而言的(这也是我把题目取为 一个人的美学 的一个原因):记得在一次“茶与健康”课上,周先稠老师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陶瓷花瓶,是他自己画的。在我看来,这个陶瓷作品是很一般的,但是他自己非常喜欢,好几个老师问他要,他都没给他们面子,硬是不给。可能对于他自己来讲,这是寄托着他自己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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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感的,这就美的。

那到底悲剧作品为什么美呢? 首先,尼采让我们看到,痛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部分。生命是一条毯子,苦难之线和幸福之线在上面紧密交织,抽出其中一根就会破坏了整条毯子,整个生命。没有痛苦,人只能有卑微的幸福。伟大的幸福正是战胜巨大痛苦所产生的生命的崇高感。痛苦磨炼了意志,激发了生机,解放了心灵。人生的痛苦除了痛苦自身,别无解救途径——这就是正视痛苦,接受痛苦,靠痛苦增强生命力,又靠增强了的生命力战胜痛苦。对于痛苦者的最好的安慰方法是让他知道,他的痛苦无法安慰,这样一种尊重可以促使他昂起头来。生命力取决于所承受的痛苦的份量,生命力强盛的人正是在大痛苦袭来之时的振作和欢快。英雄气概就是敢于直接面对最高的痛苦和最高的希望。热爱人生的人纵然比别人感受到更多更强烈的痛苦,同时却也感受到更多更强烈的生命之欢乐。与痛苦相对抗,是人生最有趣味的事情。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生命中那些不可承受的痛苦的存在是有很大价值的。既然人生痛苦的存在是有价值的,那么,我们是否能说悲剧艺术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呢?不能,不严谨。我想结合一些悲剧作品来论证。

电影《泰坦尼克号》 大家都是看《过泰坦尼克号》的,我认为这是至今为止整个电影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没有之一,(我认为排第二的是《乱世佳人》即《飘》 )。泰坦尼克号的结局固然是可悲的,相爱的人生离死别。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它是美的,票房过亿。我问了很多朋友,他们都说,看完有一种“天空不留下任何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的感觉。我想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产生超脱短暂人生、融入宇宙大我的感觉”。这种感觉是非常微妙的,是能给人前进的动力、向往美好生活与追求真爱的勇气的。

