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工地今
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发生,贵阳市住建局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和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促进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对象
全市在建工地搭建的办公区、生活区、宿舍等临时用房及建筑工地外墙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施工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工地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国玺(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耿乙峰(市建管处处长) 成 员:岳光兵(市建管处副处长)
洪 津(市建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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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航(市建管处总工程师) 蒋吉振(市建管处建管站站长)
张晓红(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局局长) 徐春波(南明区住建局局长) 彭 华(云岩区住建局局长) 王世伟(经开区住建局局长) 卓 荦(花溪区住建局局长) 张 君(乌当区住建局局长) 李 斌(白云区住建局局长) 何 革(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东华(观山湖区住建局局长) 杨 溢(清镇市住建局局长) 邹发明(息烽县住建局局长) 刘 俊(开阳县住建局局长) 胡大颖(修文县住建局局长) 孙筑刚(市建筑管理处安监站副站长) 陈 波(市建管处市政站副站长)
李 永(市建筑管理处金阳站副站长)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地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建筑工地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项目是否与班组、班组与个人是否签订了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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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施工企业是否开展今冬明春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三)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管理
1.宿舍、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芯材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做好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宿舍内用电要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严格实施“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要实行照明线路统一布置,杜绝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禁烧煮,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煤火等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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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区域、办公区域要配备促够的灭火器材及消防水源,以确保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能有效的防止火源的扩散。
(四)施工现场外墙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施工情况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公安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审查和施工。
(五)建筑施工地临时动火审批情况
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相关作业。
五、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企业自查自纠、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重点整治及总结验收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建筑工地搭建临时建筑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做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各区(市、县)住建局督促整改阶段。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对所属工程项目搭建的临时建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整改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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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区(市、县)住建局总结阶段。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充分总结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收集汇总相关数据、资料,并形成长效机制用于指导2017年消防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增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建筑工地搭建临时建筑现场执法检查
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专项整治,在施工、监理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不漏一处。认真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复工。对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建筑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拆除。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区(市、县)住建局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建局(市建管处安监站电话:8581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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