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秉宏
作者机构: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版物刊名:现代国企研究 页码:6-页
年卷期:2016年 第10期
主题词:国有企业;国企改革;营利和公益
摘要:我国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除了公益以及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其他的国有企业也应当以营利为企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是这样一来,国有企业就陷入一个困境:企业是否要将营利作为企业的根本发展目标之一?本文认为,国有企业在类型化改革的过程中,要从法律的方面入手,明确\"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定义,调整国企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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