余华的悲剧作品《现实一种》、《细雨与呼唤》、《许三观卖血记》 《现实一种》余华用极潇洒的轻松来表现沉重的残酷,到处渗透着一种不可思议的恐惧,又到处沉浸着轻漫松快。皮皮摔死了堂弟后轻快地看到像花一样慢慢绽开着的血,他甚至还舔着这果酱一样鲜艳的血。山岗拥着山峰边施酷刑边两人笑谈着,结尾由于山峰妻子的出卖,山岗被医生们瓜分了内脏器管。另一先锋小说的经典之作《难逃劫数》中广佛轻松地踢死小孩子后,欣赏着已死去的他的尸体,“血从孩子的嘴角欢畅流出,他觉得能够听听肋骨断裂的声音倒也不错。这样想的时候,他的脚踩向孩子的胸肋,接着又朝孩子的腹部踩去一脚。”这里传统悲剧艺术对待死的人性、人道的感情已被抽吸光了,剩下的只是赤裸裸地细腻得令人毛骨悚然的残虐。这里,我们应该理解余华的用心:揭示人性之恶,从而呼醒人性的复苏,人道的再现。是,余华的悲剧是一种人道的“再现”。可能你会奇怪,明明描写得如此残酷,为什么还说是一种人道的再现呢?我觉得,看完这些作品后我的感觉并不是说一下子觉得这个社会变残酷了,相反,文中极其夸张的写作手法,让我觉得,险恶的人心是如此让人厌恶,以至于我们更加向往美好,向往善良。这类作品并没有否定人道主义,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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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肯定。 曹禺的话剧《雷雨》 《雷雨》的大概故事是这样的:四凤是周家女佣, 周萍, 周乃同父异母兄弟, 同样爱上四凤. 周萍本与繁漪 (即周的母亲) 有染, 自与四凤偷偷相恋, 便不再理会繁漪, 繁漪伤心欲绝. 繁漪知周冲喜欢四凤, 邀请四凤的母亲鲁妈到访, 希望鲁妈立即带四凤离开. 鲁妈离开之际, 却遇上周老爷, 繁漪才知道三十年前, 鲁妈在周家打工, 与老爷怀了周萍和大海, 但终被抛弃, 鲁妈带着大海改嫁鲁贵, 生了四凤. 因而鲁妈对老爷恨之入骨. 鲁妈计划带四凤远离周家, 四凤却因已怀孕, 要求周萍带她走, 鲁妈几欲晕倒, 事到如今, 只有催促两人快走, 繁漪阻止周萍离去不成, 抖出各人错综复杂的关系, 周萍和四凤知铸成大错, 周萍吞枪自杀, 四凤触电自杀, 周冲为救四凤同样触电身亡。其实只有真正自己看过、仔细品味过的人才能从细节中看出雷雨的价值,一些对话都是一字不多一字不少的、还有一些空白艺术(留白)…细节是最能打动人的。(扯远了) 这是中国近现代一部典型的悲剧,曹禺的悲剧在一定程度上是借鉴西方悲剧的,有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影子。这不重要。雷雨这部悲剧作品的价值也是一样的,用鲁迅的话来讲,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悲剧中主体遭遇到苦难、毁灭时所表现出来的求生欲望、旺盛的生命力的最后迸发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最大发挥,在悲剧中,通过个人的毁灭,我们正应该体会到宇宙生命的丰盈充溢才是。个体生命的毁灭本身是生命意志肯定自身的一种形式。悲观主义因为个人的毁灭而否定整个生命,乃是一叶障目。悲剧之所以能通过个体的毁灭给人快感,其秘密就在于它肯定了生命整体的力量。 尼采把悲剧看作通过否定\"个体化原理\"而对整个生命意志的肯定。(叔本华则恰恰相反,他通过否定“个体化原理”而对整个生命存在的否定,笔者不赞同)悲剧不是生命的镇静剂,相反是生命的兴奋剂和强壮剂。悲剧之所以给人以\"个体毁灭时的快感\",是因为它\"表现了那似乎隐藏在“个体化原理”背后的万能的意志,那在现象彼岸的经历万劫而长存的永生。它给人一种\"形而上学的安慰\":\"不管现象如何变化,属于事物之基础的生命始终是坚不可摧和充满欢乐的。存在的一切必须准备着悲惨的没落,我们不得不进窥个人生存中的恐怖。但是,在悲剧的陶醉中,\"我们在这短促的一瞬间真的成了万物之源本身,感到它的热烈的生存欲望和生存快感......纵使有恐惧与怜悯之情,我们毕竟是快乐的生灵,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众生一体”,我们就同这“大我”的创造欢欣息息相通。”尼采用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奥尼索斯的形象,来命名这种个人解体而同作为世界本体的生命意志合为一体的神秘的陶醉境界,称之为酒神境界。因为在他看来,原始的酒神祭,那种无节制的滥饮,性的放纵,狂歌乱舞,表现了个体自我毁灭和与宇宙本体融合的冲动,正显示了悲剧艺术的起源。 人生诚然是一出悲剧,那就把它当悲剧来演吧,演得轰轰烈烈,威武雄壮。愈深刻的灵魂,愈能体会人生的悲剧性,但也愈勇敢。\"最富精神性的人们,他们必首先是最勇敢的,也在广义上经历了最痛苦的悲剧。但他们正因此而尊敬生命,因为它用它最大的敌意同他们相对抗。\"在悲剧艺术中,悲剧英雄用他的毁灭使我们感受到生命本身的不可摧毁,精神为之欢欣鼓舞。在人生悲剧中,我们自己就是悲剧英雄,我们也要欢欣鼓舞地演这悲剧,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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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痛苦乃至毁灭中体会生命的伟大和骄傲。人生的顶峰是“笑一切悲剧”。这个“笑”,是狂傲的笑,是一种生活的不羁不屈的态度。

为什么悲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为什么悲剧也是一种美?所谓美,文中已有写到,再强调一遍,“给苦难的人生罩上一层美丽神圣的光辉,从而能够活下去;产生超脱短暂人生、融入宇宙大我的感觉,从而得到一种形而上的安慰。”悲剧艺术并不是能直接让人欣慰、欣喜、愉悦的,但它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崇高”,一种“释然”,一种“解脱”,一种“直面苦难的精神”,它能让我们更好的活下去,更崇高、伟大的活下去。所以,所有硬要从悲剧扯到愉悦的说法,都是很幼稚的。因为悲剧艺术本质上就是不愉悦的。

悲剧引人思考,悲剧让人正视苦难,直面苦难,从而让人更加坚强。 如果从中国古代的视角来看,我们又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中国古代的艺术作品,是鲜有悲剧的。主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中国人民“精神胜利法”是“炉火纯青”的,像《孔雀东南飞》中,“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到了后来的《梁祝》“进化”为“合坟化蝶”);如果说《孔雀东南飞》的这个结尾还有警示后人的微薄“药效”,到了《窦娥冤》中则是典型的“精神胜利”了。高中课本中只是节选,我们看看全剧的结尾,窦娥魂魄托梦给父亲,终于惩罚恶人,为其申冤,昭雪冤案,这也是传统悲剧中最常见的一种团圆模式,“破镜重圆”,“善恶到头终有报”。《促织》“不数岁,田百亩,阁楼万椽,牛羊蹄髈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都是因为“天将以酬长厚者”。另外如《赵氏孤儿》的孤儿报仇,《汉宫秋》的团圆梦境;《琵琶行》的玉烛调和,《鸣风论》的献首祭告;《娇红纪》的鸳鸯翔云;《清忠谱》的锄奸慰民,《长生殿》的蟾宫相见;《雷峰塔》的雷峰佛园等等。就连像《窦娥冤》在中国文学史上少有的深刻批判性作品那样深刻揭示黑暗现实的悲剧,也要让窦娥之父为其冤魂昭雪,以求的一个圆满,其他悲剧作品更是不必说了。而且我们可见作品中推动悲剧转化为大团圆结局的主要力量无一不是外在的力量,没有一种来自悲剧人物本身。这就必然出现悲剧性的薄弱,没有悲剧在巨大的毁灭中揭示出社会实践中某些无法逆转的必然性,来显示出人性的尊严和力量可能达到的精神的高度,追求人性的超越,给人一种凌然的崇高感。

我觉得曹雪芹可能是个例外,(他没有完成整部的《红楼梦》)但是我看红楼梦的时候就觉得,他是有这种悲剧意识的。《红楼梦》第五回写到“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话是怎么样一种境界啊,“超脱短暂人生,融入宇宙大我”。我始终觉得曹雪芹是要写一部悲剧的,只是他还没完成,就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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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胜利”的结局,具有迷惑和麻醉的作用,使全体民众对生存状态中的悲剧消释与弱化。它以鲁迅深恶痛疾的“瞒”和“骗”的方式教人们以审美的态度来作驯服的奴隶。胡适在“五四”后不久也曾指责说:“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念。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有一个美满的团圆。”鲁迅在谈到《红楼梦》那些没出息的续改之作时愤慨地说:“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坟.论睁着眼睛看》近来,有论者认为这种团圆的结局模式是人们对现实烦恼甚至是悲剧人生的一种审美心理的补偿,大团圆是对中国悲剧精神的有强化作用(熊元义《中国悲剧引论》),对此,我极不赞同!鲁迅先生当年猛烈抨击的“瞒”和“骗”文学就是这一类靠精神胜利来回避现实苦难的逃避模式。这一模式贯穿了中国文学的古今,尤其是明传奇以来。鲁迅终其一生时时提醒民众并为疗救它而熬尽心血,他借狂人之口高喊“救救孩子”,要救的也有这些“迷醉”的人们。

当然这也难怪,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欣赏“团圆”的审美心理,也是由于社会文化积淀而成的心理定势,且与一个民族的文化背景宗教观念有关,这正如鲍鹏山所说,“因为我们没有宗教,没有救赎,没有来生的许诺。”我们欣赏这类悲剧作品往往缺少对作品、对人物、对生命本体的理性把握,使悲剧这种以独特方式来净化主体心灵的可能性得以弱化甚至消释,而形成了对“团圆”的盲目崇拜,构成了另一种的“精神胜利法”。日本女学者中野美代子在《从小说看中国人的思考方式》(北京十月文艺1989年版62页)一书中直言不讳的指出:“……几乎所有的人都怀着对幸福的渴望,不愿直视现实中的悲剧,于是便轻率的给所有虚构的故事安上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这样的民族是极少见的。”听了这样的话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确实感到非常难受,非常自卑。它引我们不得不正视事实。我们来看看浮躁喧嚣的今天,当大众文化的潮流冲击着各个角落时,悲剧就自然成了被遗忘的文化,尽管各种悲剧在我们的身边不时出现。中国历史充满悲剧,但中国人怕看真正的悲剧。最终都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唯有屈原不想大团圆,杜甫不想大团圆,曹雪芹不想大团圆,孔尚任不想大团圆,鲁迅不想大团圆,白先勇不想大团圆。

他们储存了废墟,自己站立在上,皱眉看着“强颜欢笑”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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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悲剧作品,中国迫切地需要悲剧作品。可是,我所看到的是,电影院里满屏的低俗喜剧,大家嘻嘻哈哈、嘻嘻哈哈然后你拥我抱,觉得世界真美好。真的很搞笑。大家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悲剧,反而越来越会使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来麻醉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开始认为,21世纪的人们在骨子里是20世纪甚至19世纪的“封建”残留,在一个“文化经济”高度发达、“文化内涵”又高度缺失的社会里,所有眼里只有钱钱钱色色色的那些不看书的人的生命是有所残缺的。 从上到下,我所看到的,都是“瞒”和“骗”,在这里我不想说政府怎样怎样,你光是看看新闻联播就能感到一种强烈的阿Q“精神胜利法”。记得前不久5月5日马克思诞辰,有报道为了说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意思是说,现在连资本主义的西方国家研究马克思及社会主义也多了,看呐社会主义制度多么优越啊! 这根本毫无逻辑!我们本来就是需要通过比较来判断好坏,我们不仅要研究好的,也要研究坏的,知道它坏在哪里。所以这样的报道仔细一想,真的觉得像井底之蛙固步自封欺骗自己。再比如,今天人民网新闻头条: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件告破,嫌犯被当场烧死! 看了一下文章,有一种坏人被烧死啦,世界又太平啦的感觉。这种“精神胜利法”真的很致命。发生了这么大的事,47人死34人伤,弄个“精神胜利法”来安慰我们的心灵,这不是我们最应该所做的。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样的一个公共场合,怎么能让一个59岁的小老头给放起火来,监管人员在哪?防火措施怎么做的?那些神秘的“相关人员”出了事后谁承担这部分责任?发生这么大的事后,我们以后应该怎么样做?应该怎么样防范于未然?…而不是报道坏人死啦世界太平啦云云自慰…没记错的话(google了一下确实没记错),2009年,竟然也是今天!(多么巧啊!!!)6月8日,成都公交车也是发生了一模一样的公交车纵火事件,27人死74人伤。这是怎么得令人痛心!当时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之后,我们就应该想到以后要怎么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恐怕,当时也是在“坏人死啦世界太平啦”来安慰自己、麻痹自己。

用“瞒”和“骗”造出来的美好和胜利的假象,就像硅胶一样在每个人胸前鼓了起来。 在熙熙嚷嚷、嘻嘻哈哈、众声喧哗的时代里,悲剧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

初稿于2013年5月29日 改定于2013年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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